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支隨釋
▲事鈔雲“四分中。但使是酒乃至草木作者無酒色香味,若非酒而有酒色香味,並不合飲。若酒煮和合食飲一切犯。若甜醋酒,食曲,酒糟,亦犯。”資持釋雲“初示物體。甜醋酒者律作甜味酒醋味酒,今文合之。”資持雲“此方多有糟藏之物,氣味全在,猶能醉人。世多貪啖,最難節約。想西竺本無,故教所不制。准前糟曲,足為明例。有道高士,幸宜從急”
△事鈔又雲“四分。若酒,作酒想若疑,若無酒想。皆犯。莫非取境犯。謂前有方便。”資持釋雲“二明疑想。引律境想,事同淫戒。注中,初句示律文,次句明今釋。謂先有方便欲飲,至後飲時乃生非酒想疑,後心無犯,成前方便故須結犯。必先無意,迷忘須開。疏雲。諸師約心從境制。餘意不同,聖制有以,文少不了。豈有智人由來不嗅,須漿誤飲,可結提耶。”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四。
第三項不犯
▲事鈔雲“律不犯者。若病,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若用身外塗創。一切無犯。”見事鈔記卷二十四。
▲戒疏雲“餘藥不治,酒為藥者。非謂有病即得飲也。故須遍以餘藥治之不差,方始服之。”行宗釋雲“恐謂病開而輒爾妄飲。故示文意,不容倚濫。”見戒疏記卷十五。
第二節過中食
過中食中分為三項一制意
二犯相
三不犯
第一項制意
▲事鈔雲“智論。問曰。若法無時。雲何聽時食,遮非時食為戒。答曰。我已說世界名字法有非實,汝不應難。亦是毗尼中結戒法,是世界中實有,為眾人訶責故。亦欲護佛法使久存,定佛弟子禮法故。佛世尊結諸戒,不應求有何名字相應不相應等。”
△ 事鈔續雲“若爾,雲何但說假名時。答。實時毗尼中說。以白衣外道不得聞,聞生邪見故。說假名時,以通多分故。”資持釋雲“智論釋六成就中,時成就文。彼明天竺說時有二,一名迦羅,此雲實時。謂年月日時四時節氣等,世俗皆計為實故。二名三摩耶。此雲假時。謂隨事緣長短不定,無有實故。佛隨世諦說三摩耶,不說迦羅,為除外道俗人邪見故。俗人著有,外道計常,若說實時更增彼計。此亦大分為言,非俱不說。論中先破彼計實時皆無有實。然毗尼制法多依實時,則顯如來亦說實時,豈是無時。故以為問,如鈔所引。答中為二,初約義釋通二佛下遮其來難,初中三義初從假釋。論中難破時已,乃雲見陰界入生滅假名為時無別等。謂時經及餘經等亦說實時,乃是隨世名字故雲假名,此與俗說假名言同義別。又准佛說則彼二皆是假名,隨彼而言故雲實耳。文雲我已說者指上文,世界法有故不妨說時非時,非實故不妨無時。立論已明,不審重問,故反責之雲不應難。亦是下次隨世釋。世界實者欲所計也。眾人訶者即指緣起,由彼計實而致譏訶,律附世相遮譏故。亦欲下三護法釋。謂受戒時分定上中下,互相敬事,令法不滅,故雲使久存等。初義約假從道以釋,後二約實從俗而釋。遮來難中。以毗尼制教隨順世諦從權建立,不可橫以真理而難俗事,以化就蕩相制是建立,故雲不應求等。”資持釋雲“次難中。論文前雲,如來為除邪見,不言迦羅,說三摩耶。謂餘經中多說假時,如上引律乃說實時,義有相違,故以為難。答中為二,初明毗尼說實意。上句正示,以下顯意。謂毗尼不許白衣外道聞故可說實時,以道眾自知非實不生邪執故。說下次明餘經說假意。通多分者道俗俱可聞故。”
△事鈔續雲“今有妄學大乘者,多貪著非時食。故具引誡之。”資持釋雲“以學語者,恥己貪嗜,濫謂大乘無時非時。故今還引大論以誡邪。”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三。
第二項犯相
犯相中分為二支一列緣
二隨釋
第一支列緣
▲事鈔雲“四緣。一是非時,二非時想,三時食,四咽咽犯。”見事鈔記卷二十三
第二支隨釋
▲ 事鈔雲“律雲。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僧祇。日正中時,名時非時,若食亦犯。時過如一瞬一發,食者正犯。”資持釋雲“雲至中者此明極限,食必中前。正中亦犯故知受食必在中前。經中食時,乃當辰巳。故德卯齋,護之彌急。有聞諸佛日中食,便謂中前非蓋不知教也。”日中之義,如附錄中日中考委明。
前列緣中,雲時食者,如疏鈔所謂豆穀乳酪餅果飯菜及米汁粉汁等,從明相出至於日中,聖教所許,故名時食,非時不許妄服。若清澄之果,及蜜等,並一切堿苦辛甘不任為食之藥如胡椒黃□等,以上三類不名時食,若有病者,和合,非時開服。
△事鈔雲“五百問雲,食已,用楊枝,若灰嗽口。”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