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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平安的人間 聖嚴法師著

平安的人間 聖嚴法師著

第四篇 開發人人心中的光明

[日期:2016-07-01]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四篇 開發人人心中的光明
  
  淨化人心與淨化社會不是今天才需要,而是從人類開始有社會活動的時代就已經需要,也是釋迦牟尼佛時即已努力推展的一項運動;我們不但在臺灣,同時也在世界各地普遍推展;因為我們需要清淨的人心和安定的社會。
  
  開發人人心中的光明,所謂光明,是指清淨的智慧或正當的希望,也可以說是人性中的仁慈心和光明面;更深一層來看,就是佛性,而佛性就是必將覺悟的另一種說法。
  
  光明與黑暗是相對的
  
  光明是明亮潔白的照耀作用,它本身不但不吸光,還能把光直射及反射出去。如同太陽、月亮、星星和火,為自然界帶來光明;而且光明本身就是一種力量,因為光會產生熱,熱生能,能產生力量,有了力量就能為我們帶來所需的事物。
  
  反之,如果是黑色物體,不但不能放光,還會吸光,因此黑暗和光明是相對立的,黑暗顯現之處,光明必被吸走不見或被阻擋。在人類的舞臺,黑暗和光明,一直是此消彼長,彼消此長的變化著。
  
  在我們這個世界上,自古以來,便有許許多多的善人、偉人,都曾發光發熱,把他們的力量,貢獻給當時的社會大眾,使得後代的我們,乃至於未來無盡的年代中,所有的人類眾生,都能因他們的奉獻而得到恩惠。
  
  有一種人是自己能放光,有些人則是可以借光反光,就像我聖嚴自己沒有光,只有借佛法的光折射轉投給大家;所以縱然自己沒有光,只要有心,還是可以借光放光的。但是也有更多的人,吸收別人所發出的光明和熱能,卻永不滿足,煩惱不已。
  
  雖然人們努力和奉獻的光明,常常會被黑暗所抵銷,可是有信心、有願力的人,仍會永不休止地努力放出他們的光和熱,提供給這個世界分享,如同歷代的聖賢豪傑。但也有更多的人,當他們的光發射出來被黑暗所吸收時,便感到失望、無力、挫折,而容易產生退心,這樣的人便是凡夫。
  
  從佛法的觀點看,不論是凡夫或聖賢,基本上都具備相等的光、熱、能、力。尤其是行菩薩道的人,一定具有永遠為眾生受苦受難的悲願,誓願盡形壽將生命付出,將自己的光、熱、能、力,無怨無尤、盡其所有地提供給需要幫助的眾生。正如太陽永遠持續不斷地在放光明,不因烏雲的遮蔽而稍有倦怠,所以我們應效法日、月、星辰乃至於一般的燈火,不因有沒有人存在,有沒有人知道,有沒有障礙,總是始終如一、盡其在我的放出自己的光。
  
  可能有人覺得自己沒有光,事實上,人的光是從內心發出來的,內心有信心、有願心,對人有仁義、有慈悲,就是發了光,而這種光是人人都有的。
  
  倫理、公正照亮社會的光明
  
  今天這個時代,倫理的觀念對現代人而言已經非常古老生疏,甚至許多年輕人都採取抗拒叛逆的態度;大家不明瞭問題出在何處,同時對新倫理的觀念也模糊不清。所以我們確實有必要,在舊道德與新倫理之間,做適度的調整。
  
  許多年紀大的人見到我時,常會向我建議,應多提倡倫理道德,因為現在的年輕人,很少懂得要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對長官老闆也沒有禮貌,所以希望我在演講或接受媒體訪問時,多講些這方面的道理;不過現在人講的倫理,已與過去的觀點有些不同。過去的倫理,是單向的要求對方盡責任,但現代的倫理則是雙向的互動,這才是真正佛教的觀點。
  
  倫理就是社會的關係,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對做父母的人來講,應該對兒女盡責任;對兒女來講,也應該對父母盡責任。可是,如果僅僅要求對方盡責任,那也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必須要檢討,因為那已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最近有一位二十多歲的男孩子,被父親請警察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好幾次。這年輕人來找我訴苦:「我並沒有精神病,但是父親總認為我有精神病。」
  
  我向這年輕人勸說:「中國古訓有言,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他卻說:「這句話對於我的父親,絕對是錯誤的,我是他兒子,他卻把我送往精神病院,那有這樣的父親?」
  
  我問他:「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狀況?」
  
  他說:「只因我連考了三年才考取大學,而我不想念那所大學,又打算重考,父親便把我當作精神有問題。」而且從此以後,他考試都不及格,為什麼呢?因為他抗拒念書,他質疑念書究竟是為自己,還是為父親?
  
  這件事從他父親的立場看,兒子有了精神問題;但從兒子的立場看,父親的行為則是錯誤的,這實在是做父親的,望子成龍的心太急,不瞭解兒子有他自己的想法,所以適得其反。
  
  另一個例子是,兒子要結婚而父母反對,使得親子間產生對立的情況,甚至鬧著要脫離關係。他們的父母來找我,我說:「現在要結婚的,究竟是你們兩位老人家還是你們的少爺呢?兒子選擇結婚對象,有他自己的標準呀!」
  
  他們說:「不可以,是我們的兒子就得聽我們的話。」結果這個兒子離家出走了。
  
  後來,這一對父母又來找我,我告訴他們:「讓兒子自己決定他的婚事吧!」
  
  他們又問:「難道讓他們結婚就沒事了嗎?」
  
  我說:「操心就有事,放下便無事。」
  
  之後,他們的兒子也把他的女朋友帶來見我,我說:「你們結婚之後,會不會照顧父母呢?」他們說:「當然會。」我也勉勵他們,結婚後要相敬相助,勤儉持家,別讓父母說中他們結婚會不幸福;這對青年男女聽了,便流著感激的眼淚。果然結婚之後數年,一家和樂相處,現在已是祖、子、孫三代,經常來我們寺裡禮佛、共修。
  
  像這樣的父母,從舊倫理來講是沒有錯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舊社會中是正常事,現在則不一定能行得通。現代人應該尊重已成年的兒女,讓他們有自己的選擇權,父母關心兒女的婚事,可以提供意見,卻不應該強制他們接受父母的安排。
  
  雖然現代倫理關係要重新檢討,但還是需要有所規範,譬如父母的責任、權利應僅止於親子之間單純的關係,那就是關懷與被關懷,尊重與被尊重,逾此範圍,不成控制,即成對立,那便不是合理、公正的倫理了。
  
  另外,人和人之間應該站在自己的立場,盡自己的可能,恰到好處的盡自己的責任。例如母親可能也是太太,同時又是女兒、媳婦、婆婆、學生、老師或老闆、職員等等,在不同的場合,具有不同的身分。如果能在不同的場合以不同的身分,恰如其分的盡到應盡的責任義務,便是實現了人間應有的倫理關係。
  
  但千萬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以自己的身分去要求別人;例如做母親的,只知要求子女應如何,或做太太的,只知要求先生應如何,而不知道反求諸己,這便會為旁人帶來不安、困擾與不平。如果每個人都能自我要求,盡自己的倫理責任,那麼這將會是個光明的世界,因為盡責任就是放光發熱,輸送溫暖的力量。
  
  有一次我出席一個國際性的會議,坐在一位比丘尼的旁邊。這位比丘尼,有時上臺演講,有時當主席主持會議,我則一直坐在原位做聽眾。我的一位在家弟子看到這種情況,回來之後對我說:「師父!您不是研究戒律的嗎?怎麼比丘尼坐上座、坐中間,師父已是上座比丘,反而坐在下面和旁邊,這成什麼體統呢?」
  
  事實上,我並沒有錯!是我的那個在家徒弟錯了,因為這位比丘尼是會議的召集人,是主席,當然是她坐主位了。這種賓主、主從的關係就是一種倫理;應視場合身分而看待當時的倫理關係,不能一成不變的去對待多樣性多元化的現代社會。在釋尊時代,大概沒有比丘尼在僧俗四眾之前,上臺演講或主持會議,因而無此慣例,但現在時代不同了,這是一種新的倫理關係,但它是合理公平的。
  
  我們的社會是錯綜複雜的,但也是有條有理的。這些條理,就是倫理,如果倫理沒有長、幼,上、下,那麼這個社會就會混亂。一個人在不同的場合,乃至相同的場合,對不同的人,就具有不同的身分和立場,如能恰如其分的盡其責、守其分,這樣的社會將彼此互不妨礙,非常和諧、寧靜,人人皆能發出內心的光明。
  
  社會混亂、失序的原因,就是倫理觀念的破產。希望大家都能守我們自己的本分,盡我們自己的責任,這個社會就會一天天好起來。當人的內心發出了光明,他的周圍便會出現淨土。
  
  慚愧、懺悔、感恩是照亮自心的光明
  
  一個人如不知慚愧和懺悔,便是不知自我反省、不知自我檢討、不知自我認識的人,這種人的內心是沒有光明的。光明具有照亮的作用,能對自己瞭解,也對周遭的人事清楚,即是「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的道理。
  
  為什麼知己在前,知彼在後?因為一個人如果對自己不夠瞭解,只知自己的優點,而掩蓋自己的缺點,就容易誇張了優點,變成驕傲、自大、自以為是的人,不但把自己的心光遮住,也容易歧視他人,這是愚蠢的人,必然不受歡迎,除非是基於利害關係,才會有趨炎附勢者的簇擁,否則這種人是不能以德服人的,並且由於自心無光明,也就不能以悲智照亮他人。
  
  在一次禪七修行後的檢討會上,有一位非常優秀的知識分子,他才三十多歲就當了教授,他報告說,在參加禪七前,他自認為是很有道德、很有品格的好人,而且他周遭的人,也如此認同他;但在打完禪七後,才發現自己不是那麼好的人。因為過去他只知以自己的觀點去幫助人,很少考慮到對方真正的需要,忽略了被助者內心的感受。在禪七中師父開示,要尊重他人、體諒他人,不要把自己穿慣的鞋子給所有的人穿;他這才自我反省,原來過去的助人,其實只是在膨脹自己。
  
  我讚歎他說:「你本來就是一個好人,在參加了禪七修行之後,更進一步,懂得自我反省、自我檢討,助人的存心會變得更踏實了。」他答覆我:「慚愧!慚愧!」
  
  一個人在修行之後,能夠自知慚愧,懂得自我檢討,會使他的人格更為提昇,能使小的心光,變成巨大的光明,使感動人的力量更大,從而對他人產生道德感召。
  
  民初四大師之一的印光大師給他自己一個封號叫「常慚愧」,意思就是經常覺得自己很慚愧。連一代高僧如印光大師,都常覺得慚愧,更何況是一般人呢?
  
  在瞭解慚愧的意義後,請常用這個方法來反省自己的一切言行,那麼我們心地的光明便會越來越強,心光越強,對自己及他人就越有益。例如做母親的在教導孩子時,常常會在跟孩子講道理卻無效的情況下,動手打孩子,但往往在情緒較平復後,便後悔原先的舉動,此時如果能向孩子說明自己動手打他的原由,並表明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慚愧,孩子的忿怒、恐懼便能得到緩和。至於孩子的這一方,在被母親打了之後,也不應心生怨恨,而當反省自己,因為不當行為而導致母親的傷心難過,也應向母親表達他的慚愧心。
  
  親子之間,如果能夠相互常存慚愧心,即使有任何衝突不愉快,也能化干戈為玉帛,親子的關係會趨於和諧,家庭便能安定、溫暖,對孩子的教育也較易成功。夫妻之間如果也能常存慚愧心,一定會是圓滿和樂的。
  
  但僅具慚愧心還是不夠的,需要更進一步,要懂得懺悔。佛學上對「業」,有兩個專有名詞,那就是「白業」和「黑業」,白的是善業、是功德,黑的是惡業、是罪過;白的是光明,黑的是黑暗。懺悔就是要把黑的漂白,讓白的更白,變成光明,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
  
  心中如果有見不得人的事,面對它,承認自己的不是,心中的負擔、壓力會因而減輕,這便是懺悔的功能。當自覺惡業很重的時候,懺悔之後,身體會比較健康,心理會比較輕鬆,這就是轉黑暗為光明。
  
  懺悔除了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還要進一步承擔起責任和後果,並下決心從此改過遷善,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可是一般的凡夫,經常犯錯而不知錯,即使知道了,還以「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這句話來自我安慰一番,像這樣不知改錯的人,叫作不知懺悔。一個知道懺悔的人,也一定是知道慚愧的人;因此知慚愧後一定要懺悔,懺悔了就一定要改過,從此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懺悔,輕者自責己心,決定悔改;重則向佛菩薩懺悔,由佛菩薩證明自己要負起這個責任,從此以後要將功贖罪。通常我們對一個已經認錯並要改正的人,多半會給予自新的機會,不致於逼使他無路可走,更何況已由佛菩薩證明悔改;故在業障現前時,在佛前懺悔是真有效用的。
  
  懺悔的作用相當大,能使人的品德提昇,自己懺悔錯誤,也能影響他人跟著學習。懺悔錯誤之後的人在心理上的壓力自然減少,同時來自社會的壓力也會減少,所得到的果報也會減輕,對於家庭的幸福、事業的發展、社會的和諧,亦有無限的裨益。因此,我們應當常常保有懺悔心。
  
  用慚愧心看自己,用感恩心看世界
  
  佛法的修行法門有八萬四千種,也可以說有無量無數,那是因為人有無數無量的煩惱和問題,佛法因應需要也有無量無數、從各種不同角度來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如何開發內心的光明,方法也很多,除了慚愧、懺悔之外,還可以用感恩的心來看這個世界。
  
  一般人很少會想到別人給了自己恩惠,卻常記掛自己付出了多少代價和努力。其實仔細想想,每個人付出的實在是太少,獲得的則是很多。例如這篇文章的完成,從時間上看,有逾二千五百年以上之因緣,因為我的法源從師父、師祖……可以直推至釋迦牟尼佛為止,而每一位祖師都是跟隨許多善知識學習而養成的,不是一個人就能夠獨自成為一位高僧或祖師的。從空間上說,這篇文章的出版、印刷、發行,所結合的人力、物力,他們所付出的智慧、心力也是很多。
  
  所以任何一事,其相關的因緣是相當的廣泛,因此我們隨時隨地都在接受著無數人的恩惠。即使是一粒小小的米,都代表著許許多多人的貢獻。因此,朱子家訓有言:「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這便是一種飲水思源的感恩觀念。
  
  能有感恩的觀念,就會時時刻刻想到如何報恩,若要報恩,就必須成長自己、健全自己,也就是要使自心發出智慧光及慈悲光,讓現在的人及未來的人,都能見光、沾光、並且放光。(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日講於高雄市三信商職大禮堂,蘇麗美居士整理,作者於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在紐約修訂成稿)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第一篇 安定人心 安定社會
第3頁:第二篇 安身、安心、安家、安業 第4頁:第三篇 心靈環保─淨心與淨土
第5頁:第四篇 開發人人心中的光明 第6頁:第五篇 現代青年的生活環境與身心安定
第7頁:第六篇 佛法與教育 第8頁:第七篇 家庭美滿與事業成功
第9頁:第八篇 佛化家庭 第10頁:第九篇 日常生活中的佛法
第11頁:第十篇 人生為何 第12頁:第十一篇 生與死的尊嚴
第13頁:第十二篇 如何因應嶄新的二十一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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