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前生為盜今生受報
本堂功過司鳳邑城隍爺降 合善堂 公元一九七五、十一、十四
詩:業障纏身前世冤 因果冤債今世還
消解災厄三施捨 自能化除樂共圓
示:古人曾言:「心正行善者,命運當其昌;心惡邪行不正者,天地亦難容,凡行惡者,其命運終受災殃,此乃千古不移之理。」
常聞世人嘆曰:行善之人未必有善報,作惡者反享富貴,豈有天理?世人不知,此乃前世各人業緣有異,雖見修道行善者,諸事不如意,橫行霸道者,夜夜吟笙歌。
吾言,善者與惡者,應待日後歸空,方知如何。善有善報,惡者當自報,上天豈對善人無善報乎?
如今宵所開示,前曾稟疏至本堂請事者,高雄吳○○信士,年僅十七,近年來精神恍惚,時而顯現怪異之行態,有如採乩之狀,心靈無法自制,雖經診治未見起色,此非今高明科技良醫所能醫治,此乃無形因果怪疾之症也。
經本座查明,現有亡魂憑依纏身,若論此陰陽因果之亙纏,乃前世自惹之因,此事應從吳信士前世而言起:
查吳信士前世亦為男身,於廣東豹狼山落草為寇,共結五位綠林兄弟獨霸一方,所行者乃是搶劫往來客商,若遇女行人則先姦後搶,如不順從者當場被殘害,殺人無數,當地稱為五惡煞,因技高地偏,當地官衙亦無法靖平,更助五惡煞氣勢。
時有一寡婦,為人至孝,因翁姑年邁體弱多病,此孝婦欲往他鄉禮聘名醫診治,並攜幼子同行為伴,路經豹狼山下,被汝前世五惡煞擋路搶劫。
該婦苦苦哀求,汝等五惡煞無動於衷,劫財後又順強暴該孝婦,且事後連同幼子殘殺滅口。
此等傷天害理之惡行,可言殘忍至極,孝婦喪命後,因翁姑無人照顧,故先後病死床上無人收屍。
此罪是由汝等而引起,因此本世執著含冤,今世汝當受此報,此乃前世自惹之因,怨誰耶!
另汝四位結拜兄弟,已先後隨緣而受報應,現該論到汝之報應,仙佛實亦難插手排解此事,須汝當事人佛前發愿,行善立功,施行財施、法施、無畏等三施,虔誠懺悔方能漸解之。
另吳信士汝之心神無法自制,遇此時可誦念大悲咒、白衣神咒、救苦真經或觀音菩薩佛號,當感應而自靜。今宵以此文勸望世人能知因果報應不爽,善惡有報,點滴無枉,及早回頭是岸。以免報應臨頭,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