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跡,在佛教稱為神通。
佛教承認神通的事實,也承認神通的功用,並且,佛教的神通境界,遠在其他的一切宗教之上。
佛教將神通分為六大類,那就是: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
佛教相信一切神鬼多有由果報而得的神通,一切凡夫仙人,也可以有由修禪定而得到神通(耶教的祈禱,至其心力完全統一集中時,也是定)。但是,凡夫及神鬼,只有或多或少或深或淺的前五通,唯有佛教已經解脫了生死的大小乘聖者,才能另加一通,稱為漏盡通,那就是六通具足了。
可是,佛教並不以為神通是萬能的,在因果律的原則下,眾生的生死禍福,都是出於善惡業力的自作自受,神通的功用雖大,卻不可能破壞因果的律則,凡是決定性的重大業報,縱然以佛陀的神通,也不能把局勢全部扭轉,否則,因果業報的理論,便將無從成立。因此佛陀在世,雖曾現過不少的神通,但不輕易現神通;佛陀座下的許多羅漢大弟子,也多有相當神通的,佛陀卻不許他們當著俗人現神通(根本雜事卷二及律攝卷九)。因為佛陀知道,神通雖可使人轟動一時,如果現得不能恰到好處,便會招致相反的惡果!
對於神通的問題,如有興趣,可以參閱另一篇拙作「神通的境界與功用」。(按:此文今收於「學佛知津」一書中──本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