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圓通續貂
楊仁山 駁
釋龍舟 辯
勢至念佛,都攝六根;源空專主口念,意根且不攝,遑及眼耳鼻身乎?以圓通目之,恐不稱也。
按空師念佛,固主口念,然口念亦非不由心意而起者。
故〈二行章〉選擇集,以下曰某章者,皆選擇集也引善導《疏》曰︰「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
《楞嚴》云︰「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
此云「憶佛」者,意根所動也;云「念佛」者,舌根所現也。而舌根念佛,能攝六根,此之謂圓通焉。則栖師辯空師之書,題以圓通,何妨?
閱至此處,乃恍然曰︰「我過矣!我過矣!」彼直欲駕佛經而上之,立義在三藏教典以外;而我方以遵崇佛語相期,豈不令人嗤笑哉!
按空師祖述三經一論,既見於其首〈教相章〉,何敢於三藏教典以外立其義乎?但其微旨未達 高懷,故有此言,再思則幸。
夢吞剃刀,即是割斷聖道之兆也。
按栖師此傳太略,故意或不通。具傳云︰「父母患無子,祈佛神者久矣。一夜母秦氏夢吞剃刀,而如有妊者。乃告之父,父曰︰所妊必男子,長而出家,為一朝之戒師;出家之後,朝野歸仰。」果如其言, 高倉 鳥羽二帝, 上西 修明二後以下,禮師受圓戒。
猛利念佛,亦恐涉於自力。
按信之與行,由佛力而起,謂之他力;從凡心而生,謂之自力。
故六萬稱名,回以為往生之業,則自力也;明信佛智,而後稱之則他力也。
自力他力,但就其所以起而言之。空師固是明信佛智之人,何有涉於自力之嫌哉!
今而後方知釋迦教外,別有勢至之教流傳人間,深自愧其見 聞之不廣也。
按 高見以空師為違經,故有斯說。幸了微旨,則必無斯言,亦不敢辯。
余案下二十餘字,恐其涉於雜修雜行,所以作此出脫之言。而稱名念佛,仍不免自力也。
按空師自記《三昧發得記》一篇,猶存於《漢語燈錄》中漢語燈錄一書,空師漢文法彙也。,中曰
︰「建久九年正月朔,予赴法橋教慶之請。歸庵之後,七日依例別時念佛,初日光明少現,中略七日復琉璃地現。中略顧我平生課念佛六萬遍,不退勤修,由此,今
此等相現歟。」栖師語本於此,乃示空師之德業耳,何為雜行雜修,作逃避之地耶?
抑雜行者︰以非淨土之諸行,回為往生之業者也;雜修者︰混修助正二業,以為往生之因也。
苟信佛智,順佛願,知佛恩之後,則讀誦固所當務也,觀察亦所當修也,禮拜、稱名、讚嘆、供養,皆所當行也,於是乎善導有五正行之說焉。
但明信與不了,順與不順,知恩與不知恩,此自他力之辨也。
高見著於此,則定意將迎刃矣。
假令有佛現於空中,放光說法,倘不與修多羅合,亦不足信也。
按鄙見亦如此。若空師之見,實闡金口之微,則從之不亦可乎。
將來親見勢至,當問此事。若真勢至化身,仍須切實辯論過於此番之言百千萬倍,請彌陀釋迦並十方諸佛證明。
按祖師曰︰「彌陀本願誠在,則釋迦說教,不可虛言;佛說苟真,則善導之釋,不可虛言;善導之釋既真,則法然之言何虛乎?」其然,彌陀、釋迦、勢至,必證空師之說無疑。雖然,此種事餘輩不好辯緇朱也。
佛還念,及專念想佛等語,可見善導以念字通於心口。貴宗判定屬口稱,亦不合善導意也。
按此等念字,固屬意業;但本願之十念,古師以觀心解之,善導獨以十聲釋之,易行之微始顯,本宗主張在焉。
稱名本在念佛之內,若執定念佛必局於稱名,則於經意不貫。
按四種念佛,近出圭峰《行願疏》中,弟亦知之。然獨以稱名一行,選為往生之正業者,我彌陀五劫所思惟也,善導楷定在焉。
此段願文,須查考梵本,若原文仍屬意業,即不得從善導改作口業。譯師尤慎重,不許任意竄改也。
按竺土法運不振者久矣,大乘經典,多付龍宮,所存只小乘之一部耳,痛哭何已。近載三五貝葉,雖出於壁中,大率與華譯諸本,不合符節,未足信憑也。幸我兩邦,五千卷猶存,吾輩欲窺先佛微意,捨此焉由?鄙見如此,
高懷果何如?
導師十念,就稱名言之,但釋之耳,何改之乎!
若口稱與心意無涉,則口稱佛名,心念五欲,心口兩歧,尚得入彌陀願海乎?偏邪之見,至於此極,何足與辨。
按願曰︰「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是此三心與十念,二而
一。有心而行生,猶水與波。本宗何謂口稱與心意無相涉乎?十念與三心對,故善導以稱釋之,曰十聲。然非口稱實離心意而獨存也,念字心口相涉,聲字重在口業
上,是故單言十聲,則有口稱離心意而獨存之嫌,故以十念譯之,是必譯者所三致意也。
既言十念,後人解以為觀想觀像之念,則失易行之所以為易,背彌陀五劫思惟之本意,未可知也。故以聲釋之,亦善導之所致意也。二者相得,願意愈昭。本宗之見如此,幸諒焉。
善導實無廢菩提心之語,真宗強指其廢菩提心,借疏末一句用之費,盡無限心力,亦可哀也。
按廢菩提心,疏中實無其語,然何無其義乎?〈散善義〉末節,明廢定散兩門,立念佛一行。其定善者乃十三觀也,散善者三福九品也,而發菩提心在其行福中,則菩提心非所廢而何乎? 高眼唯見定散之文在前而繁,廢立之說在後而約也,遂有斯說。幸於全疏行文之斡旋,再注其眼焉。
謂《觀經》之定義,《大經》之三輩,不順佛願,是謗釋迦。謂彌陀因位,捨菩提心,是謗彌陀。吾不知栖君是何等人也。
按〈玄義序題〉云︰「娑婆化主,因其請故,即廣開淨土之要門;安樂能人,顯彰別意之弘願。其要門者即此《觀經》定散二門是也。中略言弘願者,如《大經》說。」據此則釋迦於《觀經》正所說者,定散二門也;弘願者,彌陀第十八本願也。
謂「定散不順佛願」者,《觀經》之定散,與彌陀第十八本願不相應也。釋迦與彌陀自別,何謗釋迦哉?
又「彌陀因位捨之」云者,我等下劣難發大心至大果。彌陀久遠,照而能知之,故大悲外己,發願修行,令我等不發大菩提心,不修聖道之行;唯順佛願,發信心,而得生彼土,至大菩提,此之謂捨。
栖師語太簡,故有謗彌陀之疑,幸諒焉。
此是善導所說,何得判其廢菩提心?
按善導此文,正釋《觀經》三福中行福,而示菩提心相者。栖師為示菩提心之難而引之,勿執以謂善導不廢菩提心焉;若以疏末一節反照,則明是所廢中之物也。
凡夫定是凡夫,攝歸淨土,如何化導?蓋凡夫之本心,與諸佛無二無別,所以佛接引,即脫輪回之苦也。
按悉有佛性,孰有異辭?所謂菩提心,由自力而發之,唯難焉云耳,何云不可發乎?唯其難矣,故不可不由他力而發之,生彼土而至大菩提也。栖師曰「豈能發得乎」,語有與奪, 函文求其意而可。
此判大違經意,經文第十八願,普攝群機也,如法華「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者是也。第十九願,別攝上品機。今抑十九為化土,揚十八為直證大涅盤,一切經內,皆無此義。
按第十八願,既曰「十方眾生」,固攝群機。然其「十念」,以《觀經》下品相照,則專念彌陀一佛者也,與《法華》泛爾歸諸佛者自別。
第十九願,為猶帶自力之情,不能信第十八願他力之義者說之;故令修諸功德,回以願往生,不必上品機也。乃所以報土中更分化土,他力中別開自力也。
此義他經恐無之,乃彌陀別願所以超諸佛也。本經云「我建超世願」,《彌陀偈經》曰︰「發願逾諸佛,誓二十四章」即是也。
曇鸞之意,甚合經意。
按鸞師所謂菩提心,即橫超他力之菩提心也,而非豎超自力聖道之菩提心也,此義栖師已辯矣。 高見若看做自力聖道之菩提心,則非鸞師意也,亦非經意也。
此中強辯,實無道理。
此中所引,甚合道理。
黑谷之意,皆與二師不合。
按菩提心,語則雖一,義則不一,故不可無廢立也;高見渾然為一,故有強辯不合之難矣。抑三一諸宗,菩提心不一之義,空師於〈付屬章〉辯之,再閱則可。
《陽駁陰資辯》第六紙,已申明此意,茲不重出。
以疏輔經,不以疏掩經,慎之!慎之!
按本宗固以疏輔經,何以疏掩經乎?
《觀經》本是指方立相之教,以事為歸,與聖道諸經以理為歸者,其揆不一。抑天台以《法華》視《觀經》,以事入理,無乃以《法華》掩《觀經》乎?唯善導則以淨土視《觀經》,故毫發無掩經意之累焉,乃所以楷定古今也。經意由善導而始顯焉,何掩之云乎?
暗藏滅法之機。
按為廢立之說者,不啻淨教也,諸宗咸有焉。華嚴之五教,唯取圓教;天台之四教,先廢三教;慈恩之三時,貶前二時,為不了義。設使空師廢捨字,藏滅法之機,則天台、慈恩、賢首亦滅法之嚆矢也,恐無此理。
既不能行,又何言捨。
按既不能行,不捨何為?
此等語句,均是活機,策勵後學之言也。
按《大集經》中素無斯文,綽師取五五百年之意,節而引之者也﹝藕益小經要解亦然,文小異而意全同。﹞。 而其全文引在集第一大門〈教興所由〉下,而其前云︰「若教赴時機,易修易悟;若機教時乖,難修難入。是故《正法念經》云︰行者一心求道時,當觀察時方便, 若不得時方便,是名為失不名利。何者?如鑽濕木以求火,火不可得,非時故;若折干薪以覓水,水不可得,無智故。」此等諸文,前後相照,則綽公本意,在論機 教應否也明矣,何策勵之語乎。 高見唯在聖道,而罔顧淨土,故有斯說。更回顧一番,通看聖淨,以領佛意則幸。
不顧經意之所在,只圖動人之觀聽。欲出新奇,其途甚多,支那境內,且有數十種,而未已也。
按綽師豈罔顧經意而出新奇者乎?抑二門興廢,已躍然於金口矣,《大經》〈流通〉告彌勒曰︰「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歲。」
《安樂集》第六大門釋之云︰「末法萬年,諸經悉滅,如來悲哀痛燒眾生,特留此經,止住百年。」此釋與第三大門引《大集經》處,前後相應。空師所謂「末法萬年後,餘行悉滅,特留念佛」之意,皎然如燃燭。乃綽師隨經取捨而已,何與後世妖邪之見,可一視哉?
栖君實未嘗知聖道淨土同別之源,語語以此土入聖為聖道,他土得證為淨土,所知盡於此矣。豈知聖道者,十方三世同行之道,娑婆極樂,均如是修證。佛說淨土法
門,是防退之法,仗彌陀願力,往生西方,永無退緣,必至成佛道。是以專修淨土,即得圓成聖道門,若唱捨聖道,即是捨淨土,蓋淨土由彌陀修聖道而成也。如來
善巧方便,或說自身,或說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而以世俗情見,固執不解,欲入佛界,不亦難哉!
按聖淨二門之相關,《陽駁續貂》粗辯之,不復贅焉。 高見復以淨土為防退之法,恐未免廬山之一面也。
道綽云︰「問曰︰菩提是一,修因亦應不二,何故在此修因向佛果,名為難行;往生淨土,期大菩提,乃名易行道也?答曰︰諸大乘經所辨,一切行法,皆有自力他
力,自攝他攝。中略在此起心立行,願生淨土,此是自力;臨命終時,阿彌陀如來,光台迎接,遂得往生,即為他力。」﹝安樂集第三大門﹞
此文問以難易二行,答以自他二力,答問相配,則難行是自力,易行是他力也。而自力中有願生淨土之語,何也?
蓋有人于此,苦於在此立行之難也,欲生彼土而成之。
又有人,專願淨土,欲托佛力而成大果。
前者雖願淨土,猶未免在聖道難行之範疇焉;後者乃真淨土易行道也。
高見唯在前者,不及後者,故以防退為往生之要;以聖道為總,欲開淨土於其中,恐未足論廬山之全也。
末節如來善巧,說自說他云云,在良醫則當然,若病者謂皆是藥也,吐下一齊服去,則無乃揠苗之類乎?
故吾儕或聖或淨,各由有緣之一法耳。鸞師云︰「如似置草引牛,恆係心槽櫪,豈得縱放,全無所歸!」鄙見如此,書以就正焉。
道綽於願文內,加此六字,開後人放肆之門,不可不辨。豈有刻其書而不檢其過耶?即如南岳《大乘止觀》引《起信論》之語,添一惡字,蓮池已舉其錯。敝處刻藕益書甚多,亦時時論其錯處,不能為之迴護也。
第十八願末,明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道綽加六字於願文之中,顯違經意。遵經乎?遵道綽乎?
按雲棲宗華嚴,故不滿於南岳,未可知也。但其全書未東傳,不能檢之。
道綽既有「縱令」字,何開「放縱」之門乎?惡人往生,《觀經》下品有明文,誰其疑之?但與第十八願,唯除逆謗相違,是以古人通之甚勞矣。
鸞師《論注》以謗罪有無會之,善導〈散善義〉約未造已造通之,懷感《群疑論》、憬興《大經讚》費;亦列多說。善導《法事讚》又曰︰「謗法闡提,回心皆往」,說得簡約。
由是觀之,逆謗之往生,釋迦已開於王宮中矣。蓋彌陀智願海,唯佛與佛知之,而其言如彼,惡人往生何妨。
故據《觀經》而回看《大經》,則雖加六字,何不可之有?
綽公非違經也,不有綽公,則佛之悲懷,不顯於末季也;遵綽公則所以遵經也。
心常念佛之語,與口常稱佛,一耶?二耶?
按云心云口,云念云稱,不可謂一;然口從心起,不可謂異;故曰「體一而相二,非一亦非異。」
此中微細分別,心粗氣暴者,何足以知之。
按行者之稱、禮、念,由佛力而起,故佛能見、聞、知之;則親疏之翻對,其理易見。而 高見非之,無乃為無差之見解為掩乎?
以三心十念之因,為差別門,正屬眾生邊事。下文水月喻,恰成就我宗。如因眾生而佛有親疏,則佛應無邊眾生之機,應有無邊親疏之別。有心則不普,無心則不
差,請細思之。《觀經》云︰「光明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又云︰「以無緣慈,攝諸眾生。」此兩句須善融會,若執定一邊,則互相違矣。
水清則月明,水濁則月暗。明暗在水不在月,是以親疏屬眾生邊事。
按諸佛有權實二智,或謂之根本智、後得智。
根本實智,照法性之理,諸佛平等,無有親疏。
後得權智,則照俗諦之事,隨緣差別,豈無親疏乎?
眾生之機無邊,佛之應同亦無邊,故或服瓔珞細軟之衣,或現丈六弊垢之身。善導曰︰「諸佛所證,平等是一;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栖師之辯基於此,乃就後得智而言之。
然
高見但以親疏屬眾生邊事,謂佛無親疏;佛無親疏,則但實智足矣,不要權智也。
高見復割《觀經》「攝取不捨」、「以無緣慈」兩文,一為差別,一為平等。
抑平等者,實智所照也,實智照平等時,無生佛,無迷悟;既無生佛,亦無迷悟,拔苦與樂之想,由何而生?既云慈,為權智上事也明矣,但以「無緣」冠者,權智本從實智而垂也。
水月喻一分,不敢辯也。
前第三章引道綽釋十方眾生,以為下下之機,則道綽亦破法矣!
按願文既言「十方」,五乘咸在,何局下下乎?但為示本願之勝益言之,猶《法華》會二乘,而一乘之用益昭也。五乘已攝,何云至淺乎?〈讚嘆念佛章〉,請參看焉。
誠如此言,則善導疏《觀經》,數萬字大可不必;即佛說三部經法,亦屬虛設,單說第十八願一條足矣。
按一目之網,不可得鳥;故彌陀於第十八之後,更起十九二十之兩願,以逗不能直入十八之機,乃兩願之所以為方便也。彌陀已然,釋迦不得不然。於是乎《大經》之後,更說《觀》、《小》二經;猶《華嚴》之後,說《阿捨》、《般若》諸部,遂歸《法華》乎。誠如 高見,則三藏十二部,皆為故紙矣,何啻二經而已哉!
漢譯吳譯,皆用選擇;魏譯唐譯,皆用攝取。因古之二譯,字句未能妥恰,是以重復譯之,俾成善本。若後譯不能勝於前譯,當時亦無庸此筆舌矣。細味二字,義理深長,請以梵文證之。
按青藍冰水,後譯必勝於前譯,則窺《大經》者,必不可不由宋譯也。然從上諸師,多從魏譯者何也?蓋梵音多含,彼此相燭,以鉤佛意,亦所不可已也。龍舒會輯,雖未盡善,四譯並取,亦可以證焉。然 高見一是新之從,不亦太拘乎?
彌陀所捨者,無明煩惱也,我亦捨之;彌陀所取者,菩提涅盤也,我亦取之;彌陀以三輩九品,攝受眾生,我亦願往生焉。
按設從 高見,則四宏誓足矣,法藏何要發四十又八願乎?饒王何必現二百一十億乎? 高見論總願,而略別願,予甚惑焉!
法藏比丘見果知因,思惟修行,因圓果滿,自然顯現淨土國土。豈以精妙之物,集而成土,如世俗造作之相耶?
按法藏比丘,五劫思惟,永劫修行,自然顯現彼妙土,固非世俗造作之相焉,誰有異辭。
然其所謂「思惟」者,實睹見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人天之善惡,國土之粗妙矣,非思所以成之則何為?既云善云妙,云惡云麤,選擇之義自在,不待照古譯也。栖師文中「精妙之物」云云,物字稍粗,故
高明有此疑,然泛爾之言,略其言求其意而可。
春蠶喻以為不確,復以作文喻之。譬如聰慧之士,讀盡古今書籍,欲作一篇大文章,必由自己胸中流出,絕不踏襲陳言,方成妙文。若一一采自他書,縱將一切佳句采盡,祗成一片碎錦,豈得稱為妙文?彌陀淨土,亦復如是。
按昌黎云︰「沈浸醲郁,含英咀華」,是文家之秘訣也。
沈浸醲郁,所謂睹見也;含英咀華,所謂攝取也。而云英云華,去粗就精,乃選擇在中。既讀萬卷書,節作一篇文字,不去粗而何妙?彌陀淨土,亦復如是。
以六度中般若波羅密為淺,是全不知般若,亦並不知波羅密。非般若現前不名六度,以其不到彼岸也。支那禪宗古德,專學般若,其造詣之深,豈門外漢所能知耶?
按天台曰︰「六波羅密,即是菩薩正行之本。」《法華》云︰為求菩薩道者,說六波羅密。」菩薩是因分之名,則六波羅蜜之為因行明矣。其言到彼岸者,可由以到彼岸云耳,乃因中說果也。 台邦古德學般若,未到佛地,亦因地耳,益足證其為因行矣。然 高見單屬果分,不亦偏乎?
無因如何得果,以菩提心之正因,方能契無上妙果。句義且不能通,何能論佛法。
按 高見嘗以菩提心,為因果交徹之心,無句義未完乎?
菩提是果,心是因,因地是心,上求菩提之果,故名菩提心。
菩提之心,依主釋也;又有菩提之心,一分有財釋也。則菩提心者,於因位名之明矣。而菩提心中,有聖道自力之心,有淨土他力之心,栖師已言之。聖道自力之菩提心,雖曰廢之;淨土他力之菩提心猶立。由此心生彼土,而到大菩提,亦因果之理也,何不通之有?
何不曰具足十稱,而曰十念耶?蓋猛利稱名之時,心亦隨之,以口攝心也;必欲掃除心念,是障往生之路矣。
按本宗非欲掃除心念,只欲示選擇易行之本意耳,故以稱釋之。念稱相關之義,前節及之,不再贅焉。
宗門參禪者每云︰除吃飯便利是雜用心,律中在著衣吃飯睡眠上製戒數十條。何謂佛者不應說,豈不聞粗言及細語,皆歸第一義乎?
按〈二行章〉云︰「依善導和尚,往生行雖多,大分為二︰一正行,二雜行。」二行之目,就往生因行分之;而其廢立望第十八本願言之。
然則雜行者非指著衣吃飯等雜作也,與律文等,其趣自別。
又粗言細語,歸第一義者,《涅槃經》中語,蓋為人悉檀也,恐與今不相關。
發菩提心,解第一義,亦通下下之語,拙評已說明;除非中途退墮,方落下下,以其退菩提心,失第一義也。十惡五逆,亦通上上者,除非作實相懺,徹證罪性本
空,方能超升上上也。故此互通之義,皆須轉機,轉則失上而趣下,失下而趣上;若不失仍不互,當以經文為正也。台教後人說橫說豎,說逆說順,祗逞鋪排之富
麗,往往語中有病,而不自知耳。
按集主「九品相通」之義,於行法談之,非獨就轉機論之,乃九品之機,各修九品之行,故八十又一之數生焉。 高見單看經文一往之配屬,而不見刻實之別,故有斯說。若更用此意,再閱集文,則必有了然於心目者。
不祥之語,莫大於違經意。
按墜緒之茫茫,獨搜而遠紹。此善導、源空諸師所苦心也,未審高明緣何發斯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