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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 李叔同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 李叔同

二問因果差別

[日期:2011-04-0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李叔同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一類正明

  ▲戒疏雲“如欲殺人,克心在張,王人異境而代張處。緣王張解,望人不殊,究竟成重。由異境來,張人不死,殺意又息,壅住方便,故曰境差。”行宗釋雲“初明差相。且舉張王兩姓,以分本異二境。緣下二結犯又二,初結異境。由下結本境。罪是中罪,號闕緣方便也。”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類問答

  問答中分為二端一問異境無心

  二問因果差別

  第一端問異境無心

  ▲ 戒疏雲“問,本殺王時,但作張解,無殺王心,何因得重?答。張王非罪緣,人是殺境。雖無王心,然有人想,殺緣既具,何得非重。是故律雲。男想,殺女。佛言,上罪。可以類之。”行宗釋雲“初問。以心境既差,理非結重。答中,初正答。望張境差,望王心差,故雲非罪。張王是別,人趣是通,今就通結故成殺重。是故下例證。”見戒疏記卷四。

  准上疏文,似殺戒於人異境不開克心。若據下別簡性重章辨錯誤文,錯者亦開,誤者乃犯。

  第二端問因果差別

  ▲戒疏雲“問,本殺王罪重,乃取張因而成極果,為望張邊別有方便。”行宗釋雲“初敘問。意謂果成因沒,應無方便。古有異解,故問以決之。”

  △ 戒疏續雲“解雲。張王姓別,人境不殊。重果位同,輕因相等。故攬張因,用成王重。如律本中,列過五因,用成五重。”行宗釋雲“二引解二,初古解為二,初立理。謂本並人,因果無別,故攬相成如下引例。如律,盜戒有四句。一方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上罪。二若方便求過五錢,得五錢,上罪。三方便求過五錢,得減五錢,中罪。四方便求過五錢,不得,中罪。今引第二過五方便,能成五果。此亦因果兩別,相攬而成,可為今例。”

  △戒疏續雲“問。既攬張因成王果者。本立境差方便。今因成果,無境差矣。”行宗釋雲“二今解三,初難破。以攬因成果,果成因滅,境差不立。故知非矣。”

  △ 戒疏續雲“今正解雲。人趣乃同,形者有異,不攬相成。與王未交,屬前張因。對王已去,別起方便,即攬王因還成正果。本境張因,壅住方便,號此方便名王境差。”行宗釋雲“二立義中二,初通示因果各異。與下二釋成二,初明王果。本下釋張因。言王境差者以張是本境不得名差,故從異境以彰差義。”

  △戒疏續雲“問,不攬張因以成王果,何故律文攬過五因成五重果?答。彼以同損一主,元來有心,故得相成。張王既別,何得例也。”行宗釋雲“三釋防中。以向古師執此為例,須為通之,令無後惑。答中。顯示境有一,不例可知。”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三類指廣

  ▲ 戒疏雲“昔來諸師,於人異境,更立諸相。通列六緣,中加疑想用分多句。事理境心,不無其致。”行宗釋雲“諸相即下六緣及餘句法。一是人二人想三有殺心四興方便五命斷更加第六疑想,以殺但五緣故言中加也,複於疑想分出句法。且依首疏,三趣各有五句,杌木非情無境強義但有三句,總十八句。文中但雲人異境,至於作句則通四境,今備列之。

  一人趣五句想心二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王人根本上罪

  二境強殺不得張人境差中罪

  王人境強中罪

  疑心三句一境不強而殺同上

  二境強殺不得同上

  三疑故善心息張人境差中罪

  二非人五句想心二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三畜生五句非畜無罪

  二境強殺不得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無罪

  疑心三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二境強殺不得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三疑故善心息張人境差中罪

  非畜疑心下罪

  四杌木三句想心一句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疑心二句一境不強而殺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二疑故善心息張人境差中罪

  杌木無罪

  “事即制罪,理謂業道,方便究竟皆兼兩業。境即四,心謂想疑。”見戒疏記卷四。

  首疏,即隋智首律師所撰之律疏,有二十卷,為南山所師承者。

【書籍目錄】
第1頁:《心與禪》 作者簡介 第2頁:《心與禪》 內容簡介
第3頁:《心與禪》 目錄 第4頁:《心與禪》 懷李叔同先生
第5頁:《心與禪》 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 第6頁:藝術談(一)
第7頁:藝術談(二) 第8頁:藝術談(三)
第9頁:美術界雜俎(一) 第10頁:釋美術
第11頁:西洋畫特別教授法 第12頁:辛醜北征淚墨
第13頁:致知在格物論 第14頁:論廢八股興學論
第15頁:中國學堂課本之編撰 第16頁: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論
第17頁:誅賣國賊 第18頁:聞濟南兵變慨言
第19頁:趙爾巽如何 第20頁:論語言之齊一
第21頁:唱歌法大意 第22頁:《沙翁墓志》譯文
第23頁:《城南草堂筆記》跋 第24頁:《國學唱歌集》序
第25頁:《李蘋香》序 第26頁:《白陽》誕生詞
第27頁:《太平洋報》出版祝詞 第28頁:春柳社開丁未演藝大會之趣意
第29頁:春柳社文藝研究會簡章 第30頁:春柳社演藝部專章
第31頁:樂石社記 第32頁:樂石社社友小傳
第33頁:廣告叢談 第34頁:《太平洋報》破天荒最新式之廣告
第35頁:廣告部消息(七則) 第36頁:文美會消息(六則)
第37頁:城東女學消息(六則) 第38頁:日本文藝消息(五則)
第39頁:薦函·金石家沈筱莊 第40頁:書刊介紹(二則)
第41頁:漢長壽鉤鉤銘題記 第42頁:難得
第43頁:文壇公鑒 第44頁:征求沈叔逵氏肖像
第45頁:征求滑稽諷刺畫稿 第46頁:征求小學校中學校女學校學生
第47頁:征求學生毛筆畫新規則 第48頁:醾紈閣李漱筒潤格
第49頁:李漱筒重訂書例 第50頁:李叔同書例
第51頁:李叔同和上海格致書院征答題 第52頁:朽道人傳
第53頁: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第54頁:持犯篇
第55頁:持犯中分為二門一持犯總義 第56頁:持犯體狀
第57頁:約三心明止持 第58頁:約行心明四行
第59頁:辨犯優劣 第60頁:不善心
第61頁:結示傷歎 第62頁:無學人
第63頁:優劣之義亦如上明 第64頁:方便趣果
第65頁:闕緣不成 第66頁:二問因果差別
第67頁:明餘異境 第68頁:想差
第69頁:境想分別 第70頁:定四五句
第71頁:別簡性重 第72頁:錯誤
第73頁:盜初約三趣初明大漫 第74頁:第一項淫
第75頁:重犯戒 第76頁:廣斥愚教
第77頁:遮罪 第78頁:隨釋
第79頁:闕第二緣 第80頁:闕第三緣
第81頁:自作教人 第82頁:不犯
第83頁:引疏犯緣 第84頁:闕第三緣
第85頁:闕第五緣 第86頁:法物
第87頁:掌主損失 第88頁:明物體
第89頁:離本處 第90頁:犯境
第91頁:證明犯緣 第92頁:別示闕緣
第93頁:小妄語 第94頁:隨釋
第95頁:不犯 第96頁: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第97頁:詩詞 第98頁: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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