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聽話,知一而不能廣其義,是謂執著。能廣其義,墨守而不知變通,亦是執著,皆謂之死在句下。
古諺:「若要佛法興,除非僧贊僧。」僧者眾也。應廣其義,凡出家、在家四眾,俱括在內。若只限出家贊出家,得非出家不贊在家,在家不贊出家,在家不贊在家乎?為是此疆彼界,互不合作。佛法未見可興,此不能廣其義而執著也。
竊謂今日佛法興衰,已非贊不贊之問題矣。細審種種之不景象,患不在外侮來侵,而在內容自侮之也。不此之悟,是忽其本。試思四眾今縱交口互贊,佛法能即興乎?不謂不興,行見其愈衰也。蓋不知已短,惡不能改,不知他長,善無由生,而再日受贊譽,非獎其謬,即增其慢,無徒既謬且慢,而望佛法之興,斯真南轅北轍矣。
然則如何而可?予謂應變其義曰:「今要佛法興,除非僧勸僧。」良以家內之事,家內自知,外人來勸,總是隔靴搔癢。果能四眾,痛念教衰,各自反省,識其病根,推誠相與,必先自改作風,然後暗勸他人。使吾徒充耳皆是規箴,觀心漸少惑業,人各自強,法有不興者乎?此能變其義,而善用也。
更應知能解勸字圓義,始明贊字真義。勸贊義何?勸實寓贊,勸為贊之因也;贊實寓勸,贊為勸之誘也;且也,昔非贊而不有勸。今非勸而不許贊,以時行權,是謂得之,豈可死在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