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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抉隱 王驤陸居士著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抉隱 王驤陸居士著

第一部份

[日期:2010-09-05]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王驤陸居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王驤陸居士著

一、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土,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普眼菩薩,金剛藏菩薩,彌勒菩薩,清淨慧菩薩,威德自在菩薩,辯音菩薩,淨諸業障菩薩,普覺菩薩,圓覺菩薩,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佛說法四十九年,只說圓覺二字,但始終無法說圓,因圓覺無相,乃生佛平等共具之心德,非可言說,覺是本性,圓乃德義,性非覺不顯,覺非修不圓,圓不圓,在汝自己,不在佛,不在法,何況文字,惟依文釋義,用資印證,如鏡照鑒,考證自己覺地如何,遂假名圓覺。圓覺者,一總持法門也,由此總一切法,持無量義,妙用恒沙,無不從此流出,所以達體啟用也,故曰大陀羅尼門,名曰圓覺。覺相無相,此相乃指覺體,亦即如實知自心之體相,至打成一片時,方名曰圓,但必以起照為用,至事障斷,則煩惱盡,理障斷,所知盡,人法兩空,乃證圓覺。

如是我聞,可知經文只是助我耳根知識而已,我則隨文而思,思即入於修,非可分為三截也,此以信為主,凡十一善法,五十五位修證,無不以信為母,以思與所聞相合,即是修,修至相印者為契,契名修多羅,梵言契合,即符合也。上與佛心相符,下與自心相合,西文Suitable與之同音同義,要皆出於圓覺自然流露,不期而合者也。情以生文,文以合義,內印諸心,故由文字般若,開實相般若,借經以印照,然而徒聞無益也。昔阿難於無量劫前,與佛同聞佛法,佛成就而阿難仍為侍者,佛已涅槃而阿難尚未明心,則多聞不修之害也。

凡讀此經,心當圓觀,云何圓觀,如一了一切了,一中一切中,三乘即一乘等,破一切差別之相,會入不二,是曰圓觀,天台權立空假中,其實三觀即一觀,若有止觀,即非止觀,謂有圓覺,即非圓覺,畢竟無有少法可得。

未證三昧,不可與語圓覺,未見實相,不可與證圓覺,入不二門,通世出世,不驚不怖,庶可融通經義,非法有高下分別也,人有利鈍,領會各不同耳。

凡讀一經,必先明此經立場與宗旨。此經以悟後正修,直指心要,頓超覺地為宗,乃觀心最簡明切要法門,由理證事,知全行圓,一圓頓大乘了義之經,如來為最上乘者說,亦惟上根人不驚不怖。

此經處處照顧後末世眾生之修圓頓大乘者,從知未來眾生,未嘗無大根器人,非凡夫境界所可測知,慎勿輕彼後學,或自暴自棄也。

此經分三大段,一明悟因地法行,二修持方法,三除諸禪病,於理則反覆闡明,釋疑唯恐其不周,於法則逐門指示,說病唯恐其不詳,慈悲廣大,不可思議,非具有善根福德因緣者,無福聞此經也。

賢善首云者,正表此經之至德,讀此經時,應先讀末卷,謂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又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亦名修多羅了義,秘密王三昧,如來決定境界等,故惟如來能盡宣說,為十方菩薩之所皈依,十二部經清淨眼目云云,是經之立場與宗旨,巳盡宣說矣。

覺性本無方圓之相,名為圓者,非方圓之義,以體無不遍曰大,法無不周曰方,用無不俱曰廣,又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如虛空無盡,故大,法為規範,依義立名,故方,由體起用,從用得名,義在廣博多聞,故廣,合大方廣之總德曰圓覺。

覺性本無方圓,覺時未嘗生,不覺未嘗滅,體無邊涯,絕諸分量,過去無始,未來無終,但有隱顯之別,姑以隱為不覺,顯則為覺,由體起用而大方廣之圓覺顯焉。

圓覺之初顯曰開始覺佛光,證此如來大光明藏陀羅尼心法時,如黎明微顯白光,即非昏夜,自然增進,永無退轉,至如日方中,便成大覺,但不可從文字會得,須就自性反觀,由經義以反證諸心,上契中道,下合機宜,是名修多羅。

了義者,決定辭也,佛隨人而施,方便說者為不了義,佛如實說法,稱性而談,是第一了義,於此極究竟處,無所謂兩可,不假方便,亦無漸次,故云了義,其實了亦屬義,義即非了,說了義者,名而已矣。

經,常道也,以文字般若言,經乃貫義,契義,法義,約實相般若言,經乃眾生具足之佛性,聖凡不二之毗盧遮那也。經固由佛說,經已先佛而有,佛固由經出,經必因佛而明,經義若二,其實則一也。

此經與他經特異處,即開首先表不二,佛與眾生,同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光嚴住持,清淨覺地,原來佛與眾生,身心本際是寂滅平等,取相而言,似有所別,而相即非相,覺體無異,隨體圓遍,圓滿十方,其體也,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土,其用也。極言生佛平等,直入不二門,非證實相者,烏足以語此。

入者,證也,藏即寶藏,是諸佛眾生同具之本源,名法性土,又名常寂光土,惟眾生迷暗,有光不能明,有神無由通,即不名入。入者,非出入也。謂智與理冥,楞嚴經能入圓元,即證入之謂也,但非三昧正受,即無由證入。

三昧,華言正定,正受。正受者,不受也,言不受一切受,名為正受,如見境而惑,隨緣而移,受所緣境,入於顛倒,非正受也,此因不定故。若得三昧正定,自不搖惑,不受一切,並不受亦不受,名三昧正受,此即塵沙德用,發於神通大光明藏,根本不失不壞,永遠住持,故曰光嚴住持。

神通者,有譯為神變,非世之幻變所化,用以惑眾之神通也,乃大光明藏之妙用,雖一切諸佛之所自證,亦一切眾生之所同具,故是平等法會。又一念不起時,畢竟清淨不動,無佛無眾,故曰平等本際,惟隨緣而興,染淨不一,故曰隨順。

此經之妙,在直捷頓超,非漸教之分斷無明者可比,如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等句,知是即無,何等力量,剎那間放下萬緣,立可頓超十他,真百千萬劫難遭遇之微妙法也。

上根人參證圓覺,由理觀頓悟,中下根人,則由對治而入,同一不可廢修。理觀時,觀即是事,事修時,何嘗離理,故知理事不二,惟先後之間,必假方便。

佛說法必先破有,說一切俱非,然後再翻有,說一切俱是,使人不執非,不執是,翻身透過此關,有無俱遣,得大自在。

圓覺經為入佛最有辦法之經,如彌勒分,佛層層開示,先斷輪迴根本,知二障,辨五性,發願虔修,乃至成佛,切於事修,無不周備,故讀金剛經,不如讀此經之為易徹了,願世人多讀圓覺經也。

佛未說法前,先入三昧,極言一切須於未開口前會得,會則不必說,不會則講經聽經,亦屬無用,今正不得已耳。

此經言修,則有三門,曰頓修漸修圓修是也,亦隨各人根器而轉。

此經為圓教妙宗,以因地圓,果地亦圓,無分先後,花果同時,以蓮華喻法,如妙法蓮華經者。

摩訶薩,此言大也,上再加大字,乃言大中之大,惟文殊等法身圓明大士,其德足以當之。

佛說法時,非定在圓覺會上布圓音也,正無一會不圓音,亦無一會非定中說法也,如梵妙香,人人普薰,聞而不知為何香者有之矣,受薰則無異也,惟病鼻者退席。

根本無明云者,非實有一無明為根本也,因一切妄作顛倒,皆依無明而緣起,潛伏根內,似為有根,無明非實有體,幻起幻滅,覺即頓空,凡夫迷之,二乘畏之,菩薩知之,聖人通之,今下手處,宜參之思之,如妄認無明為實有體者,且拿將來。

言皆言同,即表生佛平等,如幻三昧者,言了達於幻,一切境不受,得三昧大用是名正受,總之聞佛說圓覺者,必自證後,乃能悟入,十萬人俱,則不僅十二大士矣。

世尊說圓覺,十二大菩薩,同入三昧正定,人每誤為定中說法,只見世尊與諸菩薩,同在定中,無聲無息,除此十三位外,咸皆不聞不知云,如此議論,寧非可笑。經中明說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則不僅佛與菩薩可知,所言入定者,非木石無知,不見不聞之為定也,必證三昧後,斷無明惑,入於不二平等之會,方不被情見所縛。然後通佛所說,互為印證,固不取言說,亦不廢言說,非顯何種神秘也。又當此法會時,諸眾既入三昧平等正受,佛又何必再加告示乎,惟證入有深淺之不同,必予決定,方可流布。

此經在當時是決定,冀其由此深入,在未來是流布,冀後來得有皈依,聽者必先有底子,了則自了,不了則雖細加開示,亦復茫然,法華會上,五千退席,豈定以出座為退席耶。凡聞法驚怖,強分高下,以情見測佛旨者,皆退席也,凡學佛而不明根本,不參心地,徒執文字,從考據求者,皆退席也。退席即是盲啞,簡言之,背覺合塵,於佛於覺,了無關係耳。定有定相,鬼眼亦見之,小乘定是也,若大乘定,雖天眼亦不能見,惟同證三昧者可見,不能見者,即是退席。

十二菩薩,以文殊為首,根本不能離般若,先悟得根本智,是為正因,悟後方入正修分,故次為普賢,所以表行也,前為知,此為行,合之即知行合一。但法眼不開,惑根不斷,宜普照洞明,故次普眼。由體起用而大之,金剛寶藏之體方露,故次金剛藏。惟破相歸性,色空不二,根本智仍隨識而轉,破識即是轉智,明相即可見性,故次彌勒。及至性相融通,入於不二,自然斷惑證真,慧目清淨,故次清淨慧。由此法輪無盡,入於微妙,得大自在,威德無上,故次威德自在。惟至微者音,難辨者微,三種微妙法門,或止觀,或禪那,先後應有所擇,或單修,或齊修,根器各有不同,不當其機,難期精進,故次辨音。因文殊而明般若之體,因普賢至辨音而起般若之用,根本巳明,大事已辨,然而業障未除,欲期障盡明現,應徹了妄相緣起之根,我相為業障之祖,一破一切破,一淨一切淨,故此淨諸業障。我見雖空,尚未空空,微細之我,乃係於法,法見未淨,不名普覺,故次普覺。及至人法雙忘,方入三昧大光明藏,一身清淨,多身至多世界,一一清淨,通於百千世界,十方遍滿,乃名圓覺,故次圓覺。如是正因正修,入於正覺,盛德巍巍,亞於佛位,賢位中首,故次賢善首。菩薩名號,本以表法,此則合於修行過程,十二菩薩,合德為一,亦表其至德而已。

此經於理證事修,無不周備,約有二門,一曰頓悟於理,文殊而為上首,一曰修證於事,普賢而為上首,上首者,眾之首領也。初分為接上上根人,觀理而修,悟理即得事證也,後十分為接中根人,未顯法身者對治而修,開無量方便門,實則全理即事,全事即理,無分別也。

修多羅 契合之意,契機契理故名契經。

罽賓 國名在北印度。

佛陀多羅 精通三藏為三藏法師,於唐長壽二年來中國。

譯 此經在神都白馬寺譯,兩卷為法師口授他人筆錄者。

婆伽婆 佛也。言最清淨覺,自覺覺他。覺,滿義。

光嚴 重重交光,照耀炳著。

住 安住永絕攀緣。

持 任持勿失。

不二隨順 隨順不二也。

入 證入也,息諸分別,智與理冥曰入。

三昧 正定正受也,不受一切外緣曰正受,不惑則定矣。

摩訶薩 大也,如發大心、修大行、證大道,此指地上菩薩言。

上首 領首也。

眷屬 主伴會合之眾,同見同行者。

平等法會 此言法性之會,無我無人,故言平等。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部份 第2頁:第二部份
第3頁:第三部份 第4頁:第四部份
第5頁:第五部份 第6頁:第六部份
第7頁:第七部份 第8頁:第八部份
第9頁:第九部份 第10頁:第十部份
第11頁:第十一部份 第12頁:第十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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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3-5-31 10:39:18
文字能调节大一点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