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以學校成績為限,每幅一角,須蓋學校印章,能由學校長或教員寄來方妥。
2.寄稿須證明學校第幾年級及年齡、姓名、住址。
3.寄稿以高等尋常小學校為限。
4.寄稿不符以上規則者不錄。
入選者酬謝如左:
一等,贈本報兩月、書籍兩種;
二等,贈本報一月、書籍一種;
三等,贈書籍一種。
入選姓名隨時於本報第三頁角發表。
畫稿交本報三層樓廣告部。
按:6月10日,李叔同在《太平洋畫報》上發出《征求學生毛筆畫啟事》以後,投稿者很多,但有超出規定者,如年齡過大,或稿源不明者,因此又補發了這則《啟事》,對投稿對象作了嚴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