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在今天談藝術,已經不能忽視當代藝術的現狀。否則,籠而統之談藝術的感動與觸發,總跟我參觀一些展覽的印象對不上。古典藝術溫婉、均衡,有您說的那種感動,但我們不得不看到,藝術發展到被稱之為當代藝術的時候,藝術的這種特質,已經漸少。甚至說,當代藝術已經不把感動作為終極目標。它追求極致、撕扯感、甚至是審醜的。發展到這個境地,我們又怎么來看它對於生命的功效呢?
林:我多少對當代藝術持保留態度,畢竟它遠離了藝術最可貴的東西。
孫:為什么這樣說?
林:因為它首先是以議題為導向的,議題當然可以擴充你的視野,但議題停留在觀念層次就永遠不可能真正地感動你。舉例講,有些藝術家為了突顯生命是不自由的,就把自己封閉在盒子中或用繩子捆綁起來,理由講了一大堆,你看來看去,還是不感動,因為就是一個觀念嘛。從藝術本質來看,當代藝術本身有它自我矛盾的地方,比如它可能叫觀念藝術。既是觀念,又怎能如藝術般感動人。禪講不立文字,不死於句下,就因概念與生命的體驗有隔,藝術最可貴的正在全面的契入,缺了這,還不如找哲學家來談道理。
孫:我們一直沒有離開感動這個詞,也許當代藝術家覺得這個詞很老舊了……
林:不叫感動,叫共鳴好了,聽起來中性一些。約翰•凱奇的音樂作品《四分三十三秒》,在台上不彈一個音,叫做絕對的靜寂。你會共鳴嗎?這樣的形式可能會讓你一次震撼,但完了之後呢,反複再三、吟詠不已?不可能嘛!只是提起音樂史總要提及這件事。同樣的,美國那位波普藝術家安霍爾,複制夢露、毛澤東像的那個。你會在那些作品面前感慨不已嗎?很難,因為這裏面沒有生命真實的投射。它是主題先行的,可能會被寫進美術史,成為藝術事件,有一定的曆史意義,這個我都承認,問題是,它與我們生命有什么關聯,這還是要回到藝術的原點來追問。
孫:他們的回答是:我們呈現了生命的困境與不自由,僅此一點還不夠偉大嗎?
林:當代藝術有個說法:能觀照到人類的有限與幽微,正就是當代藝術偉大的地方,也就是說,它的偉大正在於承認人的不偉大或卑微。從一生命的觀照來看,能觀照自己的有限,也的確是種智慧,但在禪而言,還得追問一句:觀照之後呢?不只禪,所有宗教都這樣追問。如果就停滯在有限、幽微,很容易人就出現問題。你首先會認為,解脫是不可能的,甚至存在就是合理的,為自己種種的積習、逃避找遁詞。發現了問題,並不代表問題就解決了。相反地,還可能更落入虛無。非常多的現代藝術家最終也回歸古典,為什么?生命總得有所安頓嘛。
孫:當代藝術說來還是西方藝術。當你接觸西方藝術形式時,就自然接觸到西方藝術家對於藝術的理解。比如當西方藝術史中站著梵高、卡夫卡這樣的人物時,他也非常自然認為,藝術需要這樣的撕裂感,或者說極致的力量。尤其是年輕藝術家會傾心於此。而像昆曲、古琴、西方古典樂,可能過了一定年齡,才能真正認識到它的美。
林:從曆史上看,西方的現代藝術,是一種從神學脫離、人文主義發展的產物,因此就被賦予了一種與宗教對抗的使命。它要打破宗教所宣揚的一些表相的和諧與秩序,更要對抗權威,呈現生命自體的價值,這點坦白講,與“只破不立”的禪很像,許多當代藝術家也喜歡談禪,問題是他們始終還在慧可那“心不得安”的層次打轉。人文主義過度發展後,常徑直否定超越,以為這是掌權者給人的鴉片煙,但問題是,你否定超越,卻無法如禪般饑來吃飯困來眠,你還是吶喊、抗議,還是不安嘛!坦白講,真要能徹底體證“存在就是合理”,那就是挑水砍柴、無非大道,不思善、不思惡的境界了。可惜觀念畢竟是觀念,不能落到生命的實然,還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