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點多全體出發,數部車子一齊駛往馬來西亞的星山。此城係一港口,位於星馬邊境劃分處。車行不用三十分鐘便抵達。過了邊境之後,在楊國新等人的護送下,先到陳祥如居士的家裡小息,然後隨吳春海等善信到心燈精舍用午齋。
晚間,至「一真法界」開示。此嶄新的道場,尚在興建中。先由鄭真如老居士擎香、搭衣、右繞三匝恭謹殷懃地向上人請法。鄭居士是馬來西亞佛教界的老前輩,但她見到上人,似遇知音,態度是畢恭畢敬的。
今晚開示節錄如下:
各位善知識!今天我們來到一真法界,甚麼叫做「一真法界」?就是華嚴境界;只要你一真,就一切都真。故云:「一真一切真;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你合乎中道,則一切都合乎中道了。所以「一」非常重要,「一」乃數目之開始,無量之本。所謂:「一本散為萬殊,萬殊還歸一本。」我們這麼多眾生從「一」而來,又還回「一」去,故「一」字為萬物的開始,又是萬物的歸宿。故云:「得一萬事畢。」老子說:「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其致之一也。」
法界是重重無盡,化化無窮的。甚麼叫「法界」?即是盡虛空,遍宇宙,也是囊括萬有之一個代名詞,我曾在萬佛城寫過一首「法界頌」:
法界為體有何外?虛空是用無不容。
萬物平等離分別,一念未生絕言宗。
法界為體有何外:沒有甚麼是在法界外邊的,甚麼都包括在裡面,不管你有多大本事,也逃不出法界之外,法界是包羅萬有,真空妙有,皆在法界裡盡包藏。
虛空是用無不容:以虛空為用,此大用無所不包,無所不容。你能明白虛空,就與道合了。法界即虛空,虛空即法界。
萬物平等離分別:金剛經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因為我們將來都要成佛的,皆是未來之佛,因此不要分你我他,這樣才是平等。
一念未生絕言宗:在一念未生前,掃一切法,離一切相,這是第一義諦,若能用話說出來的,已落入第二義。
所以我們要返本還原,回歸到一真法界,這才是眾生的本有家鄉。你如果能回到一真法界,那麼離佛國也不遠了。但究竟說來說去,「一真法界」到底又是甚麼?一真法界也就是十法界──佛、菩薩、緣覺、聲聞、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這十法界皆不離開你我他現前一念心,現前一念心,就是法界。所謂心真則事實,不論做任何事,必要有堅固心、誠心、恆心;若缺乏這堅、誠、恆三心,做任何事都不會有成就。修行更要有堅誠恆三心,永遠永遠都不退道心,而且要明心見性。你能明心見性,就是一真法界。「明心則無礙難事,見性豈有憂愁心。」能明心見性,就可返本還原,回到一真法界。
一真法界,顧名思義,即是不做虛假事,一切一切都要往真的去做,真中更真,實中更實,沒有一點虛偽,發心要發法界心,布施以法界為布施,掃一切相,除所有執著,而與法界合為一體。法界無所不包,無所不容,無論甚麼污穢物、清淨物、好人、壞人,各式各類的眾生皆在法界中包容著。法界不會因污淨好壞,而起種種分別心。所以我們若能真明白法界性,才是明心見性。
「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能造天堂、地獄、畜生等,就看你如何去做。做佛事即佛,做菩薩事即菩薩,做人事即人,做地獄事即地獄。所以「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又心能成就虛空,法界性,所以虛空法界那麼大,都沒有超出你我他現前一念心。
古人把這心比喻成一匹野馬,一隻猿猴。所謂「心猿意馬」。雖然猴子可以飛天遁地,可是怎樣翻觔斗也翻不出佛的手心。佛手心就是一真法界,可是我們人一天到晚只知打妄想,想東想西,掛南掛北,一下子到太空,一下子又跑到地獄去。所以古人又云:「出入無時,莫知其向。操之則存,捨之則亡。」心甚麼時候出去,也不向你告假;回來了,也不打個招呼。你若操縱著它,它就老實了;若不去管著它,它就作怪放逸了。這個心就是這麼不守規矩。人如果他的雞犬丟了,就各處去找;但若心丟了,他卻不知去找。甚麼人是把心丟了?就是那些有喪心病狂的人。明知故犯,傷天害理,這些人都失去了心。
所以我們佛教徒要趕快把心找回來,如果找不回心,即使修到未來劫,儘是皮毛上用功夫,所謂「隔靴搔癢」。如果心志在佛,便可成佛;心志在菩薩,則成菩薩;但若好勇鬥狠,則成阿修羅;若貪名貪利,則成人;若貪多無厭,就轉畜生;若好瞋恨,就成餓鬼;若常愚癡,就墮地獄。所以我們要把心找回,一定要明心見性,返本還原,回到一真法界。
今天我與你們說的話,各位皆有智慧,能分析判斷,是道則進,非道則退;擇善而從,非善則改。總而言之:一切一切要真。你欺騙人,人也欺騙你。所以處處要躬行實踐,不要戴假面具騙人。
還有,我想把「萬佛城」雜誌介紹給各位,「萬佛城」雜誌是中英雙語的佛教雜誌。萬佛城就是一真法界,一真法界也就是萬佛城:兩個地方二而無二。所以你想知道一真法界,就看萬佛城;看了萬佛城,就知道了一真法界。」
臺下信眾數百人,皆得法喜。這個境界與今天剛讀的經文,正相符合:
人中雄猛,大師子吼,得無所畏‧‧‧入智慧大海,為一切眾生,護持三世諸佛正法。到一切佛法海實相源底。
──《華嚴經十行品‧第十真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