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 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 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 筆受
卷九
正文 阿難!世間一切所修心人,不假禪那,無有智慧。但能執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愛染不生,無留欲界。是人應念身為梵侶。如是一類,名梵眾天。
譯文 阿難!世間一切所有修心的人,不借禪那〈註一〉之力,無有智慧,但能依事相修行,嚴持禁戒。因為說執持之力,不行淫欲,還不能無心。然後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最後則愛染不生不能留在欲界,因此應念身為梵侶〈註二〉,這樣一類人,名為梵眾天。
註一 禪那意為靜慮,即由靜而慮之義。
註二 已超出欲界,身為梵世庶民。
正文 欲習既除,離欲心現。于諸律儀,愛樂隨順。是人應時能行梵德。如是一類,名梵輔天。
譯文 欲界淫習既得伏除,離欲淨心,已得現前,不假執持之力,自合梵世律儀,無須勉強,自能隨順愛樂,此人應時成就梵行〈註一〉,如此一類,即名為梵輔天〈註二〉。
註一 清淨之行。即是梵行,成就此行,即合梵德。
註二 為梵天之輔臣。
正文 身心妙圓,威儀不缺。清淨禁戒,加以明悟。是人應時能統梵眾,為大梵王。如是一類,名大梵天。
譯文 身心都得到妙圓〈註一〉,無論行住坐臥,威儀都具足無缺,不但禁戒清淨,且能明悟了知〈註二〉,故此人應時即能統率梵眾〈註三〉,為大梵天王。如此一類,即名為大梵天。
註一 愛樂隨順,身心無所拘限,故稱妙圓。
註二 知持,知犯,知開,知遮,故為明悟了知。
註三 因為明悟了知,自能處斷重輕,昭示賞罰,故能統天眾而為大梵天王。
正文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苦惱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
譯文 阿難!這三類勝流〈註一〉,一切苦惱所不能逼〈註二〉,雖然不算正修的真三摩地,然而於持戒的清淨心中,欲界的諸漏,不能牽動,這就名為初禪〈註三〉。
註一 這三類天人,同具身勝,樂勝,超於下界,故名為勝流。
註二 下界的粗重極苦,都已遠離,故一切苦惱都不能逼。
註三 初禪定具五支功德:一,覺;二,觀;三,喜;四,樂;五,一心。在九次第定中,名離生喜樂地。因為他離下界等種種不善之法,生初禪等諸善法故。
正文 阿難!其次梵天,統攝梵人,圓滿梵行。澄心不動,寂湛生光。如是一類,名少光天。
譯文 阿難!其次梵天統攝梵人久久化他之功愈深,自己的梵行也更純,淨心的力量更為堅固,禪定之力也更強。寂然不動,而湛然澄清。聲心內外皎潔而光耀。這樣一類天人,名為少光天。
正文 光光相然,照耀無盡,映十方界,遍成琉璃,如是一類,名無量光天。
譯文 定力更為增長,身光與心光,展轉相然,映十方界〈註一〉,遍成琉璃,身心內外明澈,淨無瑕穢。這樣一類天人,名為無量光天〈註二〉。
註一 此處所說十方界,是指一小千世界而言,因二禪上覆一小千世界故。
註二 此為對前天而言,前天光明,此天能量;而此天光明,前天不能量故。
正文 吸持圓光,成就教體。發化清淨,應用無盡。如是一類,名光音天。
譯文 吸持〈註一〉圓滿光明,以成就教體〈註二〉,依於圓光,發宣化理,自然成教,無作無為,所以應用無盡,這樣一類,就名為光音天〈註三〉。
註一 受教者,吸取法義;施教者,執持音聲。
註二 如維摩詰經說「或有佛國,以光明而作佛事。」可以例此。
又古德引經論多說二禪以上,無語言法。然法華經也說「光音及遍淨,乃至有頂天言語之音聲,悉皆得聞。」可知古德所說無語言法者,但無舌辯之語言,語言由於光發,如後文圓光成音即是。
註三 聲音從圓光中發出,故名光音天。
正文 阿難!此三勝流,一切憂懸所不能逼。雖非正修真三摩地。清淨心中,粗漏已伏。名為二禪。
譯文 阿難!這三類勝流〈註一〉,一切憂懸〈註二〉所不能逼,雖然不是正修的真三摩地〈註三〉,然而在清淨心中,粗漏已伏〈註四〉,名為二禪〈註五〉。
註一 不惟勝於欲界,兼復勝於初禪。
註二 初禪初離欲界之苦,恐其復墜,故憂愁懸掛,時時以覺觀拒之。至二禪離欲漸遠,恐墜之心已息,故一切憂懸所不能逼。
註三 雖至無覺無觀之境,依然屬於有漏,故仍不是正修的真三摩地。
註四 初禪中愛,雖不能斷,而於二禪清淨心中,無所由起,故說已伏。
註五 此時雖已超初禪,但未及三禪,故名為二禪,二禪具四支功德:一、內淨,二、喜,三、樂,四、一心。在九次第定中,名定生喜
樂。此定勝於初禪,因初禪有覺有觀,帶憂懸之喜樂,而二禪無覺無觀,純內淨之喜樂。
正文 阿難!如是天人,圓光成音,披音露妙,發成精行,通寂滅樂。如是一類,名少淨天。
譯文 阿難!這樣的天人,圓滿光明,成就音聲,披發音聲顯露化理而成妙用。發成精行〈註一〉,通於寂滅〈註二〉之樂,如此一類,名為少淨天〈註三〉。
註一 初禪離動現靜,二禪依靜現動,雖依靜現動,未免違靜,故發行猶粗,至此天定力轉深,動不違靜,故說發成精行。
註二 至此動靜雙亡,是為寂滅,寂滅之樂,妙勝於前,因初入此境,故說為通。
註三 寂滅名淨,以境純故,境量初通名少,又對前而言名靜,對後而言名少。
正文 淨空現前,引發無際,身心輕安,成寂滅樂。如是一類,名無量淨天。
譯文 前天雖通寂滅,但以靜境未亡,尚為靜之所限,現在到了此天,定力轉深,並淨亦空,故此時淨空現前,以空引淨,淨與空發,等太虛而為量,故引發無際,自覺現前身心,如太虛之一塵,無累無拘,自覺無限輕安,成寂滅樂,如此一類,名無量淨天〈註〉。
註 無量淨即以淨境無際言之。又前天淨境,此天能量,此天淨境,前天無能量故。
正文 世界身心,一切圓淨,淨德成就,勝托現前,歸寂滅樂。如是一類,名遍淨天。
譯文 前天雖淨德無際,而依報和正報猶未盡亡,既有身心世界,淨雖無量,而未極圓遍,至此定力轉深,身心世界,泯同一體,蕩然無雜,故一切圓淨,純淨之德,既已圓遍,故說成就,至此有漏之樂已極,自覺殊勝可托,趣住不拾故歸寂滅樂〈註一〉,這樣一類天人,名為遍淨〈註二〉天。
註一 雖殊勝之樂已極,然仍屬有漏。
註二 初則始通得路,次則入門,至此淨德圓遍,如升堂入室,故名遍淨。
解 按楞嚴經指掌說「問,欲界六天,按三摩文中,頗似道場嚴戒。按禪那文中,頗似二漸刳性。自入色界以來,歷談至此,按三摩中,頗似道場定慧。按禪那中,頗似歷位深修,況涅槃亦翻寂滅,而結盡亦曰寂滅現前,何此之寂滅,與彼勝劣天淵?請示深故,以防錯修。答,善哉問也,愚正欲言,按前佛示三摩文云: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於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是知正修之人,必先發菩提心,依真三昧,用不生滅心。如巧金師,欲祀上帝,依善好爐錘,用金作器,初作即貴,作成更為尊器,結盡所謂寂滅現前,涅槃所以翻為寂滅是也,今前云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是不發菩提心也。又云:不假禪那,無有智慧,是不依真三昧也。況生天之因,始於純想,是不以不生滅心,而用生滅心也。如拙庖人,欲飽田夫,以破漏釜竈,用砂作飯,初作原非飯本,塵劫只名熱砂。初禪所謂明悟,三禪中所謂寂滅是也,識此深故,自無錯修。問,前途既錯,如何改修?答,福愛天中,有二岐路:若從廣果,上歷不還,超空窮空,二皆不失正果,則向修不無少益。若無想窮空不歸,迷漏便入輪轉,則以往俱繫徒勞。
此改修善不善之辨也,問,此之世界身心,一切圓淨,與我空法空何別?答,二空因悟而證,二淨因想而伏,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不可不辨。」
正文 阿難!此三勝流,具大隨順,身心安隱,得無量樂。雖非正得真三摩地。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
譯文 阿難!這三類勝流〈註一〉,具大隨順〈註二〉,身心都得至安隱〈註三〉,得無量樂〈註四〉,在安隱心中〈註五〉,歡喜畢具〈註六〉,名為三禪〈註七〉。
註一 又勝於前三天。
註二 始通淨境為隨順,如得路無乖違。次則安隱,如入門無險難。三則已圓得樂,,如升堂入室,常受用。又光音天發行未精,為小隨順,至此天始為大隨順。
註三 少淨天初通寂滅,身雖已安,心猶未隱,得樂名為無量,並不是真無量,因為樂猶可量。
註四 至此天名遍淨,樂始不能量。
註五 安隱心即三禪心,初禪二禪,離憶增勝,故為清淨心。三禪得樂增勝,故為安隱心。又初禪離欲界苦惱故喜,二禪離初禪憂懸故喜,至於三禪於前二喜俱無,惟見其樂,故為安隱。
註六 安隱心中,亦有其自諭之歡,莫狀之喜,非人所能知,故稱為歡喜畢具。
註七 三禪具五支功德:一、捨,二、念,三、智,四、樂,五、一心。在九次第定中名離喜妙樂地,以離前二禪對苦,對憂粗相易見之浮喜,得第三禪自安自隱細相難知之妙樂。
正文 阿難!復次天人,不逼身心,苦因已盡。樂非常住,久必壞生。苦樂二心,俱時頓捨。粗重相滅,淨福性生。如是一類,名福生天。
譯文 阿難!再說天人,不逼身心〈註一〉,苦因已盡〈註二〉,此時定力轉深,覺三禪之樂,不能常住,福業盡時,久必壞生,由此離苦,住樂二心,俱時頓捨,於是粗重相滅,淨福性〈註三〉生,此定暫發,故名福生天。
註一 初禪已離苦惱,二禪又離憂懸,故身心不為所逼。
註二 初禪諸漏不動,二禪粗漏已伏,是為苦因已盡。
註三 捨心不動即淨福性。
正文 捨心圓融,勝解清淨。福無遮中,得妙隨順,窮未來際。如是一類,名福愛天。
譯文 捨心得到圓融〈註一〉,於此圓融捨心,了了分明,使勝解能清淨〈註二〉,所感淨福,無有遮限,於此無遮福中,無住無著,自能善巧隨順修習,窮究捨心,未來至何邊際?這樣一類天人,就名為福愛天〈註三〉。
註一 上離苦樂二心,俱時頓捨,仍有能有所,捨心猶有限礙,至此天捨定益深,能所雙忘,捨心始得圓融。
註二 此圓融捨心,了了分明,即是勝解。印持此心,不令能所復 萌於念,即為清淨。
註三 淨福無遮,深可愛樂,故名福愛。
正文 阿難!從是天中,有二歧路。若於先心,無量淨光,福德圓明,修證而住。如是一類,名廣果天。
譯文 阿難!從此天中有兩條歧略:若於前天中的圓融捨心,勝解〈註一〉清淨,福德圓滿明淨。深證捨禪,淨福益勝〈註二〉愛樂此福,住於此定這樣一類天人,就名為廣果天〈註三〉。
註一 勝解即是智慧光。
註二 按楞嚴經指掌「問,淨福勝前,其相云何?答,前天如寶月離雲,初得圓滿明淨,此天如寒光無際,萬方一時俱照,蓋前方備體,此則顯用也。」
註三 異生善果,以此天為最廣,所有功德勝於其下諸天。
正文 若於先心,雙厭苦樂,精研捨心,相續不斷。圓窮捨道,身心俱滅。心慮灰凝,經五百劫。是人既以生滅為因。不能發明不生滅性。初半劫滅。後半劫生。如是一類,名無想天。
譯文 若是於福生天中,俱時頓捨苦樂二心,又於福愛天中,精研捨心〈註一〉,修習捨定,勤勇無問,故相續不斷,不欲修證而住。必欲窮究捨心,未來至何邊際?〈註二〉即以捨心為涅槃道,故圓窮捨道,身心俱滅〈註三〉,至於心慮灰凝〈註四〉依定力攝持之故,經五百劫報形不壞,五百劫後,依舊輪轉〈註五〉,初半劫壞〈註六〉,後半劫生〈註七〉,這樣一類天人,名為無想天〈註八〉。
註一 福愛天於福無遮中,得妙隨順,即是精研捨心。
註二 此即福愛天中窮未來際。
註三 圓窮捨道必先伏五識,以前五識皆屬身分,五識既眠,外緣不行,若六識未伏,內心猶動,於是進伏六識,令緣慮不動,終至心慮灰凝。
註四 灰即是滅,凝即是不動,雖說是灰是凝,但只如蟄蟲冰魚一樣,不是真斷真滅,因為細想猶存,這就是無想之果。
註五 為其以生滅心為因,強制識心,令其灰凝,故不能發明不生滅性。迷失根性,遠違圓通,是不知真本而錯亂修習,故不能出輪迴。
註六 初生此天,宿定暫壞,半劫漸滅想心,宿定始成。
註七 後將報終,現定未失,半劫漸生想心,現定仍壞,雖中經四百九十九劫,只若重睡人,眠熟床枕。
註八 此天只依於捨禪,滅除前六識心心所法,令不現行。故名無想。
正文 阿難!此四勝流,一切世間諸苦樂境所不能動。雖非無為真不動地。有所得心,功用純熟。名為四禪。
譯文 阿難!這四種勝流,一切世間的苦樂境界〈註一〉所不能動,雖然不是無為的真不動地〈註二〉,有所得的心〈註三〉,功用純熟之後〈註四〉,名為四禪〈註五〉。
註一 這是指欲界以來的諸苦樂境界,欲界苦樂俱粗,初禪二禪,苦樂漸細,都是苦樂相間,到三禪則純樂無苦,到四禪則樂亦不受,故說諸苦樂境所不能動。
註二 不動有四:一是四禪不動,二是小乘不動,三是大乘權教不動,四是一乘實教不動。四禪雖是一切苦樂境所不動,只是如石壓草,似冰夾魚,所以不是無為真不動地。小乘和權教雖是無為,也只是似不動而不是真不動。
註三 四禪的捨定,只是強伏粗識,其不動猶不及小乘,即以此為真實,期其必得,故名有所得。
註四 雖是有為心,功用純熟後,不假勉強,任運伏識,任運成定,正顯其不動之義。
註五 四禪有四支功德:一,不苦不樂。二,捨念。三,清淨。四,一心,四禪在九次第定中名捨念清淨地,又楞嚴正脈說「初禪共戒,戒德增上。二禪喜俱,光明增上。三禪樂俱,淨樂增上。四禪捨俱,於中前三天福德增上,後一天捨定增上。此其別也。」
解 楞嚴經指掌說「俱舍云:雜修靜慮,有五品不同,故生五淨居天。雜修者,初起無漏,次起有漏,後起無漏,以有漏無漏,間雜而修故。靜慮者,定慧均等之謂也。五品者,下,中,上,上勝,上極也。問,何故雜修靜慮?答,為生淨居天故,為受現法樂故,為遮思煩惱故。問,以何義故名為淨居?答,離欲聖人,以聖道水,濯煩惱垢,故名為淨,淨身所止,故名淨居。或住於此,窮生死邊,故名為淨,淨者所住,故名淨居。或此無異生雜,純聖所止,故名淨居,今云不還者,的指三果人住故。」
正文 阿難!此中復有五不還天。於下界中九品習氣,俱時滅盡。苦樂雙忘。下無卜居。故於捨心眾同分中,安立居處。
譯文 阿難!四禪天中,除了上述四天之外,另有五不還天〈註一〉於下界中〈註二〉,九品習氣〈註三〉,俱時滅盡〈註四〉,苦樂雙亡〈註五〉,下無卜居之處〈註六〉,故於捨心眾同分中,安立居處〈註七〉。
註一 已生此天,即不復還來欲界受生。
註二 下界即指欲界。
註三 習氣即是思惑,與生俱生,難除難滅,故分九品斷,斷前六品盡,證二果,後三品盡,證三果。共潤七番生死,方乃斷盡。
註四 七生天上,七返人間,於欲界時,滅盡習氣,從此於欲界中,無潤生之惑。
註五 初禪二禪,苦樂相間。三禪純樂,並以俱亡。
註六 七生天上時,色界初三地思惑,先已斷盡,故於下地,已無潤生之惑,縱擬再生,亦無因可托。故說下無卜居。
註七 既苦樂雙亡,進契捨心,故於捨心眾同分中,安立居處,然安立雖在同分,而雜修靜慮,應另有別境。
正文 阿難!苦樂兩滅,鬥心不交。如是一類,名無煩天。
譯文 阿難!既苦樂雙亡〈即苦樂兩滅〉,鬥心〈註一〉不交〈註二〉,如此一類天人,名為無煩天〈註三〉,(此天於雜修五品中應屬下品。)
註一 即能滅之心。
註二 滅苦滅樂,有彼此相勝之意,故稱鬥心。
註三 熏蒸燥熱,故感頓燥,如火被覆,不得發泄之象,如有鬥心,則不得發泄,此時既鬥心不交,故以無煩名此天。
正文 機括獨行,研交無地。如是一類,名無熱天。
譯文 鬥心發動為機,收攝不交為括,惟存一念獨行,研交〈註一〉無地,如此一類,名為無熱天〈註二〉。(此天於雜修五品中應屬中品。)
註一 一念若存,雖說不交,終有交時,則一念正是相交之處。若更精研此一念,了不可得,則不唯無交,即欲交亦無地。
註二 如爐炭已息,暖氣猶存,此時一念獨行,研交無地,一念亦了不可得,故名無熱。
正文 十方世界,妙見圓澄,更無塵象一切沈垢。如是一類,名善見天。
譯文 前天已研交無地,定深慧明,至此更發天眼,見十方世界〈註一〉,妙見〈註二〉圓澄〈註三〉,更無塵象〈註四〉,一切沈垢〈註五〉,這一類天人,就名為善見天〈註六〉。(此天於雜修五品中,應屬上品。)
註一 此處指一大千世界。
註二 妙見言天眼勝妙,超過四禪。
註三 圓遍澄凝,用益周而體益淨。
註四 塵象即是外境。
註五 沈垢即是內影。這是說外境不能礙其圓,內影不能擾其澄。
註六 用周體淨,澄圓無礙,故名善見。
正文 精見現前,陶鑄無礙。如是一類,名善現天。
譯文 前天已妙見圓澄,用周體淨,故精妙之見,已至現前,如陶
師之範土為瓦,鑄匠之模金作像,心之所至,手之所到,任運成就,得自在故,這樣一類,神足無礙,就名為善現天。(此在雜修五品中屬上勝品。)
正文 究竟群幾,窮色性性,入無邊際。如是一類,名色究竟天。
譯文 究竟群幾〈註一〉,窮盡一切色性,至於空性〈註二〉,到於無有邊際之處〈註三〉,這樣一類,就名為色究竟天,(此天於雜修五品中,應屬上極品。)
註一 群幾就是群微,初以假想,析三千大千世界為七分,次以七分,分分轉析為七,如是展轉分析,至於究竟,最後至為微塵,雖至眾微,猶有微礙,於是再以七分分之。分至極微,則成鄰虛,是為究竟群幾。
註二 色相體性,析成鄰虛,至此巳盡,若再析鄰虛,就只有空性,窮盡色性之後,就只有虛空之性,色本是依空而顯現,故虛空之性即是色體之性,至此雖身相未泯,而境界全空。
註三 無邊際即空處邊際,也即是色界極頂,故以色究竟名之。
按俱舍論說「從此向上,無復所居,此處最高,名色究竟。」
正文 阿難!此不還天,彼諸四禪四位天王,獨有欽聞,不能知見。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皆阿羅漢所住持故,世間粗人,所不能見。
譯文 阿難!這五不還天,那些四禪的四位天王〈註一〉,只能欽仰和聽聞,而不能知道他們的依正受用,更不能見到他們的勝妙之處〈註二〉。就像如今世間的曠野深山,聖道場地,都是阿羅漢所住持之所,世間的粗人,不能見到一樣〈註三〉。
註一 初禪大梵天王,二禪光音天王,三禪遍淨天王,四禪廣果天王,按唯識論說二禪以上,不分王臣,現在通稱天王,有三重意義:一為統攝之義,統攝梵眾及梵輔故,如大梵天王即是。二為自在之義,於本天中,得自在故,如光音遍淨是。三為尊勝之義,於諸天中最尊最勝。如廣果天是。一如世間稱人王,實有君臣之義,二如菩薩名藥王,三如世尊稱法王。
註二 只能欽聞,不能知見,這當中有三重道理。一是四禪只能伏惑,而不還卻能斷惑。二是四禪為有漏,而不還卻是無漏。三是凡聖之隔,四禪為凡,不還為聖,彼此懸隔,故只能欽聞,而不能知見。
註三 不還與四禪同以捨心成定,而彼此不能見面就如世間的曠野深山,都是羅漢所居的聖境界一樣,世間粗人,不能見面。如入大乘論所說「賓頭盧等十六羅漢,散在諸山海中,」而世人不能見一樣。
正文 阿難!是十八天,獨行無交,未盡形累。自此已還,名為色界。
譯文 阿難!這十八類天人,絕配偶,離情欲,只是形體未盡,還有色質之累。自此以來,名為色界〈註〉。
註 色分為業累色和定果色兩種。在色界天中,兩種色都有。
正文 復次阿難!從是有頂色邊際中,其間復有二種歧路。若于捨心發明智慧,慧光圓通,便出塵界,成阿羅漢,入菩薩乘。如是一類,名為回心大阿羅漢。
譯文 再說阿難!從此有頂〈註一〉色邊際〈註二〉中,這當中又有兩條岐路:一是從福愛天中,生廣果天,二是生無想天,在廣果天中,又分住與不住,若是作證而住,則報盡仍墜輪迴,若不作證,則雜修靜慮以入五不還天,在五不還天中,又分為利鈍兩條路〈註三〉。若於四禪捨心中苦樂雙亡,鬥心不交〈註四〉,最後出離塵界,離分學生死,成阿羅漢,入菩薩乘,這樣一類人,就
名為回心大阿羅漢〈註五〉。
註一 色究竟天之頂,名為有頂。
註二 色究竟天之頂,上鄰空界,故說為色邊際。
註三 若利根者,於五不還天中,無煩天斷四禪思惑,從無熱天至究竟天,斷四空思惑,再從究竟天中,超四空而證阿羅漢果。
註四 無煩天鬥心不交,無熱天研交無地,即是智慧漸發,善見天妙見圓澄,是智慧始明,善現天陶鑄無礙,是慧光始圓,色究竟天窮色性性,是慧光始通,已盡空界三十六思惑,故自此便出離塵界。
註五 回小乘心,向大乘果,但其證跡,仍為羅漢,故以大字別之。
四空處天。
解 按楞嚴指掌「初、厭色依空名空處,二、厭空依識名識處,三、色空識滅,不得真滅,名非非想處,有定果色,無業果色,故亦名無色界也。此復有二:一、從福愛分歧,由廣果而轉入不還,由不還而漸窮。二、從福愛分岐,不由廣果,緣無想而直入漸窮。如夷路而長,直入如險路而近,今約漸窮者言之,無想直入至後總結自見。」
正文 若在捨心,捨厭成就。覺身為礙,銷礙入空。如是一類,名為空處。
譯文 福愛天捨心圓融勝解清淨,捨厭之心,依此心成就廣果乃至色究竟天,色究竟天,雖已窮色性性,入無邊際。其奈未盡形累,故覺身為礙,故銷礙入空,前於色究竟天中,已窮色性性,入無邊際,唯覺有身為礙,只須仍依前分析此身,以至於無,此時身界俱空,唯覺虛空無邊,為識所依,此即厭色依空,這樣一類天,就名為空處。
正文 諸礙既銷,無礙無滅。其中唯留阿賴耶識。全於末那半分微細。如是一類,名為識處。
譯文 諸礙既已銷亡〈註一〉,唯有空存,現在緣空無邊,令心散漫,乃作意欲忘,久而定成,並前無礙之空,亦復俱滅,唯有阿賴耶識存在,此時六識已滅〈註二〉,唯有末那〈註三〉半分微細〈註四〉,此時色空俱滅,唯有識心無邊,此即所謂厭空依識而成定,這樣一類,就名為識處。
註一 色究竟天已銷界礙,空處又銷身礙,故說諸礙皆已銷亡。
註二 六識托塵似有,離塵實無,現既色空俱亡,六識無托,故與之俱滅。
註三 末那識以阿賴耶識為體,唯有依阿賴耶識,方能保全,現在所說之末那,乃是阿賴耶識所保全之末那。
註四 末那識外緣六塵,形相粗顯,內緣八識,行相微細,現在六識既滅,則外緣之半分粗顯者已滅,所留唯內緣八識之半分微細部分,這就是識定。這是以末那為能緣心,以阿賴耶為所緣境。
正文 空色既亡,識心都滅。十方寂然,回無攸往。如是一類,名無所有處。
譯文 空色俱亡〈註一〉,識心都滅〈註二〉,十方寂然,迥無所往〈註三〉,這樣一類,就名無所有處〈註四〉。
註一 空處亡色,識處亡空。故空色俱亡。
註二 不唯六識及末那粗分不行,並末那之細分,亦復俱滅,因前天唯留末那之分,現復厭其恒審思量,作意欲滅之,久而定成,思量都盡,唯有賴耶獨存,但賴耶無有分別,唯覺十方寂然,此去不知是何境界?
註三 這就是老莊所說的混成一氣,印度外道所執的冥諦,都是此境。
註四 到此色亡,空亡,未那識亦亡,唯存阿賴耶識無分別性,故無所有。
正文 識性不動,以滅窮研,於無盡中發宣盡性。如存不存。若盡非盡。如是一類,名為非想非非想處。
譯文 識性〈註一〉本來不動,以滅定窮研,欲滅本識,識實不滅,唯覺滅定益深,是為於無盡中,發宣盡性,猶如患目羞明,以障覆燈,燈實不滅,唯見障外無明,是成非非想之因,識實不滅,而為滅定所障,故如存不存。雖為滅定所障,而識實不滅,故若盡非盡。是成非非想之果,這樣一類,就名為非想非非想處〈註二〉。
註一 識性即指賴耶,性者根本義,以賴耶為諸識之本。楞伽經說「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是知空處亡色,識處亡空,略似於境界風息,無所有處。識心都盡,略似於識浪不勝,但以法執俱在,我執暫伏,唯以滅定窮研,如入室避風,似引水觀浪,風實不息而浪猶正躍,所以不見本識,唯覺十方寂然,迥無攸往,現在說寂無攸往,正是識性不動之境,藏海常住之源,奈為二執所障,不能薦取,亦唯略似而已。
註二 如障覆燈,障外不見,故作非想,以滅障識,亦復如是,如障微開,燈明微露,故作非非想,滅定稍虧,亦復如是,所謂滅窮識性,不得真滅。
正文 此等窮空,不盡空理。從不還天聖道窮者,如是一類,名不回心鈍阿羅漢。若從無想諸外道天,窮空不歸,迷漏無聞,便入輪轉。
譯文 此等窮空〈註一〉不盡空理〈註二〉,從不還天聖道窮者,名為不回心鈍阿羅漢〈註三〉,若從無想諸外道天〈註四〉窮空不歸,迷漏無聞〈註五〉,便入輪轉。
註一 此總指四空天而言,按楞嚴正脈說「初天窮色令銷,二天窮空令無,三天窮識令滅,四天窮性令盡,前二窮境,後二窮心,欲令心境雙空。」故總為窮空。
註二 不盡空理,有二重意義,一是不達法空,下文聖道窮者即是。二是我空未極,下文外道窮者即是。
註三 一類始從福愛天分岐,由廣果而入不還,由不還而漸窮四空。由不還天初果即入聖流,現在三果中,因根鈍故,在不還天中,唯斷四禪殘思。現在四空天中,以窮空之力,漸斷三十六思,得證我空之理,成阿羅漢。因為他沈空滯寂,不想度生,與前頓超一類相比,故名為不回心鈍阿羅漢。
註四 這是由福愛天分歧,不由廣果,便入無想,不是正道之故,所以為外道天,這裏又有兩條道路:一類是非果計果報盡便入輪迴。二類是不自作證,窮空直入空界,因為在無想天中,心慮灰凝,初半劫減,後半劫生,厭離無想,修空界定,直入空處,以至非非想處,作證而住。
註五 困迷於有漏,不知斷惑,不聞聖道,不求真證。斷證既無,定壞還墮。
正文 阿難!是諸天上各各天人,則是凡夫業果酬答,答盡入輪。彼之天王,即是菩薩遊三摩提,漸次增進,回向聖倫所修行路。
譯文 阿難!這些天上,各各天人,都是凡夫各人自己所造業果,縱獲勝福,不過酬答前因,答盡還入輪迴。這些天中,各位天王,都是菩薩遊於三摩提境中〈註一〉,漸次增進〈註二〉,回向聖倫,所修行路〈註三〉。
註一 這是指四禪天四王,六欲天六王,都是菩薩,已得圓通之後,遊戲於三摩提境中。
註二 按乾慧地菩薩,寄報於四王天,接引人間眾生,於欲令輕,十信位菩薩,寄報五欲天,接引四王天眾生,於欲慚離;十住位菩薩,寄報於初禪,為接六欲天眾生,於欲永斷;十行位菩薩,寄報於二禪,為接初禪眾生,令離覺觀;十向位菩薩,寄報於三禪,為接二禪眾生,令離喜樂;十地菩薩,寄報於四禪,為接三禪眾生,令捨妙樂;等覺菩薩,寄報色究章天,為接四禪眾生,令離捨定。
即以此接物利生,成就己德。
註三 以此歷位增進,行行位位,都不離菩提之心,向菩提之果。
正文 阿難!是四空天,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業果色。從此逮終,名無色界。
譯文 阿難!這四空天,身心都滅盡〈註一〉,定性現前〈註二〉無業果色〈註三〉從此到終,雖然還有天的名稱,而無色可見,故名無色界。
註一 空處滅身,識處猶有心在,至無所有處,乃至非非想處,則並彼所執為自心者,亦復俱滅,其實識性本不可滅,但他們不知,只是識性在定中潛伏下來,自己覺得是滅了。
註二 深定之體現前,能發定果色定中現起,微細身境自在受用。
註三 因業報所感粗顯身境,不復更有。
正文 此皆不了妙覺明心。積妄發生,妄有三界。中間妄隨七趣沈溺。補特伽羅各從其類。
譯文 這都是不明白妙覺明心〈註一〉,積妄發生〈註二〉,妄有三界〈註三〉,在此中間,以妄為實,取著造業,故妄隨七趣補特伽羅而沈溺〈註四〉,各從其類而輪轉於生死中。
註一 妙覺明心,即指本覺而言,本無識心分別故為妙,本無色空頑冥故為覺,本無欲塵蒙蔽故為明。
註二 由於本覺妙明心中一念妄動,即成為晦昧,因為不明白此心實相,於是由迷生迷,積妄而生轉相和現相,次第而起。
註三 於是從無同異中:妄見同異諸相,三界因此而發生。
註四 補特伽羅意為數取趣,如天報已盡,於中有身,數數取著,趣於餘趣,無始以來業種,眠於藏識,次第而發,如修羅業發,則從修羅一類,若人道業發,則從人道一類,乃至若地獄業發,則從地獄一類。
解 按楞嚴經指掌說「問,若爾則天福獨不可修耶?答,若悟而後修,不復妄隨,則天福即聖道之階梯,如前所謂漸次增進,回向聖倫者是也。若不悟而修,不達妄有,則天樂即苦趣之前導,如前所謂業果酬答,答盡入輪轉者是也。汝正不必問天福之可修與不可修?只須問汝心之能悟與不能悟?觀文中曰妄有,曰妄隨,曰七趣,曰沈溺,其警惕之意,亦深切矣!」
正文 復次阿難!是三界中,復有四種阿修羅類。
譯文 再說,阿難!在這三界中,更有四種阿修羅類〈註〉。
註 阿修羅,瑜伽師地論譯為非天,古德釋為有天福,無天德,另翻為無端正,長阿含經說「修羅生女端正,生男多醜,從男彰名。」又鳩摩羅什說為不飲酒,引雜寶藏說「妒天飲酒,採華醞釀,嗔無和氣,不成,終不得飲。」按三界中皆有修羅,同分地也。以種族有四:胎卵濕化,各不同,雖種族有四,同名修羅,以性多嗔,行多妒,性行多相類故。
正文 若於鬼道以護法力,乘通入空。此阿修羅從卵而生,鬼趣所攝。
譯文 若是遠因從鬼道而來,以護法之力〈註一〉,出於鬼倫,入於修羅道中〈註二〉,故乘通人空〈註三〉,從卵而生〈註四〉,仍屬鬼道所攝〈註五〉。
註一 以善願心護經,護咒,或受佛遺囑,護持修法行道之人,都可稱為護法。
註二 雖來自鬼道,入於修羅道,則福勝於鬼。
註三 鬼本具五通,加以護法之力,故果中更勝於鬼。
註四 鬼多浮想,故改形仍從卵生。
註五 轉報神通類鬼,仍為鬼趣所攝。毗婆沙論上說「妙高山中,空缺之處,如覆寶器,修羅所住,如堅手天等。」三界安立圖說「自須彌山根上去一萬由旬有堅手天,堅手天上有持鬘天,持鬘上有恒憍天,此三天皆鬼神所居。」
正文 若於天中降德貶墜,其所卜居鄰於日月。此阿修羅從胎而出,人趣所攝。
譯文 若是於天中,降德〈註一〉貶墜下來,改生在修羅道中,其所居住之處,鄰於日月〈註二〉,這一類阿修羅,從胎而出〈註三〉,故於人趣所攝〈註四〉。
註一 色界天以梵行持身,六欲天以少欲為德,若梵行稍虧,情欲稍重,即為降德,謫謝天位,改報修羅。
註一 按正法念處經說「有阿修羅,住須彌山側,於欲界中,化身大小,隨意能作。」這就是有天福,無天德。
註三 胎因情有,此類阿修羅,以情重被貶,故從胎而出。
註四 此類所居鄰於日月,下接人境,又情欲同於人,故為人趣所攝
正文 有修羅王執持世界,力洞無畏,能與梵王及天帝釋四天爭權。此阿修羅因變化有,天趣所攝。
譯文 有阿修羅王〈註一〉,能執持世界〈註二〉,力能洞達無礙〈註三〉,能與梵天及天帝釋四天爭權〈註四〉,這類阿修羅,因變化而有〈註五〉,為天趣所攝〈註六〉。
註一 這類阿修羅,原從人道中來,在人中有大福德,應生天上,但勝負心重,有爭王圖霸之業,執分疆裂土之功,事不遂意,嗔妒結於心中,故感為修羅王,福報同於天人。
註二 性好鬥爭,心有勝負,爭王圓霸之心未了,分疆裂土之習仍在,故感執持世界。按楞嚴正脈說「執持世界者,亦能驅役鬼神,禍福人間,如孔雀經有修羅所罰之語。」
註三 神通之力,洞達無礙,上天下地,無所畏懼。此由有大福德及勇敢之心所致。
註四 按灌頂大師疏說「梵王大千之主,帝釋三十三天中尊,四王四洲都統,各有專司,修羅不攝,妒心起諍,欲竊其權,時來與戰。又引經證云:修羅初來戰時,先四天神,次餘散天,次四天王,四王力敵不勝,方報天帝,天帝力不能敵,然後展轉乞助上天,乃至梵王下天助之。」但未指出於何經,想必有所見。但既能與帝釋四天爭權,則色界和欲界定有其同分之境。
註五 因福德力大,不受胎藏,但離人間報軀,即現修羅幻形,故說因變化有。
註六 福報似天,故為天趣所攝,或以住處鄰於天官,正法念經說「有福力大者,住於眾相山間。」
正文 阿難!別有一分下劣修羅。生大海心,沈水穴口,旦遊虛空,暮歸水宿,此阿修羅因濕氣有,畜生趣攝。
譯文 阿難!另外還有一分下劣阿修羅〈註一〉,生於大海中心,沈在水穴口〈註二〉,白晝遊於虛空,夜回歸水宿〈註三〉,這類阿修羅感濕氣而生,為畜生道所攝〈註四〉。
註一 這類阿修羅,不止濕生一類,餘生尚多,此濕生僅為其中一分而已。其福德神力,都不及上三類,若與上三類較其勝劣,則化生者為王,胎生者似臣,卵生者似民,此濕生者似為阿修羅之奴。
註二 生於大海心,海心即是海底。沈水穴口,即是海底泄水之口,如現在百慕大海底。這都是畜生道餘習,如金翅鳥因有食龍餘習,故感生於大海心,孽龍有避苦餘習,故感沈水穴口。
註三 白晝遊於虛空,就是白晝供驅使,夜歸海宿,即是息其勞累,故判其為修羅中之奴。
註四 以從畜道中來,故猶畜道餘習,如正法念經說「無力少福者,住於大海心底。」
正文 阿難!如是地獄、餓鬼、畜生、人及神仙、天洎修羅。精研七趣,皆是昏沈諸有為相。妄想受生。妄想隨業。于妙圓明無作本心,皆如空華,元無所著。但一虛妄,更無根緒。
譯文 阿難!這些地獄餓鬼畜生和人道,以及神仙天道並修羅道,精心研究這七趣的本因,都是昏沈〈註一〉的眾有為相,妄想受生,妄想隨業輪轉,於妙圓明無作本心〈註二〉上,都如空華一樣〈註三〉,元無所著〈註四〉,但一虛妄,更無根本頭緒可言。
註一 無明不覺為昏,起惑造業為沈。
註二 不隨業力所遷故為妙,不為七趣所礙故為圓,不為妄想所蔽故為明,本心即是本元真如,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故為無作。
註三 眾生因不了此心,妄有七趣,若果能了此心,則七趣只如空華起滅一樣。
註四 以虛空喻真心,狂華起滅喻七趣輪轉,都是當處出生,隨處滅盡,豈有著落之處。
解 這是為答阿難所問「此道為復本來自有?為是眾生妄習生起?」現在說「妄想受生,妄想隨業,」是答妄習生起。又說「但一虛妄,更無根緒,」是答非本來有。
正文 阿難!此等眾生,不識本心,受此輪迴,經無量劫,不得真淨,皆由隨順殺盜淫故。反此三種。又則出生無殺盜淫。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迴性。若得妙發三摩提者,則妙常寂。有無二無,無二亦滅。尚無不殺不偷不淫。云何更隨殺盜淫事。阿難!不斷三業,各各有私。因各各私。眾私同分,非無定處。
譯文 阿難!這些眾生因為不能識得本心,以致受輪迴之苦,在輪迴中,經過無量劫,不得真淨〈註一〉,都是由於隨順殺盜淫〈註二〉的緣故,違反這三種業,又出生無殺盜淫之業,有殺盜淫為惡道之因名為鬼類,無殺盜淫名為善道之因,成為天趣,有無二種業力,互相傾奪〈註三〉,於是產生了輪迴性〈註四〉,若是得到妙發三摩提〈註五〉,就證得妙常寂〈註六〉,有和無都不存在,無二之無,亦不存在〈註七〉,此時既無不殺不偷不淫,更何況殺盜淫等事。阿難!若是不斷三業,則業力各各不同,受報也各各有私,彼此業力同者,也同在一處受報。這就是眾私同分之地,並不是沒有定處。
註一 惡道固然不淨,善道淨也不真,因為不明本心,終成有漏,故不是真淨。
註二 十惡之中,貪等屬惑,包括在隨順之中,妄等屬口,生自身業之表,輪迴正因,唯身業為要。
註三 反此三業,漸次伏除,除得一分有,增得一分無,若隨順三業,至於全有,則報感鬼獄諸惡道,若出生而至於全無,則報感天趣諸善道,如此有不終有,時為無所奪,無不終無,或時為有所奪,如此互相傾奪,輪迴即因此而生。
註四 從天洎仙及人,展轉輪迴於善道,漸至於無,則從地獄餓鬼及畜生,展轉輪迴於惡道,因此於無作本心中,顛倒相續,這就名為起輪迴性。輪迴之所以稱性,因為是有為生滅之性。
註五 妙發三摩提,就是不離六根門頭,親見不生滅性。
註六 不生滅性,有不能有就為妙,無不能無就為常,相對不立,中亦無有就為寂。
註七 既然有不能有,即不待有而立無,無不能無,即不待無而立有,故說是有無二無,即有與無二邊,都無有。二邊既無,不待邊以立中,故說無二亦滅,就說明無二之中道,亦同時俱滅。自此淨極光通,寂照含虛,卻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隨緣現無,而不住於無,故說:尚無不殺不偷不淫,隨緣現有,而不住於有,故說:云何更隨殺盜淫事?這就是七趣之所不輪轉,而如來密因常得現前。
正文 自妄發生,生妄無因,無可尋究。汝勖修行,欲得菩提,要除三惑。不盡三惑,縱得神通,皆是世間有為功用。習氣不滅,落於魔道。雖欲除妄,倍加虛偽。如來說為可哀憐者。汝妄自造。非菩提咎。作是說者,名為正說。若他說者,即魔王說。
譯文 由於自己一念妄動〈註一〉,生妄不是有何種緣因〈註二〉,無處可以尋究。你應當勉勵一般修行的人,要想證得菩提,一定要除掉三惑〈註三〉,要是不除盡三惑〈註四〉,縱然得到神通,都是世間的有為功用,習氣不滅,終於落入魔道〈註五〉,雖然本想除妄,但最後加倍的虛偽〈註六〉。因此如來說為可哀憐者,你的妄是由你自己所造,不是菩提的過失。作此說即是正確的說法,若作其他的說法,即是魔王的說法。
註一 因一念妄動,變起阿賴耶識境。
註二 最初一念妄動,名為無明即此一念,若究其所由,則無所由而生。
註三 三惑即是淫殺盜,於中執迷不了,即名為惑,若但離於有,不名為除,必至有無二無,無二亦滅,乃名為除。
註四 不盡三惑,不唯不能免七趣輪迴,縱然以禪定之力,得到相似神通,都是有為功用。
註五 因為習氣不滅,對境復發,上品必為魔王,中品必為魔民,下品必為魔女,故說落入魔道。
註六 初修之時,本欲除妄,及至落入魔道,魔福受盡,業報現前,阿鼻極苦,還自來受。
正文 即時如來將罷法座。于師子床,攬七寶幾,回紫金山,再來仉倚。普告大眾及阿難言:
譯文 即時如來將罷法座,於師子床中〈註一〉攬七寶幾〈註二〉回紫金山〈註三〉,再來憑倚而座,普告大眾和阿難說:
註一 師子表說法無畏。
註二 寶表聖財普利,故以七寶裝成之幾。
註三 紫金山即如來之身,如來金身丈六,圓光四布,巍巍如山,故以為名。
正文 汝等有學緣覺聲聞,今日回心趣大菩提無上妙覺。吾今已說真修行法。汝猶未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微細魔事。
譯文 你們這些有學和緣覺聲聞,今天回心〈註一〉向大菩提無上妙覺〈註二〉,我現在已對你們說了真正修行的方法,你們還不能認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註三〉,的微細魔事〈註四〉。
註一 回小乘心,向大乘路。
註二 所趣者乃圓證實教最上一佛乘故。
註三 奢摩他為止,毗婆舍那為觀。
註四 陰境現前,不自覺知,故云為微細魔事。
正文 魔境現前,汝不能識。洗心非正,落於邪見。或汝陰魔。或復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心中不明,認賊為子。又復於中得少為足。如第四禪無聞比丘,妄言證聖。天報已畢,衰相現前。謗阿羅漢身遭後有,墮阿鼻獄。
譯文 一旦魔境現前,你不能識得,洗心〈註一〉不正,落於邪見中〈註二〉。或是你自身的陰魔,或是天魔,或是鬼神著身,或遭遇魑魅〈註三〉,因為心中不明,以致認賊為子,又有一類修行人,得少為足,如第四禪無聞比丘〈註四〉,妄言證得聖位,天報已畢,衰相現前〈註五〉,謗阿羅漢〈註六〉,身遭後有,墮在阿鼻獄中。
註一 修定本為洗心。
註二 不識魔境,蔽諸正見,縱欲洗心,亦不得其正,不得其正,必落於邪。
註三 雖同是魔境,然各有不同之魔。
註四 按大智度論中記「有一比丘,師心自修,無廣聞慧,不識諸禪三界地位,修得初禪,便謂初果,乃至四禪,便謂四果,命欲盡
時,見中陰相,便生邪見,謗無涅槃,羅漢有生,以是因緣,即墮泥犁獄中。」
註五 衰相現前,即是論中見中陰相。
註六 即是論中「謗無涅槃,羅漢有生。」
正文 汝應諦聽。吾今為汝仔細分別。
譯文 你應當仔細聽著,我現在為你仔細分別清楚。
解 按楞嚴正脈說「不但分別,更許仔細者,一以魔相幽微難見,一以摩害酷烈難堪,故勞真慈費委悉也。」
正文 阿難起立,並其會中同有學者,歡喜頂禮,伏聽慈誨。
譯文 阿難起立,並在會中同有學者,歡喜頂禮,伏聽佛大慈的教誨。
正文 佛告阿難及諸大眾。汝等當知。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由汝妄想迷理為咎,疑愛發生。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譯文 佛告訴阿難與及在座大眾,你們應當知道:有漏世界〈註一〉十二類眾生〈註二〉,本覺〈註三〉原是妙明〈註四〉覺圓的心體〈註五〉,與十方佛,沒有什麼差別。由於妄想迷失了真理的過失,癡愛因而發生〈註六〉,生發遍迷而有空性出生,化迷不息〈註七〉,因而產生世界。
註一 有漏世界是依報。
註二 十二類眾生是正報,這依正二報都是遠由惑現,近由業招,故為有漏。
註三 離無明不覺為本覺。
註四 離妄想昏亂為妙明。
註五 諸佛依此出生為覺圓,世界眾生依此建立為心體。
註六 癡即無明,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即名為愛。由癡愛故,真妄和合,變起阿賴那識。名為發生。
註七 依前所生業識,發起能見見分,此即前所謂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故見本覺真心,全成晦昧,不見真覺,唯見頑虛。故有空性發生,以見對空,轉覺迷悶,復起化迷之心,相續不息,於空中見有色相,世界依此而生,這就是前偈中所說「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
正文 則此十方微塵國土,非無漏者,皆是迷頑妄想安立。當知虛空生汝心內,猶如片雲點太清佇。況諸世界在虛空耶。汝等一人發真歸元,此十方空皆悉銷殞。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
譯文 即此十方像微塵一樣多的國土,並不是無漏的,都是從迷頑妄想安立起來的,應當知道虛空生於你的心中,猶如一片雲點於太空中一樣,何況這些世界存在於虛空中呢?你們當中如一人發真〈註一〉返還本元〈註二〉,那麼這十方虛空,將全部銷滅,何以存在於虛空中的國土,能不隳裂呢?
註一 如前文所說「入流忘所,動靜不生,根塵雙脫,覺心獨露。」
是為發真。
註二 若至於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名為歸元。歸元無迷,則十方虛空,全部銷滅。
解 問,佛久已成道,何以虛空猶在?答,全空即是全真,證道者見真不見空,未證者見虛空猶在。此於同分境中,撤去一分妄見,如十燈光同照一室,撤去一燈,其餘九燈,依然遍照室中。因空本無形,故依然不變,界本有形,如加水同注一器中,撤去一水,器中之水,皆應動搖,故一人發真歸元,世界振裂。即是此理。
正文 汝輩修禪飾三摩地。十方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通吻,當處湛然。
譯文 你們修習禪定,想證得聖位,必先嚴飾三摩地境〈註一〉,十方菩薩與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與之正相吻合〈註二〉,當處湛然〈註三〉。
註一 解六結,越三空,即是嚴飾三摩地境。
註二 前文此根初解,先得人空,即是心精現前,而十方初心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所證人空之理,與此正相吻合。
註三 若更至於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解脫法已,俱空不生,這就是當處湛然,渾同佛境。
正文 一切魔王及與鬼神諸凡夫天,見其宮殿無故崩裂。大地振坼,水陸飛騰,無不驚懾。凡夫昏暗,不覺遷訛。彼等咸得五種神通,唯除漏盡,戀此塵勞。如何令汝摧裂其處。是故鬼神,及諸天魔,魍魎妖精,于三昧時,僉來惱汝。
譯文 一切魔王與及鬼神眾凡夫天〈註一〉,見其宮殿,無故崩裂,大地也振動而坼裂,水陸飛騰〈註二〉,無不驚惶恐懼,凡夫昏暗〈註三〉,不覺遷訛〈註四〉,他們都得了五種神通,在六通中唯除漏盡通不能得到,留戀現前塵勞之境,如何能令你隨意成道,摧裂他們的住處,所以一切天魔魍魎妖精,在三昧中,都來惱亂你,使你三昧不得成就。
註一 包括欲頂天主與乎一切大力鬼神,飛行夜叉,地行羅剎,六欲四禪及外道無想天等。
註二 此句包括水行眾生,陸行眾生,和空行眾生等。
註三 凡夫無自覺之智,無預見之明,故為昏暗。
註四 凡夫為境所遷,致生種種訛傳謬說。
正文 然彼諸魔雖有大怒,彼塵勞內,汝妙覺中,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了不相觸。汝如沸湯,彼如堅冰,暖氣漸鄰,不日銷殞。徒恃神力,但為其客。
譯文 然而這些眾魔,雖然怒氣很大,但是他們在塵勞之內,你處在妙覺當中,就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一樣,永遠不能相觸。你像沸湯,他們像堅冰,暖氣一接近後,不久自然銷滅,他們徒自仗恃神力,但絲毫不能作主,只能作為客人,不久自去。
正文 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主人。主人若迷,客得其便。
譯文 一旦成就破亂,你自己心中五陰魔便為主人。主人如果是迷惑的,客便有機可乘了。
正文 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陰銷入明,則彼群邪咸受幽氣。明能破暗,近自銷殞。如何取留,擾亂禪定。
譯文 當你處於禪那中時,如能覺悟不被他所惑,那麼這些魔事,無奈你何!等待陰境漸銷,精明漸著,這些魔鬼,都是稟受幽暗之氣而存在,明能破暗,他們若接近你,自會銷滅,如何敢留下來,擾亂你的禪定呢?
正文 若不明悟,被陰所迷。則汝阿難必為魔子,成就魔人。如摩登伽,殊為眇劣。彼唯咒汝,破佛律儀。八萬行中,祗毀一戒。心清淨故,尚未淪溺。此乃隳汝寶覺全身。如宰臣家,忽逢籍沒。宛轉零落,無可哀救。
譯文 若不明其是魔,悟非善境,被陰境所迷,那你阿難,必然會亡失正見,流入邪思,終為魔子,成就魔業。如摩登伽,為害並不太大,不過用咒術咒你,使你破佛的律儀,這在八萬行中,只毀一戒〈註一〉你因心清淨故,並未破戒,以致墮入三塗,而現在陰境所生之魔,是要毀掉你的寶覺全身〈註二〉,就如一個宰官的家中,忽然被抄沒一樣〈註三〉,宛轉零落,無可哀救〈註四〉。
註一 只毀壞淫戒。
註二 如不明悟,被陰魔所乘,壞其定心,永斷善根,深入邪見,法身從此而斷,慧命由此而絕,所以說為毀掉你的寶覺全身,寶即是體本不變,覺即是隨緣顯用。
註三 一旦著邪,即不容於佛界,如世間被抄沒之家,為人屏諸遠方,斥之異域,至親不能見憐,義友不能援濟一樣。
註四 此時佛界不容,淪轉三途,塵劫莫返,雖有慈心菩薩,悲願知識,亦無術以相救。
正文 阿難當知。汝坐道場,銷落諸念。其念若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如一。當住此處入三摩提。如明目人,處大幽暗,精性妙淨,心未發光。此則名為色陰區宇。
譯文 阿難應當知道,你坐道場時,銷落〈註一〉一切心念〈註二〉,心念若是盡時,那麼這離念之心〈註三〉,一切精明〈註四〉,動靜不移,憶忘如一〈註五〉。當其住於此處,入三摩提〈註六〉,正如明目的人處於大幽暗中精性妙淨,心尚未發光,這時名為色陰區宇〈註七〉。
註一 以反聞之力,忘其所緣塵象,分別念慮之心,自然銷落。
註二 塵忘則念盡。
註三 離念之心,即是根性現前。
註四 於一切時,不雜不昧,故為精明。
註五 動去靜來,其性自爾,即是不雜。憶生忘滅,其體恒然,即是不昧。動靜不移,即指耳根聞性。憶忘如一,即是指意根知性。
註六 當住心於根性處時,動靜憶忘等相,盡皆不生,故為入三摩提。
註七 此時雖根性昭昭,而亦不知是何境界,故說:如明目人,處大幽暗,因為六識精真之性,此時猶為色陰所覆蓋,雖微妙清淨,而心未發光,故為色陰區字。意為精性妙淨之心,本自周遍,而受局蔽於色陰。
解 按楞嚴經指掌「問,其念若盡,似乎無色可見,何故猶為色陰區宇?答,雖似無色,全未忘空,以幽暗即喻空也。空既未忘,色非真無,但是一味反聞,定深不見耳!」
正文 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黯,名色陰盡。是人則能超越劫濁。觀其所由,堅固妄想以為其本。
譯文 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暗〈註一〉,名為色陰盡。
〈註二〉是人至此,則能超越劫濁〈註三〉,回觀色陰之所由生,由於堅固妄想為其本源〈註四〉。
註一 前文忘色住空,雖根性昭昭,不知是何境界?故說如明目人,處大幽暗,至此定力轉深,並空亦忘,故若目明朗,十方洞開,無復幽暗。
註二 此時精性妙淨,心光遍圓,故名為色陰盡。
註三 前文劫濁初成之相,汝見虛空,空見不分,相織妄成,可知上文所說如明目人,處大幽暗,不知是何境界,正是劫濁之相。至此定力加深,並空亦忘,見故能超越。
註四 超越之復,回觀色陰之所由生,即是於空見不分之際,堅執欲見,遂致結成色相,故說堅固妄想以為其本。也即是前文所說「化迷不息,有世界生。」
正文 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織,少選之間,身能出礙。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阿難!當在色陰未破將破之時,若住於此境,精心研究妙明〈註一〉,四大不織〈註二〉,短時間內,身能出離四大之礙,這就名為精明流溢前境,但這並不是真實的,不過是精研妙明的功用暫時顯現〈註三〉,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以之作為聖證,即是善境界〈註四〉。假若以此作為登聖來瞭解,陰魔就會乘隙而入。
註一 妙明即指六根中性,更加精心研究。
註二 四大地水火風都屬色塵,彼此相入,即是和合之義,圓覺經說「一切眾生,妄認四大和合為自身相。」今既不織,則身相不有,故少選之間,身能出礙。
註三 身能出礙,不是現前肉身,因四大不織,另覺有清虛之身,出離四大之礙,此清虛之身,即是精明,出離四大之礙,流行洋溢於前境之上,故名精明流溢前境,怛此境非真,由於精研妙明功用所現,若功用稍虧,此境即滅,故說暫得如是,既不能常住,即為虛妄,故不能作為聖證。
註四 不作聖證之心,依舊精研妙明,這正是色陰將破前之相,故名為善境界。
正文 阿難!復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內澈。是人忽然於其身內,拾出蟯蛔。身相宛然,亦無傷毀。此名精明流溢形體。斯但精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阿難!更以此心,精研妙明〈註一〉,致身內澈〈註二〉,此人忽然於其身內,拈出蟯蛔〈註三〉,而身相如故,毫無毀傷。這就名為精明流溢形體,這是修持精進,暫時的現象〈註四〉,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若不作聖心,這些現象都是善境界,若作為登聖位來瞭解,馬上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此心即能觀之心,妙明即所觀之性,此時心則更精,明則更妙。
註二 觀照既深,不復外溢,一味反聞,流溢於內,故其身內澈。
按楞嚴指掌說「問,前相原以精研妙明功用所現,今既復以此心,精研妙明,前相應當益著,何故不溢於外,而反流於內耶?答,前云如明目人,處大幽暗,雖曰精研妙明,未免有悶極欲出之心,故致精明外溢。今以不作聖解,仍復精研妙明,未免有捨外向內之心,故致精明內流,古德云:枯木堂前岔路多,信不誣矣!」
註三 此是另覺有清虛之身,於其現前身內拾出蟯蛔,不是現前肉身自拾,此是精明從外向內,觀肉身如木偶故得拾出蟯蛔,而形體無傷。此乃前之精明,隨其捨外向內之心,還照臟腑,故流溢形體。
註四 此因研究之行,更精於前,故現此境。
正文 又以此心內外精研。其時魂魄意志精神,除執受身,餘皆涉入,互為賓主。忽于空中聞說法聲。或聞十方同敷密義。此名精魄遞相離合,成就善種。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心,內外精研〈註一〉,此時魂魄意志精神〈註二〉,除開執受身外〈註三〉,其餘相互涉入〈註四〉,互為賓主〈註五〉,忽聽得空中有說法的聲音,或聽得十方同時敷講秘密的妙義。這就名為精魄遞相離合〈註六〉,成就將來的善種,只是暫時的現象,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作聖心,即名為善境界。若作聖境來瞭解,即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初以精研妙明,稍間外出之心,遂致精明外溢,次以精研妙明,微雜向內之念,遂致精明內流。現在兩種都不著,仍以觀照之心,於內外二相處,精研妙明本體,故說「又以此心,內外精研。」
即以內外精研之力,使妙明通融,故致身內六氣,互涉互入。
註二 按楞嚴正脈引醫經說「魂藏於肝,魄藏於肺,意藏於脾,志藏於膽,或日左腎,精藏於腎,神藏於心。」又灌頂大師引扁鵲難經說「五藏者,有七神,各何所藏也?答曰,藏者,人之神氣所含藏也。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與智,腎藏精與志。」又楞嚴指掌以天地陰陽晦明風雨六氣與之相比,言「氣之上升者為魂,下沈者為魄,宛似天地陰陽二氣,氣之斂靜者為志,散動者為意,宛似天地晦明二氣。氣之充和者為神,浸潤者為精,宛似天地風雨二氣。」
註三 就一身而言,六氣為所執受,身為能執受,此為總相,無可互涉。
註四 如魂本上升而亦能下沈,魄本下沈,而亦能上升,這就可以相互涉入。
註五 魂若下沈,則魄為主而魂為賓,魄若上升,則魂為主而魄為賓,若魂涉於其他五氣,則五氣皆為主而魂為賓,魄涉於五氣也是如此。這就是互為賓主。這就是妙明通融於內,所以如此。
註六 妙明本自周遍,佛法由來現成,因為生發遍迷,故有空性,化迷不息,有世界生,空性既彰,佛法斯蔽,現在色陰將開,空界將盡,性具之佛法將現,本來之圓音預顯,故聞空中說法,十方敷義。此由妙明通融於外,故致如此。
正文 又以此心澄露皎徹,內光發明。十方遍作閻浮檀色。一切種類化為如來。于時忽見毗盧遮那,踞天光台,千佛圍繞,百億國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此名心魂靈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觀照之心,澄然顯露於內,皎然洞澈於外,故致內光發明,十方遍作金色。一切化為如來〈註一〉,此時忽見毗盧遮那,憑坐在天光臺上〈註二〉,千佛圍繞〈註三〉,百億國土與及蓮華,同時出現。這就名為心魂靈悟所染〈註四〉,心光研明〈註五〉,照諸世界,這只是暫時所現,並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作聖心,即名為善境界。若作為登聖來瞭解,即會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十方法界,一切種類,都屬自性緣起,同依法身而建立,一向為色陰所覆,情器未融,故金色不形。現在色陰將開,情器將融,故十方法界,預顯金色。一切種類,預化妙體。這是預兆將來必證法身性土之境。
註二 毗盧遮那譯有三重意義,一為遍一切處,二為滿淨,三為光明遍照。按梵綱經說「爾時蓮華台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此處所說毗盧遮那即是盧舍那佛,天光台即是蓮華台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
註三 梵網經說「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
註四 前境中已二音交陳,六氣都依於妙明此時既二音交陳於妙明,故六氣中都有靈通慧悟,熏染習氣。
註五 前文內光發明即是心光研明之相,十方遍作金色,一切化為如來即是照諸世界之相。
正文 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觀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于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同時遍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現。此名抑按功力逾分。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心,依前觀照,精研妙明〈註一〉,觀察不停〈註二〉,抑按降伏〈註三〉,制止超越〈註四〉,於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註五〉,同時遍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現〈註六〉,這是抑按功力過分,只是暫時如此,並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作聖心,即是善境界。若作為登聖位來瞭解,就會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雖精研妙明,而境界不滅,即以觀慧而觀察之。
註二 如大乘起信論說「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又說「當念唯心,境界即滅。」雖然觀察,前境不得暫停,故修於止,抑按降伏。
註三 抑按降伏,不是抑按前境,而是抑止自心,按定不動,如起信論說「不得隨心,念外境界。」又說「久習淳熟,其心得住。」前境銷滅即是降伏。
註四 古德相傳,禪境現前,當以三法驗之,一是以定研磨,二是依本修治,三是以智慧觀察。所以經上說「欲知真金,以三法試之。」即是說用燒打磨三法來試驗,修行人也是如此,用智慧觀察即是燒,以定研磨即是磨,依本修治即是打。觀察即是用智慧觀察。抑按降伏即是依定研磨。既降伏已,仍復精研妙明,自得陰開性現。
註五 因抑按功力過分,超越觀慧,故見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這就是預現報身佛土之相。雖說是幻起妄現,但仍能交涉互容,故同時遍滿,不相留礙。
註六 心厭其雜,制止之心增勝,所以青黃赤白,各各純現。這都是報身佛土之相,青色即是毗盧遮那佛土,黃色即是寶生如來佛土,赤色即是蓮華如來佛土,白色即是金剛不動如來佛土。
正文 又以此心研究澄徹,精光不亂。忽於夜半,在暗室內,見種種物,不殊白晝。而暗室物,亦不除滅。此名心細,密澄其見,所視洞幽。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心,研究妙明〈註一〉,澄靜其見而照澈前境。因澄靜其見故致精光不亂。又因照澈前境,故致於暗室中,夜半見種種物,與白晝無殊〈註二〉,而種種物,也不除滅,這就名為觀照之心,研究精細,密得澄靜,故於所見之境,洞澈幽微,這都是暫時的現相,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作聖心,即是善境界。
若作為登聖來瞭解,就會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覺得前境抑按過分,故重覆精研妙明,這就是所謂「心若沈沒,以觀起之。」
註二 暗中見物,了了分明,是澄靜其見,故室與暗,都不能為礙,室內之物,亦不除滅,此時無障無礙,是色陰將開前之相。
正文 又以此心圓入虛融,四體忽然同於草木,火燒刀斫,曾無所覺。又則火光不能燒爇。縱割其肉,猶如削木。此名塵並,排四大性,一向入純。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心,研究妙明,研究功極,內之身心,外之世界,完全忘掉,內外合一,空洞無礙,圓入虛融,所以四體忽然同於草木。因空洞無礙,故致火燒刀斫,無所知覺,即使火光勝發,也不能燒之令爇。縱然割其身肉,也猶如削木〈註一〉,這就名為塵並〈註二〉,然而四大之性,猶未全忘,以研究之力,排遣四大之性,至於空洞無礙,一向入純,即是圓入虛融,只是暫時如此,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作聖心,即名為善境界,若作為登聖來理解,即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因內塵外塵,全都合一,以致空洞無礙,故火燒刀斫,全無知覺。
註二 按楞嚴經指掌「問,此與觀音火不能燒,刀段段壞,有何差別?答,彼是圓通勝相,因機而現。此是色陰將開,由作而成。真妄迥異,勿錯會也。」
正文 又以此心成就清淨,淨心功極,忽見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又見恒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此名欣厭凝想日深,想久化成。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觀照之心,精研妙明〈註一〉,欣求極淨,成就清淨心,功力到了極處,忽見大地山河,都變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註二〉。又見恒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七寶交輝,又下見地獄,上觀天宮〈註三〉,得無障礙,這就名為欣求淨心,厭棄前境,凝心作想,想久入化,以成真淨,達到染淨無礙之境。這也不能作為登聖的證明,如不作聖心,這都是善境界。
〈註四〉若作為聖境來理解,就會遭受眾魔的侵襲。
註一 上來雖圓入虛融,猶未達極淨,故仍以此觀照之心,精研妙明。
註二 因觀照功極,頓現染淨無礙之境,故見十方世界,盡成佛國。此即即染而淨之相。
註三 既下見地獄,復上觀天宮,即是即淨而染之相。因即淨而染,故得無障礙。
註四 按楞嚴經指掌「問,上釋行人,原為成就淨心,應唯見淨相,何故染淨俱現,得毋與心不相應耶?答,離染成淨,非為真淨,以有對待故。是必染淨無礙,方為真淨。行人悟此,頓息欣厭,則是成就淨心,即善境界。」
正文 又以此心研究深遠。忽於中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聞其語。此名迫心逼極飛出,故多隔見。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觀照之心,研究妙明,以求深遠之境,忽於半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是聽見他們的言語,這是因為觀照之心,功力逼迫至極,似覺有自心飛出之相,故暗不能蔽,境不能隔,並不能作為登聖位的證明。如不作聖心,即是善境界。若作登聖來理解,即遭受眾魔的侵襲。
正文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形體變移。少選無端種種遷改。此名邪心含受魑魅。或遭天魔入其心腹。無端說法,通達妙義。非為聖證。不作聖心,魔事銷歇。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譯文 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註一〉,形體變移〈註二〉,,短時間內,千變萬化,這就名為邪心〈註三〉招引群邪,含受魑魅,或是遭遇天魔,入其心腹〈註四〉,無端說法,似乎通達妙義,這都是魔力所持,並不是登聖的證明,若不作聖心,久久魔事自然銷歇。若作為登聖來瞭解,就會遭受眾邪的侵襲。
註一 此處的善知識,有兩種涵義,一是平素所親近的知識。二是本無知識,妄見其有,這都是魔力所現。
註二 如起信論所說「或現天像,或現菩薩像,亦作如來像。」
註三 妄作聖心,即是邪心。
註四 不但外現魔形,且內染魔慧,故無端說法。
正文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色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汝等當依如來滅後,於末法中宣示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譯文 阿難!以上十種,都是修禪定中所現境象,這都是色陰將破未破之時,正念與邪念,交互而起,故顯現這種種現象,眾生賦性頑鈍,觸境成迷,乍現聖境,不自忖量,認為登聖,大妄語成,最後墮入無間地獄。你們當依佛說,於如來滅度之後,在末法時期,宣講此理,不要使天魔得到機會,保持末法,覆護正修,使成無上覺道。
正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則名為受陰區宇。
譯文 阿難!此善男子,透過前境,繼續精研,修三摩提,永絕異念,以成深止,於此中心精湛朗明,超出空昧,名為色陰盡。此時空色俱忘,心光遍圓,相似同佛,此時於自心中,見諸佛心〈註一〉,如明鏡中,顯現其像〈註二〉,雖然若有所得,然而還不能取用。猶如夢魘之人,手足仍在,也能見能聞,但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時就名為受陰區宇〈註三〉。
註一 色陰既盡,空色俱忘,心光遍圓,已相似同佛,然而受陰仍在,自心仍為受陰所覆。
註二 此時只是於虛明中,暫見佛心影像,並非親證,故不能取用。
註三 雖自心本具佛心功德,昭昭不昧,然為受陰所覆蔽,不能隨緣顯現,故色陰盡後,即進入受陰區宇之中。
正文 若魘咎歇,其心離身,返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譯文 若是魘咎銷歇〈註一〉,自心脫離色身,能夠反觀自己的面目,此時來去自由,色身不能成為阻礙,就名為受陰盡〈註二〉。此人至此即能超越見濁〈註三〉,回觀受陰之所由生,是因虛明妄想〈註四〉為其本源。
註一 自心為受陰所覆,如人被魘,受陰既破,即是魘咎銷歇。
註二 受陰即是見分照用,因為有照用,就有領受,這就是根本受陰。因有根本受陰,故攬色成根而起身見,若受陰未破,則身見亦未能全忘。須待受陰盡時,才能脫離色身,故其心離身,能反觀自己面目,而得意生身。(此在耳根圓通中,即當聞所聞盡之時。)
註三 前文見濁中說「汝身現搏四大為體,四性壅令留礙,四大旋令覺知,相織妄成,名為見濁。」至此受陰既破,無復攬色成根,性與大不織,身見亦忘,故能超越見濁。
註四 回觀受陰之所由生,即因見分照用,虛妄領受,故說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正文 阿難!彼善男子,當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發明,內抑過分。忽於其處發無窮悲。如是乃至觀見蚊蟲,猶如赤子,心生憐愍,不覺流淚。此名功用抑摧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
譯文 阿難!此善男子,當在這當中〈註一〉,得大光耀〈註二〉,自見己心即同佛心,深自克責不度眾生,克責過分,致忘於正受,忽於有眾生處,發無窮悲,凡見一切,甚而致於蚊虻蛆蟲,都作為一子看待,心生憐愍,不覺淚流〈註三〉,這就名為有功用心,抑責摧傷過分,所顯的現相,覺悟之後,隨緣利生,不失正受,就沒有過失,這是受陰暫時所現之相,覺了則正見分明,自然愛見不生,故久自銷歇。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悲魔入其心腑。見人則悲,啼泣無限。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為已同於諸佛大悲,觀音的悲仰,則有悲魔〈註一〉入其心腑〈註二〉,見人則悲,啼泣無限,由此起諸顛倒,生於邪見,故失於正受,命終必為魔王眷屬,宛轉零落。
註一 若死滯魄,年老成魔之類。
註二 持其神識,故起諸顛倒。
正文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勝相現前,感激過分。忽於其中生無限勇。其心猛利,志齊諸佛。謂三僧只,一念能越。此名功用陵率過越。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覺了不迷,久自銷歇。
譯文 阿難!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註一〉,見色陰已銷,受陰虛明,殊勝境界現前〈註二〉,感激之心過分,忽於自己心中,生無限勇,雖赴湯蹈火,冒難歷險,皆在所不辭。自覺立地可以成佛。
自謂三大阿僧祗劫,一念可以超越,這就名為有功用行,志欲陵跨佛乘,貿然以此自任,未免過分超越,故現此相,覺悟之後,依然不失正受,任運求佛,就沒有什麼過失,此不過是受陰暫時所現境相,並不是聖證,悟後自然不迷,正見分明,安住正受,久久自會銷歇。
註一 此時色陰已銷,仍修三摩地,以窮受陰,故稱定中善男子。
註二 於自心中見諸佛心,即是上文所說「得大光耀」。
解 前文色陰十種魔境,都是從前向後,次第而生。這就是灌頂大師所說「色境豎發。」此處受陰所現十種魔境,都是各別現起,境同見異,隨見成魔。這就是灌頂大師所說「受魔橫開。」色陰既銷,剝去色礙粗境,如脫去外衣。此時受陰明白,露出一種虛明境界,如現內衣,此所以為「勝相現前」。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誇,我慢無比。其心乃至上不見佛,下不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不自量,誤以為登聖,就會有狂魔〈註〉入其心腑,見人則驕慢自誇,我慢無比,其心甚而至於上不見佛,下不見人,失於正受,成就魔人。
註 世間狂妄之人,不得志而死者,滯魄不生,年老成魔。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前無新證,歸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回無所見。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時沈憶不散。將此以為勤精進相。此名修心無慧自失。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已銷,受陰明白,於自心中見諸佛心,不知仍為受陰所覆,不能進破受陰,前無新證〈註一〉,要想仍回色身,然而色陰已銷,無可依託〈註二〉。二俱不能,智力衰微〈註三〉,自處兩楹中間,灰心泯志,入中隳地,不見有一事可作,心中枯竭,於一切時中,沈憶不散,以為沈憶久而必有所得,渾忘本修三摩提,誤認此即勤精進相,這就名為修心無慧自失〈註四〉,覺悟了就沒有什麼過失〈註五〉,不能作為登聖的證明〈註六〉。
註一 雖見佛心,若有所得而不能用。
註二 要想重回色身,加功用行,又見色陰已銷,無可依託。
註三 既見受陰明白,正好藉奢摩他之力,進破受陰,因為虛明本非真實,進退二者俱不能,是故智力衰微。
註四 因為不達色陰空而不空,受陰有而不有之義,故現大枯竭相。
註五 色陰既盡,正好假託幻色,頓捨沈憶,增修三摩,修治虛明之心。
註六 不同聖證,就是不同於前後坐斷,中亦不立。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憶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懸在一處。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註一〉,就會有憶魔〈註二〉入其心腑,早晚撮心,繫於一處,失於正受〈註三〉,將來必然墜落魔道。
註一 前無新證,歸失故居,自謂是前後坐斷。入中隳地迥無所見,自以為是中間亦不立。一切時沈憶不散,自以為是勤精進相。
凡此都是作為聖解。
註二 世間狷謹之人,遇事懸心,抑鬱而死者,滯魄不生,年老成魔者。
註三 問,宗門下人說「制心一處,無事不辦,」與此有何不同?
答,宗門下是開示初機,收攝散心之言。此處是色陰已破,受陰將破之境,不可混為一談。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慧力過定,失於猛利。以諸勝性懷於心中,自心已疑是盧舍那,得少為足。此名用心亡失恒審,溺於知見。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已銷,受陰明白,見勝相現前,慧力過定者,不知增修本定,不能透過此境,見自心即是佛心,以此為壞,故疑自心即是盧舍那〈註一〉,得少為足,亡失恒常審察自己分位,一味溺於悟證知見,了悟即無過失,仍然增修本定〈註二〉,並不是聖證。
註一 前於色陰盡時,見十方洞開,無復幽黯,今又於自心 ,見諸佛心,故疑自心即是盧舍那。
註二 此時仍為受陰所覆,如鏡中現相,故不能作為聖證。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言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自誤以為登聖,就會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見人自說我得無上第一義諦。失於正受,將來必然墜落魔道。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新證未獲,故心已亡。歷覽二際,自生艱險。於心忽然生無盡憂。如坐鐵床,如飲毒藥,心不欲活。常求於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脫。此名修行失於方便。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已銷,受陰明白,新證未獲得,從前的故心已滅,歷觀二際〈註一〉,感到前途艱險,心中忽然生出無盡的憂慮,如坐鐵床〈註二〉,如飲毒藥〈註三〉,心中不想活,常求別人害他的命,早希望得到解脫,這就名為修行失於方便,明白這個道理〈註四〉,就沒有過失,並不是聖證。
註一 過去際和未來際,稱為二際。
註二 或冷如冰,或熱如火,是為坐立不安之狀。
註三 吞亦難,吐亦苦,喻飲食不安。
註四 故心已亡,正好捨舊趣新;新證未獲,正好增修本定。
解 古德皆言此與第三見同,據楞嚴經指掌說為與第三見半同半異,「言半同者,新證未獲,即是前無新證。言半異者,前云歸失故居,是欲歸托色陰,加功用行,自覺色陰已盡,無可依託。此云故心已亡者,以前於色陰盡時,十方洞開,無復幽黯,似覺心光遍滿,然彼不過功用暫現,久自銷歇,今前境既已銷歇,而故心自然不復有矣!古德云:初見道者,見山不是山,水不是水,既見道後,山還是山,水還是水,即斯意耳!」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常憂愁魔,入其心腑。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捨壽。或常憂愁,走入山林,不耐見人。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註一〉,則有一分常憂愁魔〈註二〉,入其心腑,濟其憂愁,手執刀劍,自割其肉,欣其捨壽速死。或常懷憂愁,走入山林,深厭世間,不耐見人,此心為魔習所熏,不能自返,故致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註一 以虛明為聖證,執捨命為解脫。
註二 世間深厭世故,無力超脫,憂鬱而死,滯魄不化,年老成魔者。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處清淨中,心安隱後,忽然自有無限喜生。心中歡悅,不能自止。此名輕安無慧自禁。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處清淨中〈註一〉,內心寧謐,自覺安妥穩順,忽然自有無限喜生〈註二〉,心中歡悅不能自止,這就名為輕安無慧自禁,悟之不以為喜,急尋本修,即無過失,不是聖證。
註一 新證未獲,不以為艱,故心已亡,不以為險;但不知增修本定,惟是一味無事,這正是宗門下所謂「墮在無事甲裏」。
註二 但得一時輕安,即以為是得大自在。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喜樂魔,入其心腑。見人則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謂已得無礙解脫。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註一〉,則有一分好喜樂魔〈註二〉入其心腑,見人即笑,於通衢道路之旁,自歌自舞,毫無忌憚,自謂已得無礙解脫。失於正受,死入魔王眷屬。
註一 以清淨為正定,以輕安為解脫,以歡喜為樂道。
註二 在世間本無正知正見,妄自倨傲,托跡山水,倡狂而死,年老成魔。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自謂已足,忽有無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與過慢,及慢過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時俱發。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自謂已得滿足,忽然無端心中生出大我慢〈註一〉,如此甚而至於慢與過慢〈註二〉,慢過慢〈註三〉,或增上慢〈註四〉,或卑劣慢〈註五〉,一齊並發,心中甚至於輕視十方如來,何況如來以下的諸位菩薩以及聲聞緣覺,這就名為見勝〈註六〉無慧自救,覺悟後諸慢自銷,這只是受陰暫發境相,不能作為聖證。
註一 因我起慢,如言我即是佛等,故稱為大,若果有實證,則是有端起慢,今以無計有,故言無端。
註二 見劣計我勝,見等計我等,名為慢,又復見等計我勝,於勝計我等名為過慢。
註二 又復於勝計我勝,為慢過慢。
註四 又復於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此以增上心而慢他,故名增上慢。
註五 於有德有智者前,不敬不求,自甘卑劣,反以慢人,故名卑劣慢。
註六 見己為勝,如以慧照,則一切諸法,一性平等,尚不見有一眾生可慢,何況於諸佛菩薩等而生慢心,特以無慧自救,故生此諸慢心。悟此則不見己勝,諸慢井銷。
心中尚輕十方如來。何況下位聲聞緣覺。此名見勝無慧自救。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禮塔廟,摧毀經像。謂檀越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葉,或是氎華。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卻崇土木,實為顛倒。其深信者,從其毀碎,埋棄地中。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大我慢魔〈註一〉,入其心腑,資其邪慢,不禮塔廟,摧毀經像,設遇檀越諫阻,卻言此是金銅,或是土木,經是樹葉,或是氎華,皆屬無情,有何靈驗?或問:何者為佛?何者為法?卻言:現前肉身,既有覺知,恭敬保護,即是真佛,即是常法,何乃不自恭敬,卻去尊崇土木,實為顛倒〈註二〉,檀越聞聽其言,或疑或信,深信者聽從其言,毀碎經像,埋棄地中。
〈註三〉疑信交抱者,但受其疑;深信其言者,直遭其誤〈註四〉。最後都陷入無間地獄。這些失於正受,最後必然墜入阿鼻地獄〈註五〉。
註一 如見慢外道之輩,死而不化,年老成魔者。
註二 此是魔王藉口於人,斷滅佛法,欲昌其教。
註三 此是魔教陷人,致造阿鼻地獄之業。
註四 疑者為地獄遠因,誤者為地獄近因。
註五 聞其說者,尚致如此,況夫本人,豈能免阿鼻之苦。
解 按楞嚴正脈問「祖師門下,呵佛罵祖,何以異此?答,祖師極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無佛,剿滅佛見而已,豈真增長吾慢,反失平等哉!」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于精明中,圓悟精理,得大隨順。其心忽生無量輕安。已言成聖得大自在。此名因慧獲諸輕清。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精明中〈註一〉,圓悟精理〈註二〉,得到大的隨順〈註三〉,心中生出無量輕安〈註四〉,自言成就聖位,得到大自在〈註五〉,這就名為因慧獲諸輕安澄清之相,悟之則不以輕安自守,不以澄清自任,乘此圓悟之慧,增修本定,自然沒有過失,這些境界,正墮在受陰區宇之中,故不是聖證。
註一 精明即是自心,因眾生分中,無純真之心,即以識精元明為自心。
註二 精理即是佛心,佛心雖極精微,仍不離自心之中,這就是於自心中,見諸佛心。
註三 自覺因該果海,果澈因源,因心果覺,兩不相違,故覺得大隨順。
註四 回觀色陰既銷,超然無累,故於其心忽生無量輕安。
註五 此時現見受陰虛明,瑩然澄澈,故自己言成聖,得大自在。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一分好輕清魔,入其心腑。自謂滿足,更不求進。此等多作無聞比丘。疑誤眾生,墮阿鼻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註一〉,則有一分好輕清魔〈註二〉,入其心腑,自覺滿足,不求上進,這類人多作無聞比丘〈註三〉,及於命終,覺無實證,譭謗正修無益,佛法騙人,或聞而生疑,或直受其誤,成謗法因,斷菩提種,故墮無間獄。至於本人,既為魔所著,自然失於正受,自誤誤人,必然淪墮。
註一 以悟慧為菩提,以輕清為涅槃。
註二 世間不依正覺,修三摩提,只是攝念靜坐,稍獲輕清,生自足想,死而不化,年老成魔者。
註三 師心自是,不近善知識,不聞勝妙之法。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虛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於精明中,圓悟精理,體觀受陰,唯是虛明妄想,而其所依之體,乃是寂然不動之性〈註一〉,心中忽然歸向永滅〈註二〉,撥無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現前,對境不生〈註三〉,心生長斷滅解,悟之則無過失〈註四〉,不是聖證。
註一 悟此為真,忘失本修,一味沈空,心相迥寂。
註二 以為即此便是,不假修為。從此無佛可成,無生可度。
註三 縱有心生,亦唯增長斷滅之解。
註四 此是受陰將破之際,失於照應,致現撥無因果之相,悟之則不滯永滅,不住空心,止觀雙運,受陰可破,故無咎。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諦持戒,名為小乘。菩薩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飲酒啖肉,廣行淫穢。因魔力故,攝其前人不生疑諦。鬼心久入,或食屎尿與酒肉等。一種俱空,破佛律儀,誤入人罪。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即有空魔入其心腑,資助其斷滅謬解,故謗持戒為小乘,以悟空為菩薩,故於信心檀越前,飲酒吃肉,廣行淫穢,自謂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因魔力故,攝其現前之人,謂是逆行,不生疑謗,鬼心入之既久,熏染已深,鬼習喜穢,故食屎尿,與酒肉等。言淨穢俱空,自已破佛律儀,又以誤言入人於罪,自陷陷他,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正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味其虛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無限愛生。愛極發狂,便為貪欲。此名定境安順入心,無慧自持,誤入諸欲。悟則無咎,非為聖證。
譯文 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銷,受陰明白,味其虛明之境,深入心骨〈註一〉,心中忽然產生無限愛意,愛極發狂〈註二〉,便為貪欲,這就名為定中研味虛明,內映心骨,安然順適之境,入於定心,愛極情狂,無慧自持,故誤入諸欲,悟則無過失,不是聖證〈註三〉。
註一 不知虛明是受陰之相,故極力研味,畢竟從何處起?不知向性地追求,一味在心中及骨節間跟究。
註二 由此虛明內映,方寸骨節,精瑩煥發,自覺安然順適,故於心中,產生無限愛意,愛極生潤,情動發狂,淫境現前,不能自持,故為貪欲。
註三 悟之知是虛明,惟究實性,正是受陰將破之境,故無過失。
縱使安順入心,遇境便墮,故不是聖證。
正文 若作聖解,則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說欲為菩提道。化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於末世中攝其凡愚,其數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滿千萬。魔心生厭,離其身體。威德既無,陷於王難。疑誤眾生,入無間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
譯文 若作聖解〈註一〉則有欲魔〈註二〉入其心腑,增長其欲念,一向說欲為菩提之道〈註三〉,化諸白衣,平等行欲〈註四〉,信其說行淫者,名持法子,因神鬼之力資其信心,於末法時期,凡愚之輩,被其攝受者,數至於百,多至二百或五六百,甚而至於多滿千萬,最後身衰力微,魔心生厭,離其身體,徒眾解散,威德既無,舊事發覺,陷於王難,或疑之而謗正,或誤之而入邪,皆為入無間地獄之因,失於正受,身必隨墮。
註一 不知身骨精瑩,為虛明內映之相,以肉身的主人,計身骨為家寶,認安順為受用,愛極成欲,故感欲魔入心。
註二 即欲頂大自在魔王。
註三 謬謂生生不息,即菩提之道。
註四 謬謂不分自他,不擇好醜,平等行欲,即菩提行。
正文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汝等亦當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譯文 阿難!如此十種禪那現境,都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這些境象,眾生頑迷,不良付量,遇著如此的因緣,迷不自識,自謂登聖,大妄語成致墮無間地獄。你們也應當將如來的話,於我滅度之後,傳示末法時期的眾生,遍令眾生,能明白這個道理,不要讓天魔,得到機會,保持覆蓋保護,使他們能成無上道。
正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鳥出籠,已能成就,從是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譬如有人,熟寐囈言。是人雖則無別所知。其言已成音韻倫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語。此則名為想陰區宇。
譯文 阿難!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時,受陰盡時,雖然沒有漏盡,心離自己的形體,如鳥出籠,已能成就從此凡夫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註一〉,隨往無礙〈註二〉,譬如有人熟睡夢中囈語,此人雖則於所說之言,沒有別的所知,但他所說的話,已成音韻倫次,令不睡的人,都能明白他的話,這時就名為想陰區宇。
註一 此處應當是覺法自性性意生身,因為能離根之體,即是第八本識,一切諸法,都依此識變現,既得此識,即能覺了一切諸法自性如幻,以唯識變故,故知此是覺了諸法自性性意生身。
註二 既得此身已,不唯能現所有六十位菩薩功德,而且能普入諸剎,隨往無礙。
正文 若動念盡,浮想銷除。於覺明心,如去塵垢。一倫生死,首尾圓照,名想陰盡。是人則能超煩惱濁。觀其所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
譯文 若是動念盡〈註一〉,浮想銷除〈註二〉,於覺明心中,如去塵垢〈註三〉,十二類眾生,一類一類所有生死,首尾都能圓照〈註四〉,名為想陰盡〈註五〉,此人於此時即能超越煩惱濁〈註六〉,回觀想陰之所由生,是由融通妄想以為其本〈註七〉。
註一 動念即是八識中所含六識種子,以有微細動相,故稱動念,動必有想,即是根本想陰。
註二 六識浮想,皆依此想而起,此想既盡六識中枝末浮想,無所從起,故說浮想銷除。
註三 識性覺明如鏡,六識浮想如塵,微細動相如垢,此時動念既盡,浮想不生,故言如去塵垢。
註四 首從卵生,尾從無想生,都能圓照,以覺明現前,生死根元,從此披露,如後文云:見請十方十二類生,畢殫其類。
註五 十二類眾生生死根元,即是行陰,行陰既現,則是超出想陰,故名想陰盡。此時當耳根圓通中,覺所覺空之際,(前文聞所聞盡時,宛然有個能覺之心,即是第八識中,六識種子,微細動相,今想陰既盡,微細動相亦無,故能覺與所覺俱空。所以不能復真者,猶為行陰所覆故。)
註六 前文煩惱濁文中說「又汝心中,憶識誦習,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名煩惱濁。」今動念既盡,浮想銷除,想除識空,故能超越。
註七 超越之後,回觀想陰之所由生,即是第八識中所含六識種子,微細動相,融即未分,體通六識,故說融通妄想,枝末浮想,皆依此而起,故說以為其本。
正文 阿難!彼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圓明,銳其精思貪求善巧。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阿難!彼善男子,受陰虛妙〈註一〉,不遭十種邪慮,於圓通妙定中,發起神通變化之明〈註二〉,於三摩地中,於圓定發明之境,心生愛慕,於是勇銳其志,精進思惟,貪求變化,更進善巧,其時,天魔得到機會。
註一 受陰雖假名為陰,實無所覆,故名為虛,唯有正受,不受餘受故名為妙。
註二 已能成就從凡至聖,意生無礙。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不覺是其魔著,自言謂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巧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斯須,或作比丘,令彼人見。或為帝釋。或為婦女。或比丘尼。或寢暗室身有光明。
譯文 飛他的精氣,附在旁人的身上〈註一〉,由魔力資助他的邪慧,口說相似的經法,其人也不自知是魔附在身上,自言已得了無上涅槃,來彼求善巧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形貌很快就變為比丘,讓人看見,一下又變為帝釋,一下又變為婦女,或為比丘尼〈註二〉。或睡在暗室中,身上發出光明。
註一 按楞嚴正脈說「受陰盡者,魔不能入其心腑,」故借旁人來迷惑其心。
註二 按起信論說「座中或現端正男女等相,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等。」
解 世人多好奇,魔因奇所好,故現種種神異,如近代某法師,在外宏揚密宗,自稱為觀世音菩薩親傳密法,實為可笑,又美國某法師弘揚密宗,在座上講法,天上地下都大放光明,自稱曾親見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蓮花生大士,至於他所談佛法,又極為幼稚可笑,信仰他的人很多,把他尊如佛菩薩,其實經文上明明說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入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其奈眾生好奇,偏要去信他,實在可悲。
正文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信其教化,搖蕩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災祥變異。或言如來某處出世。或言劫火。或說刀兵。恐怖於人。令其家資,無故耗散。
譯文 一般人愚迷,不辨邪正,誤認為是菩薩,信他的教化,搖蕩自己的定心,因而破佛的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喜歡說各處的災祥變異,或是說如來在某處出世,或是說某處當有劫火,或是說某處將有刀兵,令人恐怖,令人的家資無故耗散〈註〉。
註 一般愚人,不辨真偽,聽說某處有佛出世,即傾家供養,希求接引,聽說何地有劫火刀兵,即竭其家資,希求解免。
正文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類名為怪鬼〈註一〉,年老成為魔〈註二〉,惱亂修禪人,久久所附之人,色力衰微,魔心生厭,其人定慧俱失,魔心生厭,此時魔即去彼人體,此人魔既不附,即無威德,執法者即罪以扇惑眾心,株連餘党,故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應當先警覺〈註三〉,不入輪迴,若迷惑不知,為天魔惱亂,最終必墮無間地獄中。」
註一 前文言本因貪物為罪,是人罪畢,遇物成形,名為怪鬼。
註二 作鬼既久,通力殊勝,兼知修有漏福,故為天魔收為伴侶,亦屬天魔之類。
註三 阿難此時,位在二果,受陰尚未盡破,何況想陰,將來進修圓通,必經此境,故教以先當警覺,離愛離思離求,一味策修,窮盡想元,一倫生死,首尾圓照,自然不入輪迴。
正文 阿難!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遊蕩,飛其精思,貪求經歷。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
譯文 阿難!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在三摩地中,心愛遊蕩〈註一〉,故飛其精思,貪求經歷〈註二〉,其時天魔得到機會。
註一 已得意生身,隨往無礙,故心愛遊蕩。
註二 故飛動其心,精進思惟,貪求神通。
正文 其人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遊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自形無變。其聽法者,忽自見身坐寶蓮華,全體化成紫金光聚。一眾聽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譯文 飛其精氣,附著於人,口說相似之經法,扇惑眾心,其人也自言得無上涅槃,其人也不覺知魔著於身,來彼求遊善男子處〈註一〉,敷座說法〈註二〉,自形無變〈註三〉,凡在座聽法者,皆見自己身體坐在寶蓮華上,自己全身化成紫金光聚〈註四〉,一眾在座之人,各人都自見如此,大家都歡喜慶倖,以為是未曾有的瑞相。
註一 此亦為邪精所轉,應求而來。
註二 欲以惑亂其心,為說神通妙用,最勝遊歷法。
註三 意欲顯無作無為,而妙用自具。
註四 座已同於佛座,身亦同於佛身,則不離本處而遍至十方,當可希冀。
正文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淫逸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諸佛應世。某處某人,當是某佛化身來此。某人即是某菩薩等,來化人間。其人見故,心生傾渴,邪見密興,種智銷滅。
譯文 眾人愚迷,以為菩薩,復以淫境相惑,而縱逸其心,破佛律儀,而潛行貪欲,口中好言諸佛應世,某處某人,當是某佛化身來此〈註〉。某人即是某菩薩等,來化人間,其人見後,心生傾渴,日親日近,時熏時染,邪見日興,正見日晦,致令種智銷滅。
註 此是好遊歷者舊習,故為貪遊歷而說。
正文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魃鬼〈註〉,年老成魔,惱亂是人,終而厭棄是人,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當預先警覺,不致墜入輪迴,若是迷惑不知,即會墮入無間地獄中。
註 魃鬼的本因是以貪色為罪,是人罪畢,遇風成形,名為魃鬼。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綿合,澄其精思,貪求契合。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在三摩地中,自覺定心綿吻〈註一〉,於是澄凝其心,精進思維,貪求契合真實圓通體用〈註二〉,其時天魔得到機會。
註一 吻合菩薩上同諸佛,下合眾生之德。
註二 貪求契合真實圓通體用,此心固善,然有愛有思有求,即自開*釁*端,故為魔所乘。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實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合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其形及彼聽法之人,外無遷變。令其聽者,未聞法前,心自開悟。念念移易。或得宿命。或有他心。或見地獄。或知人間好惡諸事。或口說偈。或自誦經。各各歡娛,得未曾有。
譯文 飛其精氣,附於人體,口說經法,其人自己也不知魔著於身,自說已得無上涅槃,來在貪求契合人中,敷座說法,自形和聽法諸人,外形都無遷變,而使聽者,在未聞法之前,心自開悟〈註一〉,念念移易,或得宿命通〈註二〉,或得他心通〈註三〉,或見地獄之苦,或知人間好事或惡事〈註四〉,或是口說偈贊,或是自能背誦經言〈註五〉,各各歡娛同慶,共感希有。
註一 因貪求契合,故相似得圓通之體。
註二 此下皆相似得圓通之用,知過去未來之事為宿命通。
註三 知他人心中之境。
註四 此皆相似吻合凡心。
註五 此皆相似吻合聖心。
正文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綿愛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某佛先佛。某佛後佛。其中亦有真佛假佛。男佛女佛。菩薩亦然。其人見故,洗滌本心,易入邪悟。
譯文 眾人見其無端便能說法,無端令人開悟,就惑為菩薩,於是纏綿恩愛,密結於心,信其教而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佛有大小〈註一〉,某佛為先佛,某佛為後佛〈註二〉,其中亦有真佛假佛〈註三〉,男佛女佛,菩薩亦然,眾人見故,洗滌本心〈註四〉,易入邪悟。
註一 以欲頂魔王為大佛,其他各怪為小佛。
註二 以怪鬼魃鬼二鬼為先佛,蠱毒鬼等七魔為後佛。
註三 過去佛像,無言無說者為假佛,現前肉身敷座說法者為真佛。
註四 洗滌本所修心,改修魔業。
正文 此名魅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魅鬼〈註〉,年老成魔,惱亂此人,久久厭足心生,去彼人體,終於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應當先覺,不入輪迴,若迷惑不知,必墮在無間獄中。
註 前文言貪惑為罪,是人罪畢,遇畜成形,名為魅鬼。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根本,窮覽物化性之終始,精爽其心,貪求辨析。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根本〈註一〉,窮覽萬物生化之情,根究性之終始,故精爽其心,貪求辨析〈註二〉,其時天魔得到機會。
註一 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在定中露出微細動相,不知此是六識種子,根本想陰。
註二 貪求辨別物理,分析化性。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先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元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身有威神,摧伏求者。令其座下,雖未聞法,自然心伏。是諸人等,將佛涅槃菩提法身,即是現前我肉身上。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都指現在即為佛國。無別淨居及金色相。其人信受,亡失先心。身命歸依,得未曾有。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先也不知魔精附著於身,也自說已得無上涅槃,來在求物化本元的人中,敷座說法,身上自然具足威神,能使座下聽眾,雖未聞法,自然心伏,這些人將佛涅槃法身,即是現前我的肉身,父父子子,遞代相生,即是法身常住不絕,並無別的淨居和金色相,其人信受其教,忘失先欲探求物化本元之心,捨命皈依,將魔作佛。猶以為得未曾有。
正文 是等愚迷,惑為菩薩。推究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彼無知者,信是穢言。
譯文 此類愚迷之人,惑其為菩薩,惟究現前身上,惟有貪欲之心,計其為生化之元,故致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為淨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槃真處,無知之輩,信這種污穢之言。
正文 此名蠱毒魘勝惡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蠱毒厭勝惡鬼〈註〉,年老成魔,惱亂是人,最後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應當先覺,不入輪迴,若迷惑不知,必墮無間獄。
註 前文言其本因,貪恨為罪,是人罪畢,遇蟲成形,名蠱毒鬼。又貪罔為罪,是人罪畢,遇幽為形,名為魘鬼。此處名魘勝者,言魘人之力最勝故。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懸應,周流精研,貪求冥感。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懸應〈註一〉,周流精研〈註二〉,貪求冥感〈註三〉,其時天魔得到機會。
註一 自覺想陰未破,勝用未圓,欲求圓通知識,聖位菩薩,懸應自心,資發神慧。
註二 現意生身周遍流轉十方世界,精心研究諸善知識及菩薩。
註三 貪求冥相契合,以期至於感格聖應。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元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應善男子處,敷座說法。能令聽眾,暫見其身如百千歲。心生愛染,不能捨離。身為奴僕,四事供養,不覺疲勞。各各令其座下人心,知是先師本善知識,別生法愛,黏如膠漆,得未曾有。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元不覺知魔著於身,也說自得無上涅槃,來在求感應的人眾中,敷座說法,能令聽眾暫見其身,如百千歲,宛然深修久證,於是心生愛染,不能捨離,願身為奴僕,四事供養,不覺疲勞,各各令其徒眾,心知此先世師,本是善知識,別生為法相愛之心,如膠似漆,黏不可解,得未曾有。
正文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親近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口中好言,我于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供養某佛。或言別有大光明天,佛於中住,一切如來所休居地。彼無知者,信是虛誑,遺失本心。
譯文 是人愚迷,惑為菩薩,親近其心,破佛律儀,染其邪行,潛行貪欲,口中好言:我於前世,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供養某佛,或言:別有大光明天〈註〉,佛於中住,一切如來所休居地,彼無知者,信是虛誑之言,遺失本所修心。
註 以欲頂魔宮為大光明天。
正文 此名癘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癘鬼〈註〉,年老成魔,故來惱亂是人,久而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當先覺,不入輪迴,若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註 前文癘鬼遠因,貪憶為罪,是人罪畢,遇衰成形,名為癘鬼。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深入。克己辛勤,樂處陰寂,貪求靜謐。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在愛深入,克責自己,辛苦勤求,樂處陰寂,貪求寧靜寂謐之境,以為即此可以入圓定,不知三摩地中,不容起心動念,才有愛樂,即啟魔徑,故其時天魔得有機會。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本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陰善男子處,敷座說法。令其聽人,各知本業。或於其處語一人言,汝今未死,已作畜生。敕使一人於後蹋尾頓令其人起不能得。於是一眾傾心斂伏。有人起心,已知其肇。佛律儀外,重加精苦。誹諦比丘,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口中好言未然禍福。及至其時,毫髮無失。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本不覺知魔著在身上,也說自己得了無上涅槃,來在求陰人靜的人眾中,敷座說法,令其聽眾,各知過去的本業,或於其處,對一人說,你現在雖然未死,但已作畜生,命令一人,在後面踏著他的尾巴,馬上使他不能起身,於是眾人看見,傾心欽伏,設若有人起心,馬上就知道他起心的根原。在佛的律儀之外,更加精苦,(如食生米斷五味等)誹謗比丘,罵罣徒眾,訐露人的陰私之事,不避人譏刺嫌怨,口中喜歡說未來的禍福之事,及至到了時候,一絲一毫都準確不誤。
正文 此大力鬼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這是大力鬼,年老成魔,來惱亂是人,久久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應先有警覺,不入輪迴,如迷惑不知,最後必然墮無間獄。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知見,勤苦研尋,貪求宿命。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精勤辛苦,各處研尋,貪求宿命所遺之物,其時天魔得到機會。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殊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知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是人無端於說法處,得大寶珠,其魔或時化為畜生,口銜其珠,及雜珍寶簡冊符牘諸奇異物,先授彼人,後著其體。或誘聽人藏於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處。是諸聽者,得未曾有。多食藥草,不餐嘉饌。或時日餐一麻一麥,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誹諦比丘,罵詈徒眾,不避譏嫌。口中好言他方寶藏,十方聖賢潛匿之處。隨其後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絕不覺知魔著在身上,也自言得了無上涅槃,來在求知的人眾中,敷座說法,此人無端在說法之處,得到大寶珠,此魔或有時化為畜生,口銜其珠與其他珍寶,簡策〈註一〉符牘之類奇異之物,先授與其人,後附著在他身上,或引誘聽眾,有明月珠,藏在地下,照耀其處,此諸聽眾,從未見此異事。平日多食藥草,不吃美味飲食,或有時日食一麻一麥,身體仍很健壯,因為魔力支援之故,誹謗比丘,罵罣徒眾,不避譏嫌,口中好言:他方寶藏,十方聖賢藏匿之處,跟隨其後,往往見有奇異之人〈註二〉。
註一 韋編名策,竹削名簡,竹刻為符,木片為牘,春秋左傳敘云大事書之於策,小事簡牘而已。
註二 此皆魔力所為,顯其詭異。
正文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與承事者潛行五欲。或有精進純食草木。無定行事,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是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年老成魔,或是宣淫,破佛戒律,與承事弟子,潛行世間五欲,或是盲修精進,純食草本無定行事,一味惱亂是人,久而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你當預先警覺,不入輪迴,若迷惑不知,必墮無間獄。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神通,種種變化,研究化元,貪取神力。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在三摩地中,心愛神通,種種變化,研究化元,貪取神力,爾時,天魔等到機會。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誠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通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是人或復手執火光,手撮其光,分於所聽四眾頭上。是諸聽人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亦無熱性,曾不焚燒。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動。或入瓶內。或處囊中。越牖透垣,曾無障礙。唯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誹諦禪律,罵詈徒眾。訐露人事,不避譏嫌。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復令人傍見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實。讚歎行淫,不毀粗行。將諸猥媟,以為傳法。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也確不知道是魔著在身上,也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在眾求通的人中,敷座說法,此人或是手執火光,手撮其光,分在所聽四眾頭上,這些人頭上火光,都有數尺長,也無熱的感覺,並不焚燒,或是在水面上行走,和在地上走一樣,或是安坐在空中不動,或是鑽入瓶內,或是處在囊中,或是穿牆入壁,毫無障礙,唯於刀兵,不能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的禮,誹謗禪律,罵罣徒眾,訐露人的陰私之事,不避人的譏嫌,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復令人旁見佛土,這都是魔鬼的力量迷惑人所起的作用,並不是真實的現象,讚歎淫欲,將諸淫穢行為,以為傳法。
正文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或復龍魅。或壽終仙,再活為魅,或仙期終,計年應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為天地間大力的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等,和一切草木積劫精魅〈註一〉,或是龍魅〈註二〉,或是壽終仙〈註三〉,再活為魅,或是仙期已盡,計年應死,但其形體不化,為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惱亂是人,久而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於難,你當預先警覺,不入輪迴,若是迷惑不知,必致墮無間獄。
註一 一切草木,多年吸收日月精華,皆會成為精魅。
註二 並非天龍,而是其他精魅,托生於龍種者。
註三 修仙不成而壽終者,再寄其形而為魅者。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入滅,研究化性,貪求深空。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入滅。研究化性〈註一〉,貪求深空〈註二〉,此時天魔等到機會。
註一 於八識體上,露出根本想陰,微細動相,於是心愛入滅,觀一切諸法,猶如幻化,研究根本想陰,微細動相,必期於盡。
註二 不惟心境俱寂,兼求隱顯自在。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終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空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於大眾內,其形忽空,眾無所見。還從虛空突然而出,存沒自在。或現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栴檀氣。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誹毀戒律,輕賤出家。口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復後身,及諸凡聖。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撥無因果。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終不覺知魔著在身上,也說自己得了無上涅槃,來在求空的人眾中,敷座說法,在大眾中,形體忽空,眾人都無所見,一下又從虛空突然而出,忽有忽無,存沒自在。或現其身,透明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旖檀香氣,或大小便,味如石蜜,誹毀戒律,輕賤出家。口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沒有來生,與乎凡聖,雖然得到空寂,卻潛行貪欲,受其欲者,也得心空,受其斷滅之見,說沒有因果。
正文 此名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麟鳳龜鶴,經千萬年不死為靈,出生國土。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日月薄蝕精氣〈註一〉,金玉芝草麟鳳龜鶴,經千萬年,不死為靈〈註二〉,出生國土,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即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你當先警覺,不入輪迴,若迷惑不知,必墮無間獄中。
註一 黑氣相迫日薄,蔽其精耀日蝕,即今之日月蝕也。然日為陽精,月為陰精,光華周遍散注,當薄蝕之際,不得散注,直貫於地,地上之金玉芝草麟鳳龜鶴得之可以久生。
註二 或為物仙,或為禽仙,或為獸仙。
正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長壽,辛苦研幾,貪求永歲,棄分段生,頓希變易細相常住。爾時天魔候得其便。
譯文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在三摩地中,心愛長壽,辛苦研幾〈註一〉,貪求永歲,捨棄分段生死,希求變易生死,望細相〈註二〉常住,此時天魔等到機會。
註一 機即是微,即指微細動相。
註二 希求微細動相常住。
正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生善男子處,敷座說法。好言他方往還無滯。或經萬里,瞬息再來。皆于彼方取得其物。或於一處,在一宅中,數步之間,令其從東詣至西壁是人急行,累年不到。因此心信,疑佛現前。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我生諸佛。我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
譯文 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竟不覺知是魔著在身上,也說自己得了無上涅槃,來在求生的人眾中,敷座說法,好說他方和此地往還無阻,或是經過萬里之外,瞬息再來,都能在彼方,取得物品,或是在一處,於一處房內,數步之間,可以令人從東壁到西壁,急行多年走不到,因此博得人的信心,疑是佛現前。口中常說:十方眾生,都是我的兒子,我生諸佛,我造出世界,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而得。
正文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屬,如遮文茶,及四天王毗舍童子,未發心者,利其虛明,食彼精氣。或不因師,其修行人親自觀見,稱執金剛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未逾年歲,肝腦枯竭。口兼獨言,聽若妖魅。前人未詳,多陷王難。未及遇刑,先已乾死。惱亂彼人,以至殂殞。汝當先覺,不入輪迴。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譯文 此名住世自在天魔〈註一〉,使其眷屬如遮文茶〈註二〉及四天王毗舍童子〈註三〉未發心者〈註四〉,利其虛明,食彼精氣。或不因師〈註五〉,其修行人,親自觀見〈註六〉,稱執金剛,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未逾年歲,肝腦枯竭,口兼獨言聽〈註七〉,若妖魅,前人未詳,多陷王難〈註八〉,未及遇刑,先已乾死。惱亂彼人,以至殂殞,你當預先警覺,不要陷入輪迴,若是迷惑不知,必然墮入無間獄。
註一 欲界第六天頂之魔王天,以無出離心,故名住世。
註二 遮文茶意為嫉妒女,即魔女。
註三 毗舍童子即毗舍闍鬼,又名毗舍遮。意為啖精氣,以其能吃人及五穀精氣故。
註四 毗舍童子本屬四天王所轄,本應覆護世界,保綏真修,而乃附人來惑,以其蒙昧,未發護世之心。
註五 上文說飛精附人,與之為師,此處是不因師教,親自觀見者。
註六 修行人親自觀見稱執金剛,許以長命之術,使其不懼損身。
註七 自見魔現,與之行欲,他人不見,謂彼獨言獨聽。
註八 前者因師受惑之人,未詳其是魔精所附,故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正文 阿難當知。是十種魔,于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讚歎淫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淫淫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必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
譯文 阿難當知,此十種魔,於末法時期,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己現形,都說自己已成正遍知覺,讚歎淫欲,破佛的律儀,過去諸惡魔師,與魔弟子,都是以淫傳淫,淫淫相承,如此前魔邪精,魅其後入心腑,舉世不覺,近則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必為魔民,失掉正遍知,墮入無間獄。
正文 汝今未須先取寂滅。縱得無學,留願入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救度正心深信眾生,令不著魔,得正知見。我今度汝已出生死。汝遵佛語,名報佛恩。
譯文 你現在不須先取寂滅,縱然得到無學,仍要留願入於末法之中,起大慈悲心,救度正心具深信的眾生,使他們不著魔,得到正確知見,我現在度你,已出離生死,你遵從佛的言語,即名為報佛的恩。
正文 阿難!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想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緣,迷不自識,謂言登聖。大妄語成,墮無間獄。汝等必須將如來語,於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眾生,開悟斯義。無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護,成無上道。
譯文 阿難!如此十種禪那中所現境象,都是想陰用心交互,故現此事,眾生頑迷,不自忖量,遇上如此因緣,迷惑不能自識,以為登聖,大妄語造成後,將來必墮無間獄中,你們必須將如來所說言語,於我滅度之後,傳示於末法時期,遍令眾生,能明白開悟此義,不讓天魔得到方便的機會,保持覆護眾生,能成就無上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