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要義在見性,見性必定有明心,明心未必見性,何以故?心有善惡,善惡有生死、有輪迴(梵語samsara),必受善惡之心所支配,這是處於凡夫之心,不能自在故;二乘三乘乃至一乘聖者,皆明此心是生死煩惱之法,不究竟故,因而迴光返照,見自本性,永超生死善惡之心。
是故,聖者既能明心又能見性,見性又能明心,了知心性本不二,凡夫但知善惡之心,不能了見自性,捨性逐心,甚可悲哉!因此,無法超越善惡之心,就不得不受善惡之心所驅使,由此可見,佛法呼籲四眾弟子要見性,其意義在此。
涅槃經云:『見佛性(梵語boddha-dhatu),不名凡夫;不見佛性,是名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