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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人間佛陀 于凌波居士著

人間佛陀 于凌波居士著

第七講 緣起的組成架構——三法印

[日期:2010-12-09]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于凌波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七講    緣起的組成架構——三法印

一、  三法印、四法印

在原始佛教中,[ 三法印 ]是佛法的基本教義。這是說明宇宙人生現象的三項定律,也是衡量一切教法的標準,凡是符合三法印尺度的,是了義佛法,若與此三法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也是不了義法。

所謂三法印,是[ 諸行無常 ],[ 諸法無我 ],[ 涅槃寂靜 ]。也有在諸行無常之後,加上[ 一切皆苦 ]法印,而成為[ 四法印 ]者。但[ 無常」的本身就是苦,了知無常真相,苦即在其中,似不必另加一法印,所以通常仍說三法印。

法印,梵文 dharma-uddana,法者指佛法,印是印記或標誌——印有真實、不變之義,有如官府的印信,能做證明,所以法印就是佛法標誌。

三法印,是佛陀自有情的自身說起的。佛陀住世時代,婆羅門教和其他外道,有主張生死五蘊身中有一個真實常住的我; 亦有主張離五蘊身外有一個真實常住的我; 佛陀以有情是五蘊和合而有,是緣法起法。依緣起法則說,宇宙間沒有永恒不變事物——此即所以無常; 宇宙間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此即所以無我。所以佛陀的三法印、是指藉四大五蘊而有的有情說的。如<雜阿含>第十經稱: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 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 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 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聖弟子如是觀者,於色解脫,於受、想、行、識解脫,我說是等解脫於生老病老、憂悲苦惱]。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經文中說[ 無常即苦,苦即非我 ]。何以說苦即非我呢? 因為照佛教法義的解譯,[我謂主宰 ]——我即是能做得了自己的主,做不了自己的主,自然不是我。所以佛教指五蘊和合之我為假我。<佛地論>一曰:[ 我謂諸蘊世俗假者 ]。因此才說:[ 苦即非我 ]。

原始經典中也說到四法印,如<增一阿含>二十三稱:

諸比丘,欲得免死者,當思維四法本。云何為四? 一切行無常,是謂初法本,當念修行。一切行苦,是為第二法本,當共思維。一切法無我,此第三法本,當共思維。滅盡為涅槃,是第四法本,當共思維。如是比丘,當共思維此四法本。所以然者,便脫生死病死愁憂苦惱,此是苦之原本。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成四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大智度論> 卷二十二,解譯三法印說:

: 何等是法印?

答曰: 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靜涅槃。

行者知三界皆是有為,生滅作法,先有後無,今有後無,念念生滅,相續相似生故,可得見知; 如流水、燈焰、長風、相似相續故,人以為一。

眾生於無常法中常顛倒故謂去者常住,是名一切作法無常印。

一切法無我,諸法內無主,無作者、無知、無見、無生者、無造業者、一切法皆屬因緣; 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我相不可得,如破我品中說,是名無我印。

問曰: 何以故但作法無常,一切法無我?

答曰: 不作法因無緣故,不生不滅,不生不滅故,不名為無常………

寂滅者是涅槃,三毒、三衰火滅故,名寂滅印………

論文中的意思是說: 凡是有為法——即因緣和合的造作之法,這種互相關涉對待生起的事物,沒有自性(定性),沒有自性就有生滅,有生滅就是無常。這種關涉對待之法,[ 屬因緣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 ]。涅槃,梵文nirvana,原意是[ 火熄滅的樣子 ]。貪婪、嗔恚、愚癡三種毒火的熄滅,就是涅槃,此留待後面再詳述。               

三法印或四法印,是建立在[緣起]的理論基礎上; 也可以說,緣起是建立在三法印或四法印的架構上——本來一切法都是互相關涉對待而生起,於緣起理論本身也不例外。諸行無常,是告欣我們世間沒有永恒不變的事物,一切現象都不斷的遷流變化; 諸法無我,是說明世間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一切都是在時空裏彼此關涉,相互依存; 至於諸受皆苦,是告欣我們生命的本質是焦慮不安,同時也是無常的、是無我。

二、  五蘊世間

三法印的第一、第二法印,是[ 諸行無常 ]、[ 諸法無我 ]。但是要瞭解無常與無我,必須先要瞭解[ 四大 ]與[ 五蘊 ]。所以此處要先從五蘊世間說起。佛陀住世時代,各種外道對於世界人生的學說,有神意論、宿命論、無因論等,此外還有一種[ 結因論 ],認為世界和人生,是由地、水、火、風、苦、樂、靈魂七種元素結合而成,由元素結合之良窳而決定人的一生命運,這是另一種宿命論。

佛教的理論,認為世間有兩種,即[ 有情世間 ]與[ 器世間 ]。有情世間——即所謂[ 眾生 ],是精神和物質的組合,其組合的元素稱為五蘊——色、受、想、行、識; 器世間,完全是物質的組合,其組合的元素稱為四大——地、水、火、風。而這四大五蘊兩類元素,並不是固定的,而是經常變動不居。現在就探討這四大五蘊的內容:

[一],色蘊: 色蘊是物質的組合,其組合內容就是四大——地、水、火、風。地水火風,是印度古代對於物質的分類,稱作四大; 這就像中國古代把物質分為金、木、水、火、土,稱作五行一樣。四大或五行,不是指四大或五行的實物,而是指其物性——如地大性堅,支援萬物; 水大性濕,收攝萬物; 火大性暖,調熟萬物; 風大性動,生長萬物。這四者,能造作一切色法,所以稱為[ 能造四大 ]。四大所造的有人體侍五根,外境的五塵,尚有一部分觀念上的物件——法塵,這就構成了整個物質世界。

[二],受蘊; 受蘊包括了我人身個器官對外界接觸到的感覺,即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與外境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相對而產生的感覺。這些感覺有愉快的( 樂受 )、不愉快的( 苦受 )、及非愉快非不愉快的( 捨受 )。

[三],想蘊; 想蘊是知覺作用,經中稱其[ 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 ]。也是由內六根與外六境相對、所產生的辨別認識作用。

[四],行蘊; 行蘊是我人的意志活動,這種意志活動就造成了或善或惡的[ 業 ]。行蘊其實就是[ 心所有法 ]中的思心所,<俱舍論>稱思心所:「 思謂能令心有造作 ]。造作就是在意志發動下的行為——包括著身、口、意三種行為在內。

[五],識蘊; 識蘊是[ 於所緣境了別為性 ],其實就是我們認識作用的主體。識在原始佛教只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後來大乘佛教發展為八識——意識之後尚有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關於末那識與阿賴耶識,以非本講範圍,此處從略。  色蘊——色——物質——有情生理方面的身體——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受、想、行、識四蘊——非色——名——心——有情的精神作用。

五蘊若自其認識作用分析,其分組的情形是

識蘊——主觀的能認識的識體——心——我

色、受、想、行四蘊——客觀的所認識的物件——我所

五蘊是因緣和合之法,它生滅變異,遷流不住,所以它無常,無我。

三、  諸行無常

佛陀時代說三法印,是自有情生死流轉觀點立論。那個時侯的各派外道,以為在生死五蘊身中,或生死五蘊身外,有一個真實常住的[ 我 ]存在。佛陀以緣起立場,以有情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和合之法,變化不居,無常是必然的理則; 諸法關涉對待而存在,其中當然沒有一個主體的自我。至於苦,無常即是苦。唯是眾生執著有一個真實常住自我的存在,所以起惑造業,生死流轉。果然了悟到無常與無我,惑業不起,則即能趨向涅槃。

五蘊和合的眾生既然是無常無我,則四大所成的器世間自然也是無常無我。所以龍樹菩薩說: 「 三界皆是有為 ]——有為即是因緣和合的造作之法,無常無我無甯是必然的事                      實。[ 大智度論 ]中稱:「 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 ]。無常有兩種,一是[ 剎那無常 ],一是[ 一期無常 ]。剎那無常就是念念生滅的無常,一期無常則是有情一期壽命的無常,事實上,一期無常就是由剎那無常累積而來的。   

諸行無常的行,狹義的說、是念念生滅的心行,廣義的說、是五蘊中行蘊的行——萬法生滅變異的行。凡事於極短時間內發生變化者,莫如我人的心念,如<寶雨經>所說:

[ 此妄心如流水,生滅不暫滯。如電,剎那不停 ]。

其實,萬法遷流不息,不僅心識為然,我們生理的色身也是如此; 毛髮爪甲的代謝,血液淋巴的循環,是無時或止的。時時刻刻有新細胞的產生,時時刻刻也有老細胞的死亡。十歲時的我,全然不是五歲時的我,三十歲的我,也全然不是二十歲的我。所以佛陀有言: 「 一見不再見 ]; 莊子云:「 交臂非故 ]; 孔子曰:「 逝者如備夫,不捨畫夜 ]; 禪宗語稱:「 嬰兒垂發白如絲 ],這都是無常的注腳。

在詩人的筆下,無常的句子更是不勝枚舉。如曹孟德<短歌行>:[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去日苦多,是生命無常; 杜子美<離亂詩>:「 時難年饑世業空,兄弟羈旅各西東,田園寥落干戈後,骨肉流離道路中。」 骨肉流離,是聚散無常;李太白<越中覽古>:「 越王句踐破吳歸,滿朝文武盡錦衣,宮女如花春滿殿,只今惟有鷓鴣飛。」由宮女如花到鷓鴣飛舞是盛衰無常; 劉禹錫<烏衣巷>:[ 朱雀橋邊野草花,烏衣巷口夕陽斜,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王謝燕子,入百姓家,是世事無常。

無常,不僅指有情心識或社會人事,器世間的色法亦是如此。我們講堂中使用的桌椅,去年在使用,今年在使用,明年仍可使用,看起來似乎是常住的。事實上,它們正在剎那剎那在損耗。肉眼可見的如木料的蟲蛀、腐朽,肉眼不可見的,構成木料的原子中,電子正以高速繞著原子核在旋轉; 原子是如此,天體的運轉又何嘗不是如此? 四時運行,功成者退,這不也是遷流代謝?

由以上種種事實看來,有情的生老病死,萬法的生住異滅,世界的成住壞空,全是在剎那剎那,遷流變化,何嘗有常住之法? 蘇東坡<赤壁賦>中的句子:「 自其變者而觀之 ,則天地萬物曾不能以一瞬 ]。<金剛經>中有名的偈子: 「 一切存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這就是宇宙人生的真像。 

說到無常,使我們感到頹喪、悲觀,、或絕望。事實不然,由有到無,由老到死,由盛至衰,由聚至散,固然是無常; 但是反過來說,由無到有,由幼到壯,由衰至盛,由離至合,又何嘗不是無常? 語云:「 不有所廢,何有所興 ];「 四時運行,功成者退 ]。自人事來說,富有者以奢侈而淪為貧賤,顯貴者以驕橫而失去權勢,固然是無常,但貪困刻苦向上而成為富有,微賤者發奮立志而至於顯貴,又何嘗不是無常? 如果萬法常住,則富者永富,貪者常貪; 貴者永貴,賤者常賤,則貧者賤者人生還有什麼希望? 萬法必須受因緣支配,因緣和合,則有生、有成、因緣散離,則有壞、有滅,這樣才有生死流轉,遷流變異; 也必須如此,所以才有寒來暑往、陰睛圓缺的天象; 所以才有生老病死、悲歡離合的人生; 所以才世間。

四、  諸法無我

佛教的三法印之一,是[ 諸法無我 ]。要明白諸法何以無我,先要明白[我]是什麼。

佛陀出世之前,印度的傳統宗教婆羅門教,主張有一個常、一、主、宰的、以自在為性的自我——個人內在本元的我 Atman。奧義書哲學即強調這種意義的自我。這個我與宇宙靈魂大我的梵天,有著同一的本質,即所謂[ 梵我一如 ]。這個我,是永遠不滅的本體的自我。當時的許多外道,亦以這個我是靈魂、是實體的自我。佛陀以緣起的立場,否定這種永恒的、形而上的自我。所以說:[ 諸法無我 ]。

佛陀所說[ 無我 ]的我,是指五蘊和合的假我之中,並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 神我 ]。如<雜阿含>一二零二經:謂

汝謂有眾生,此則惡魔見,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

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和,假名為眾生。

經文的意思是說: 集合了木材車輪等,組成了車; 由諸陰( 五蘊 )的因緣和合而有了眾生,其中何嘗有車或我的自體存在? 這在一二零三經中也有相似的解說:

此形不自造,亦非他所作,因緣會而生,緣散即磨滅。

如世諸種子,因大地而生,因地水火風,陰界入亦然。

因緣和合生,緣離則磨滅………

上文[ 此形 ]二字,指的是有情; 「 陰、界、入 ]三字,陰是五陰——即色、受、想、行、識的五蘊; 入是十二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色、聲、香、味、觸六塵的十二處; 界是十八界——即十二處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合稱十八界。五蘊已如前述,十二處、十八界是由五蘊開展而來的。這些全是因緣和合之法,所以[緣盡則磨滅]。緣盡則滅,此中何嘗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 <雜阿含>三十四經謂:

爾時世尊告餘五比丘: 「 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於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由此可見,這裏所說的我,指的是婆羅門教的神我 Atman ,因為神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我]也被當作具有此種自由意志的存在; 因此,如色是自由自在的自我,應該能使自己免於疾苦。色既然沒有這種主宰的能力,那麼色畢竟非我,色中亦畢竟無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所以五蘊無我。

五、  無常無我的意義何在

佛陀說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使人感到消極、頹喪。事實上,三法印另有其積極、正面的意義,而為人所忽略。所謂無常,並不僅是由好變壞,反過來說,由壞變好也是無常。如由貧而富,由賤而貴,由愚而智,由迷而悟,又何嘗不是無常? 唯其無常,才予苦難眾生以光明和希望。

諸法無我,說的是五蘊和合的我中,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神我,而緣生之我畢竟存在。我人有自的意志,由我的勤奮努力,進德修業,可以改善自己的環境,可以增進社會的文明。我若一心向道,糈進不懈,我可以轉迷成悟,可以證得涅槃。

至於一切皆苦,苦是人生的真相,是佛陀深入觀察抉擇證得的真理。但這不是沈迷在五欲六塵中的有情人人所能瞭解,而僅為有智慧者所能體會。唯其一切皆苦,才促使智者的向道之心——[ 厭苦 ]才是修道的原動力。

三法印或四法印,其中[ 一切皆苦 ],與[ 涅槃寂靜 ]印,留在[ 四聖諦 ]中,與[苦聖諦]、[ 苦滅聖諦 ]合講。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講 佛教誕生的背景 第2頁:第二講 百家爭鳴——思想混亂的時代
第3頁:第三講 長夜中的真理之光——佛陀證道 第4頁:第四講 僧伽——僧團的成立與發展
第5頁:第五講 佛陀證悟的真理——緣起 第6頁:第六講 生命流轉的連鎖環——十二緣生觀
第7頁:第七講 緣起的組成架構——三法印 第8頁:第八講 緣起說的具體表達——四聖諦
第9頁:第九講 證得涅槃的大道——八正道 第10頁:第十講 四十五年遊行教化
第11頁:十一講 佛陀的遺教——以己為洲、以法為洲 第12頁:第十二講 佛經結集與佛教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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