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體證和目睹
我們的覺知就像是一片開闊的天空,而包容在這份覺知裏的所有內容:思想、情緒及各種心態,就像是過眼雲煙一般,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只有親身體證每一個當下的身體實況,才能真的領悟這個道理。
如果檢視一下所謂的“實修生活”,那個會一再出現的字眼就是“體證”,然而體證到底是什么?我們能不能替它下個定義?或是詳加描述一番?
不幸的是,體證很難被妥當地描述,也很難下定義。我們必須從內心裏領會當下活生生的實相。一開始很可能會認為體證就是去體察某個特殊的覺受,譬如呼吸。我們可能會聚焦於吸氣時鼻子所感受到的涼風,或者一呼一吸時上半身的升降感。這種專注於呼吸的覺察方式,能夠讓我們落實到身體的實況。回歸到身體的實況,令我們脫離了轉動不停的心智次元,並且提供了親證的滋味。
然而體證是無法被化約成簡單的身體覺受的,雖然我們必須從身體這一端開始覺察起,然後才能朝著更深更廣的體證過程去前進。通常在身體上進行覺察時,我們可能會經驗到所謂的三摩地,這是一種完全融入於客體的專注狀態。你完全聚焦於呼吸、燭光或某種聲響(譬如梵唱或音樂),有時甚至會因此而失去自我感。但是我要再強調一次,這些專注狀態只是初階的境界,它們的重要性就在於,它們能夠讓我們落實到當下身體的實況,而不再繼續妄想。不過就體證而言,這些境界仍然是非常有限的,因為它們會將真實的人生排除於外。體證永遠需要覺醒和覺察,如果我們只融入於過度狹窄的感官覺受,是不可能覺醒和覺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