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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因果律訓

因果律訓

九、犬靈討報

[日期:2012-04-15] 來源:轉載  作者:中華道德學會編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九、犬靈討報

  本宮天上聖母降壇 仁天宮 公元一九七五、六、十五

  詩:殺生失仁冤障臨 種下惡業病隨身

  群犬被害齊討報 神仙難解自孽因

  ◎論請事者蘇淼○之冤孽病

  示:為神者乃奉上蒼旨命而駐凡間救世渡眾吾神奉旨駐駕本宮已歷八載有餘,其目的乃勸化世人知真道而修,眾善奉行,諸惡莫作,凡真心向善者,遇災逢劫,吾神自當代化解。

  今在本宮壇前跪求吾神作主之蘇淼○母子信士,非吾神之不慈,乃因蘇信士之自作孽,吾神難代排解也。

  十餘年來,蘇信士所捕殺之家犬野狗,已近千隻以上,群犬與爾無冤,只為了賺錢,卻如此枉殺大批生靈群犬。

  世上百般生意職業均可謀生,何以以殺生為業,爾可細思,若爾等屠狗之流,未捕殺而售于狗肉店,則售狗肉者無法寄生,欲饗狗肉者自無門可進,此等社會戮殺食犬之風可解,目前此等惡風均由汝等引起。

  天下萬物均秉上天之養育而生,吾人身為萬物之首靈,更應存好生之德,且犬者乃忠主之義,何忍捕殺而饗口腹,萬般生長之物均可獲食,何獨為逞一時口貪而食犬肉乎。

  今爾之病,是為被爾慘殺之群犬冤靈附依討報,如今全身虛腫,足瘡難癒,消渴症之併發,此冤病已漸入膏盲,吾神亦難排解。

  查爾本身之功德欠缺,從無行善而補德,如今冤孽臨頭,求神又有何用?解鈴還須繫鈴人,自作應自當,速向上蒼發大善願,即日懺悔痛改前非,百日後再稟呈上蒼,待俯准後始辦理因果之排解:此示。

  處世的寶筏人生在世,有如一葉扁舟在驚濤駭浪的大海中航行,又有風、又有浪,前無岸、傍無伴、心中設無主宰,勢將驚惶失措;所以吾人應隨時求助於古今賢哲之名言,以為安身立命準繩,然後乃可在流離顛沛苦艱難中安渡過去。

【書籍目錄】
第1頁: 第2頁:一、棄親不養罪彌天
第3頁:二、不孝之報 第4頁:三、大逆不道,子媳受慘報
第5頁:四、誰說養兒防老,多積善德最好 第6頁:五、惡媳現世報
第7頁:六、胎兒何辜,大娘心好狠 第8頁:七、殺害無辜蛇魂討報
第9頁:八、最毒婦人一後母 第10頁:九、犬靈討報
第11頁:十、嬰靈討報 第12頁:十一、小雞小鴨復仇記
第13頁:十二、陰毒奸夫泯滅天良 第14頁:十三、狠毒後母之慘報
第15頁:十四、昧心貪財致人死,精神異常遭果報 第16頁:十五、亂丟垃圾也丟出個因果來
第17頁:十六、監守自盜 ----- 賊奴才 第18頁:十七、情深「義」重-----沈君郎
第19頁:十八、薄情寡義,重富輕貧之下場 第20頁:十九、只見眼前利忘卻身後義
第21頁:二十、前生為盜今生受報 第22頁:二十一、見義不為無勇無仁也
第23頁:二十二、為產竟斷手足情 第24頁:二十三、先靈之懲罰
第25頁:二十四、邪淫亂倫‧罪無可逭 第26頁:二十五、莫逞花心,糟糠豈可棄乎?
第27頁:二十六、喜新厭舊無情郎 第28頁:二十七、萬惡皆是淫出頭
第29頁:二十八、亂倫慘報 第30頁:二十九、宋帝王審案記
第31頁:三十、姦殺女童罪難饒 第32頁:三十一、奪妻占產冤難消
第33頁:三十二、放黃色錄音帶之罪過 第34頁:三十三、誘拐師娘,邪淫亂倫
第35頁:三十四、淫徒孽子罪無邊 第36頁:三十五、逞一時之歡,遺留無限哀愁
第37頁:三十六、要命的口業 ~文子~ 第38頁:三十七、借屍還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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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12-4-22 18:24:35
第38頁:三十七、借屍還魂記故事還沒有完, 請各大德可繼續在這網頁觀看 http://www.wretch.cc/blog/doctorcool13/577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