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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 李叔同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 李叔同

春柳社演藝部專章

[日期:2011-04-0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李叔同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報章朝刊一言,夕成輿論。左右社會,為效迅矣。然與目不識丁者接,而用以窮。濟其窮者,有演說,有圖畫,有幻燈(即近時流行影戲之一種)。第演說之事跡,有聲無形;圖畫之事跡,有形無聲;兼茲二者,聲應形成,社會靡然而向風,其惟演戲歟!晚近號文明者,曰歐美,曰日本。歐美優伶,靡不向學,博洽多聞,大儒愧弗及,日本新派優伶泰半學者,早稻田大學文藝協會有演劇部,教師生徒,皆獻技焉。夫優伶之學行有如是,而國家所以禮遇之者亦至隆厚,如英王、美大統領之於亨利阿文格。(氏英人,前年死,英王、美大統領皆致詞吊唁,葬遺骸於寺院。生時曾授文學博士與法律博士學位。)日本西園寺侯之於中村芝翫輩(今年二月,西園寺侯宴名優芝翫輩十餘人於官邸,一時傳為佳話)。皆近事卓著者。吾國倡改良戲曲之說有年矣,若者負於貲,若者迷諸途,雖大吏提倡之,士夫維持之,其成效卒莫由睹。走輩不揣檮昧,創立演藝部,以研究學理,練習技能為的。藝界沉沉,曙雞曉曉,勉旃同人,其各興起!息霜詩曰:“誓渡眾生成佛果,為現歌台說法身。”願吾同人共矢茲志也。專章若幹則如右:

  一、本社以研究各種文藝為的,創辦伊始,驟難完備。茲先立演藝部,改良戲曲,為轉移風氣之一助。

  二、演藝之大別有二:曰新派演藝(以言語動作感人為主,即今歐美所流行者)。曰舊派演藝(如吾國之昆曲、二黃、秦腔、雜調皆是)。本社以研究新派為主,以舊派為附屬科(舊派腳本故有之詞調,亦可擇用其佳者,但場面、布景必須改良)。

  三、本社無論演新戲、舊戲,皆宗旨正大,以開通智識、鼓舞精神為主。偶有助興會之喜劇,亦必無傷大雅,始能排演。

  四、舞台上所需之音樂、圖畫及一切裝飾,必延專門名家者,平日指導,臨時布置,事後評議,以匡所不逮。

  五、本社創辦伊始,除醵資助賑、助學外,惟本社特別會事(如紀念、懇親、送別之類),可以演藝,用佐餘興。若他種團體有特別集會,囑托本社演藝,亦可臨時決議。至尋常冠婚慶賀瑣事,本社員雖以個人資格,亦不得受人請托,濫演新戲,以蹈舊時惡習。

  六、本社所出腳本,必屢經社員排演後,審定合格,始傳習他人,出版發行。所有版權,當於學部、民政部稟明存案,嚴防翻刻。

  七、入社者分三種:

  甲、正社員。凡願擔任演藝事務,及有志練習者屬之。

  乙、協助社員。凡捐助本社經費,或任各職務者屬之(凡正社員、協助員,本社均備有徽章。惟現在經費未充,所有徽章價值,乞各社員自給)。

  丙、名譽贊成員。凡中外士人,贊成本社宗旨,扶持本社事務者屬之。

  九、本社臨演藝之時,或有人願扮腳色,與贊助其它各執事者,雖平日未入本社,但有社員紹介,本社即當以客員相待。贊助本社出版事業,無論翻譯、撰述或承贈書畫及寫真等,有裨於本社之印刷物者,亦皆以客員相待,概不收會費。

  十、應辦之事,約分二類。

  1.演藝會。每年春秋開大會二次,此外或開特別會臨時決議。(開會時,正社員、協助員皆佩徽章入場,另呈贈特別優待券二枚,以備家族觀覽。客員、名譽贊成員,各呈贈特別優待券一枚。)

  2.出版部。每年春秋刊行雜志二冊(或每季一冊,另有專章)。又,隨時刊行小說、腳本、繪葉書各種。(凡正社員、協助員、客員、名譽贊成員,所有本社出版物,每種皆呈贈一份。)

  十一、無論社員、客員、名譽贊成員,於本社事務有特別勞績者,本社公同商決,當認為優待員,敬贈特別勳章一枚,以答高義。更須公議,以本社印刷物若幹,為相當之酬報(僅捐資者,不在此例)。

  十二、正社員每月須出社費二元以下,三十錢以上(均於陽曆每月初交本社會計處)。協助員願按月捐助與否隨意。

  十三、春柳社事務所暫設於東京下穀區泡之端七軒町二十八番地鍾聲館。若有寄信件者,請直達鍾聲館,由本社編輯員李岸收受不誤。

  此專章已經同人公認,應各遵守。其有未能詳審處,當隨時商酌改定。

【書籍目錄】
第1頁:《心與禪》 作者簡介 第2頁:《心與禪》 內容簡介
第3頁:《心與禪》 目錄 第4頁:《心與禪》 懷李叔同先生
第5頁:《心與禪》 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業 第6頁:藝術談(一)
第7頁:藝術談(二) 第8頁:藝術談(三)
第9頁:美術界雜俎(一) 第10頁:釋美術
第11頁:西洋畫特別教授法 第12頁:辛醜北征淚墨
第13頁:致知在格物論 第14頁:論廢八股興學論
第15頁:中國學堂課本之編撰 第16頁:行已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論
第17頁:誅賣國賊 第18頁:聞濟南兵變慨言
第19頁:趙爾巽如何 第20頁:論語言之齊一
第21頁:唱歌法大意 第22頁:《沙翁墓志》譯文
第23頁:《城南草堂筆記》跋 第24頁:《國學唱歌集》序
第25頁:《李蘋香》序 第26頁:《白陽》誕生詞
第27頁:《太平洋報》出版祝詞 第28頁:春柳社開丁未演藝大會之趣意
第29頁:春柳社文藝研究會簡章 第30頁:春柳社演藝部專章
第31頁:樂石社記 第32頁:樂石社社友小傳
第33頁:廣告叢談 第34頁:《太平洋報》破天荒最新式之廣告
第35頁:廣告部消息(七則) 第36頁:文美會消息(六則)
第37頁:城東女學消息(六則) 第38頁:日本文藝消息(五則)
第39頁:薦函·金石家沈筱莊 第40頁:書刊介紹(二則)
第41頁:漢長壽鉤鉤銘題記 第42頁:難得
第43頁:文壇公鑒 第44頁:征求沈叔逵氏肖像
第45頁:征求滑稽諷刺畫稿 第46頁:征求小學校中學校女學校學生
第47頁:征求學生毛筆畫新規則 第48頁:醾紈閣李漱筒潤格
第49頁:李漱筒重訂書例 第50頁:李叔同書例
第51頁:李叔同和上海格致書院征答題 第52頁:朽道人傳
第53頁: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第54頁:持犯篇
第55頁:持犯中分為二門一持犯總義 第56頁:持犯體狀
第57頁:約三心明止持 第58頁:約行心明四行
第59頁:辨犯優劣 第60頁:不善心
第61頁:結示傷歎 第62頁:無學人
第63頁:優劣之義亦如上明 第64頁:方便趣果
第65頁:闕緣不成 第66頁:二問因果差別
第67頁:明餘異境 第68頁:想差
第69頁:境想分別 第70頁:定四五句
第71頁:別簡性重 第72頁:錯誤
第73頁:盜初約三趣初明大漫 第74頁:第一項淫
第75頁:重犯戒 第76頁:廣斥愚教
第77頁:遮罪 第78頁:隨釋
第79頁:闕第二緣 第80頁:闕第三緣
第81頁:自作教人 第82頁:不犯
第83頁:引疏犯緣 第84頁:闕第三緣
第85頁:闕第五緣 第86頁:法物
第87頁:掌主損失 第88頁:明物體
第89頁:離本處 第90頁:犯境
第91頁:證明犯緣 第92頁:別示闕緣
第93頁:小妄語 第94頁:隨釋
第95頁:不犯 第96頁: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編
第97頁:詩詞 第98頁: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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