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即是道理、真理是也;事即是事相、事態、事情是也。一樣東西、一件事情、乃至人事物,大而山河大地,無一物不是理事圓滿無礙的,因理顯事,因事透理,理不礙事,事不礙理,理即是事,事即是理,理事不一不異,何以故?若離理則事不可得,若離事則理亦不存了。
譬如開車的原理而論,如何轉方向盤?如何剎車?如何踩離合器?乃至所有交通規則的常識你都全部洞然知悉,在理論上、軟體土、常識上都正確理解了,我們稱之為理通,或通達道理(梵語yukti),或稱理無礙。
但是你對實際開車的經驗卻一竅不通,甚至上了車,頭腦一片空白,不知從何操縱起,心情緊張,根本就是不會開車,這稱之為事有障礙,經驗不達。
好了,有一天你真的實際操縱開車的種種要領,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巧,最後你開得很練達,成就開車應有的本領,學會了、成功了,請問諸君!當你成功會開車了,一切交通規則常識也隨著正確理解了,請問這是理?還是事呢?
諸君可靜靜的思惟這當中的奧義!若說是理、或說是事,全然不對,各偏一邊了。應該說是理事圓融無礙才對,理中有事,事中有理,離事無理,離理無事,當下理事不二了,諸君明白否?
學佛成佛之道,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亦復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