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既然因果律是自作自受,云何超度可使亡者業債減輕或上昇,是何因由?
因果律是自作自受,佛絕對無虛言,重罪或重債,不易超度,如五逆十惡(梵語dasakusala-karma-pathani),欲超度極為甚難,因為亡者內心惡念熾盛,必召極惡之報,佛亦無特權施救;若輕罪,超度較有機會!
佛雖有不可思議廣大神通,但眾生造業亦不可思議,所謂:神通不能敵過業力,業力能障聖道,業力如梟雄,具足千奇百態,難調難伏。
自作自受的果報,欲超度上昇乃至減輕其業報,確實不,易超度成就必須有超度成就的條件,譬如:超度者必須具足高超圓滿的德性,以虔誠之心而為亡者超度,那麼亡者亦須具足背塵合覺之念,肯懺悔發露罪愆,一心一意稟持著斷惡向善的意志,有浪子回頭之悲切,若能如此相應,才有超度上昇與減輕罪業的機緣。
若超度者具足圓滿的德行,同時很悲切的為亡者超度,但是亡者不肯懺悔發露罪業,亦然背覺合塵,毫無浪子回頭的意念,若如此的超度,唯恐甚難,因為超度必須有超度的條件,因緣具足,方能構成超度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