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因果圖鑑 地獄變相圖釋文

因果圖鑑 地獄變相圖釋文

【第七殿】泰山王

[日期:2012-05-17] 來源:轉載  作者:江逸子/圖文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七殿 泰山王

  泰山王殿, 司掌燋熱大地獄。經云:「此地獄四面熾火,罪人一切身分盡被燒盡,生而復死,死而復生,苦痛萬分。」由此可見,此獄之苦更勝於前。凡是生前所造殺、盜、淫 或邪見、邪行、妄語、酒惑等惡業,雖經前獄種種刑報,然其餘習猶存,須墮此獄,經真火熾燒,燒盡宿世一切惡習與身分,以至業盡得脫,方有出離機會。或因前 世貪婪心重,先墮三百世於餓鬼身;或因愚痴心重,墮二百世於畜生身;或因瞋恨心重,若得人身,則成瘖啞無智之身,百世與貓狗同食同伍,而不知羞慚,無力自 足,盡其一生,實無福德。

  噫!報應之可怕若是,的確無一倖免。

7-1  割舌穿腮獄 穢德善綺語 衰時多佞人

泰山大王鐵面無私,凡是大罪小過,從不遺漏,皆有果報。此時過堂受審之罪犯,皆是大奸巨惡,即是外和內獍、狡獪滑頭而能說善辯之徒。雖於泰山王前,依然百般慇懃,欲為自己辯脫,終究難逃大王明鑑秋毫,判墮割舌穿腮酷獄。

墮此罪犯,有男有女,不少是生前飽讀經史之士,其貌堂堂,其辭彬彬, 口舌伶俐,善得人意,而常生活於公門或道場之間。遺憾者,其人心地狹隘、善嫉賢能,若見傑出越己之人,必設計離間,挑起長官或修行者情緒,更伺機進讒,或 揭發隱私及捏造是非,使人產生心結而起猜忌,以破壞正事與修德,罪過大矣。墮此地獄,利刀割舌,銳矛穿腮,花容玉貌,頓時化為猙獰;滿腹經史,竟成造罪工 具。豈不知「寧動千江水,不擾道人心」之理乎?

7-2  頂石地獄 心藏奸佞術 頭頂難消孽

頂石蹲身獄,四面熾火燔燒,熊熊燁燁。有批罪犯,頭頂巨石,或蹲或跪,重荷難支。厲差惡鬼高舉戛戟,不時往罪犯身上猛刺,罪犯勉強復起,又是一陣毒戳。哭已不成聲,求死又無門,悽愴哀號,晝夜不歇。

墮此罪犯,生前多是從事刀筆生涯之無品人士,心術不端,好為訟棍,擅於分化,從中圖利,常暗中唆使人為非作惡,教人興訟欺騙善良,教人陰謀奪權、巧計奪財。為人不義,終日唯恐天下不亂,其信念是「只講利害,不論是非」。稍有得志,遂囂張跋扈,蠻橫無理。他若犯人,佯裝謙卑,人若犯他,全不顧情誼,必然追究到底,不惜置人死地。如是惡犯墮此地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終極千萬年,直到惡習全清,方能轉獄另還他債!

7-3  狼噉地獄 沒心沒肺據高位 壓榨人民自成渣

鐵峰之上犬哭狼嗥,似乎在呼群喚侶;峰下一片陰森恐怖:充滿著淒厲肅殺血腥氣。此獄正是「狗嚎狼啖地獄」。滿地罪犯,或躺、或坐,或伏、或爬,有的被掛在架上,腸肺洩瀉滿地;有的只剩半身,關節散落,依然呻吟不歇。這些罪犯,不是被開膛破肚,便是肢軀失所。

可憐此罪犯,生前或有心為民服務,廣受人民付託,一旦上任,見利忘義行險狡詐,結黨營私擴張勢力,攬得權位又患得患失變本加厲,威嚇利誘不擇手段。為保權位,復教以偏激,令學子困惑,喪倫敗德,至死不悟。如此罪犯,可謂之狼心狗肺,死墮地獄與犬狼共處,狼索其心,狗索其肺,沒心沒肺,唯剩人渣,報應之慘烈,欲令深省之。

7-4  油釜地獄 揩得眾生油 千釜炸自身

奸詐之人何其多,爾虞我詐,玩弄心機,招搖行騙,威嚇利誘,司空見慣矣。咒其罪根,皆因「貪」設彀,因「私」失義,導致父子失親,兄弟失睦,夫婦失義,君不仁,臣不忠,朋友失誠信。如此社會已失去「為人之意義」,還不如禽飛獸奔,尚能保留自然生態。

人心不安分,巧取豪奪生,大者竊國,小者竊鉤。起心動念無不在利己損人,戕害生靈,壓榨群生,貪得無厭。不思人生苦短,匆匆數十年,陋習養成,帶往地獄,悔之晚矣。千口油鼎,萬丈熾火,全是你貪得與瞋火所形成,怨不得別人,眼前滿釜沸油,皆是自作自受,夜叉厲役只是為你服務罷了。一報還一報,時候已來到:炸得軀殼脆,再往高空拋。

【書籍目錄】
第1頁:舊版封面 第2頁:序一 淨空法師
第3頁:序二 聖嚴法師 第4頁:序 徐醒民
第5頁:緣起 江逸子 第6頁:前言
第7頁:眾聖來迎 第8頁:駕鶴西歸
第9頁:重得人身 第10頁:魂歸地府
第11頁:地獄門前 第12頁:業相現形
第13頁:【第一殿】秦廣王 第14頁:【第二殿】楚江王
第15頁:【第三殿】宋帝王 第16頁:【第四殿】五官王
第17頁:【第五殿】閻羅天子 第18頁:【第六殿】卞城王
第19頁:【第七殿】泰山王 第20頁:【第八殿】都市王
第21頁:【第九殿】平等王 第22頁:【第十殿】轉輪王
第23頁:跋 淨空法師 第24頁:跋 徐醒民
第25頁:後語 江逸子 第26頁:附錄 地獄變相圖繪製因緣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2)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
第 2 楼
李賢達 发表于 2016-9-22 18:01:02
我本身代天命.人不能做奸犯科要不然死後魂歸地府受罪行.可怕.!!!...
回复 支持 (10) 反对 (71)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3-4-20 8:16:46
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