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按佛制出家二眾,應該托缽乞食,我國僧寶何以未依教奉行?
佛陀度化眾生行化人間,皆因人、因時、因地而觀機逗教,大乘戒法乃十方三世諸佛所共同制定的聖戒,三世諸佛不可違越;小乘戒法可隨國俗需不需要而增刪;譬如:在中國的民情,對出家人的看法要求甚高,不得有絲毫的違犯威儀,如佛世之時,無制定不可嚼檳榔,印度當時也沒有吃檳榔的現象,因此,佛就無制止不可吃檳榔這條戒法,若佛陀誕生於現代的台灣,相信佛陀會制定出家二眾不得嚼檳榔,嚼檳榔大失威儀,口吐鮮紅色的檳榔汁,極其不雅觀,故佛必定制之。
同樣的道理,佛法流傳到現階段,托缽乞食的行法,的確在當今中國國土,實在不易推行,歷代高僧曾經多次嘗試倡導托缽乞食之慣例,亦然無法推動成功為事實。
由於國土區域有別,民族風情有別,導致托缽乞食之行法,遭受種種挫折與曲解,甚難依教奉行,於是形成中國佛教的特色—-佛寺開伙。
深信佛陀能正見時代背景,對佛寺開伙之事,會開方便法門,以適應時代的佛教。韓國、日本的佛教,亦與中國佛教的特色大同小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