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楞嚴義燈(楞嚴經題要釋) 斌宗法師著

楞嚴義燈(楞嚴經題要釋) 斌宗法師著

二、會知五名

[日期:2010-08-28]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斌宗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會知五名

本經佛自說明,共有五名:

一、大佛頂悉怛多般怛囉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二、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三、如來密因修證了義。

四、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咒。

五、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

『楞嚴正脈』之作者交光大師,將此五名判為:境智、機益、性修、要妙,因果五對。現在略為解釋:

大佛頂悉怛多......二十一字為第一個經名,是以境智為名。境是境界,指真心理體,智是作用,即佛智妙用。大佛頂...寶印,十三字屬境;十方如來......海眼八字屬智。大佛頂三字留在解釋正題時說明。

「悉怛多」譯為「白」,白為眾色之本,無論青黃赤綠等,皆不能離開白色,悉為本質熏染而成各色。正如真心之體,能為萬法之本,世出世間,無論有情無情一切諸法,都依之而建立。所謂隨染緣則成六凡之相,隨淨緣則成四聖之相。換言之:「白色」為眾色之所依,以表「真心」為十法界依正二報之根本。

「缽怛囉」譯為「傘蓋」,如國王所用之傘蓋。有遮避掩護義,謂能「遮避」太陽煎晒,「掩護」行人(行路之人,非指修行之行人),除熱惱而得清涼,能遮避雨水之淋漓,掩護不受灑濕之苦,而得淨爽之樂。以表楞嚴勝法,能遮避煩惱,不使侵入,即能掩護眾生的不墮落。又有一種表法,謂證得真心,可以除煩惱得解脫,了生死而自在(太陽喻煩惱,雨水喻生死)。又蓋者,包藏也,以表真心含藏一切功德智慧。

「無上寶印」:無上,謂沒有再過其上—最上無比。寶即尊貴義。印是印證,有取信義。如國王之玉璽,官府之公印,人民的印章。如有此印,方能發生效用,同時亦可取信於人,作為一種有力的憑據。但世間之印,其質不過木石金類,其用乃證信金錢田宅而已。今得此真心,一定保證你成佛,當稱它為心印。此印能保證成佛的最尊最貴之印,故曰「寶印」。成佛為最上無比之勝事,故曰「無上」,合起來稱為無上寶印。

「十方如來」:十方—四維上下合為十方,那指十方世界也。如來二字待正題時解釋。

「清淨海眼」:清者不污,淨者不染,離一切穢污垢名為清淨。「海」表廣大無邊義。眼能照境之用。凡夫的有漏肉眼,見前不見後,見近不見遠,見大不見小,不能稱為海眼。尤其是見一切塵境時,那起貪染故不能稱為清淨。至於諸佛智眼乃是無漏清淨,見量廣大,所謂能徹見十法界的一切事理因果而無遺,故稱它為清淨海眼。以上「大佛頂......十三字為諸佛所緣之「境」,即真心之理體。「十方如來清淨海眼」八字為諸佛能緣之「智」,那真心之妙用。凡外權小雖具真心之理體,但無諸佛之智用。這叫做有境無智,有體無用。因無智慧妙用,所以妄造惡業,即妄受生死等苦報。但雖沉淪六趣,然此真心本自不失其妙體。

今經所明乃要人人從性起修,從理起智,達到理智雙契,體用周全,於是則解脫自在,妙用無窮,故以境智為名。第一個經名約略講完。現在來講第二個經名。

「救護親因......入遍知海」,此二十四字為本經五名中之二,是以機益為名。機是機類,指行者,益是利益,指教益。救護親因下十六字為機;得菩提心下八字為益。

「救護親因」:救是救拔、救濟,護是擁護、保護。救是就受災害後之謂,護是就未受災害前言。因受了災害故須救拔;因慮其將受災害,故須保護。若依本經來說,救是針對阿難誤墜淫窟,護尚指阿難將毀戒體而言。「親」字有二義:

一、遠親,佛眼觀之,一切眾生皆是過去多生多劫來,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等,皆是眷屬。這叫做遠親。二、近親,即現前的六親眷屬。本經則指阿難,他為佛堂弟,又是弟子,更為侍者,是親中之最親。「因」即指成佛之因,就是真心本性,更是無作戒體。阿難遭摩登伽女之難,世尊放光說咒「救」拔阿難,保「護」其清淨戒體,俾使不迷失其成佛之真心—「因」,故曰救護親因。因為救「度」阿難「脫」離淫窟之難,故曰「度脫阿難」。不但度脫阿難,及性比丘尼亦同時被佛度脫,故曰「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即摩登伽女,留在正文中解釋)。

「得菩提心」:菩提譯為覺。菩提心即本覺真心。此心雖則人人本具,但迷而不知,今於楞嚴會上,世尊處處的指示,人人有此本覺真心,乃從性起修,實地而證得,故曰得菩提心。其實本有的家珍—真心,不從外得,亦非前無而今有之新得來。不過以迷時如失,悟時如得而已!如改為證菩提心則更為完妙矣。因為菩提心屬本有故,若用證字比較來的恰切。因為證字是發見的含意。

「入遍知海」:「入」是由外而入內,因為眾生迷時如在門外,俗語所謂門外漢,悟時如入室升堂。「遍」是普遍、周遍,即廣大無量。「遍知」,是說佛智圓滿廣大,遍知一切諸法,猶如大「海」深廣無涯,故曰遍知海。遍知海即指妙真如性的勝妙境界,今證悟妙真如性,故曰入遍知海。上十六字救護親因為「機」,指阿難及性比丘尼。下八字得菩提心,入遍知海屬「益」,指證悟真心境界。

(第二個經名略為講完。) 

其次:「如來密因修證了義」,此八字為本經的五名之三,是以性修立名。如來密因為性,修證了義為修。其義留在解釋本經正題時說明。

其次:「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咒」,此十五字為本經的五名之四,是以要妙立名。大方廣妙蓮華王七字為妙,十方佛母陀羅尼咒八字為勝。「大方廣」:大是普遍義,表真心之體周遍法界。「方」是平等義,表真心之相平等無差別。「廣」是周全義,表真心之用圓滿周全。又大方廣三字即三德秘藏也。大—法身德;方—般若德;廣—解脫德。

「妙蓮華王」:蓮華是出污泥而不染,正如真心雖在六趣輪轉而不變。又華有多種,或有華無果,如牡丹、芙蓉一類(喻外道空修苦行,無所得益);或有果無華,如銀杏一類(喻計自然不必修行之外道);或多華而少果,如桃李一類(喻聲聞克苦修行,只證小果);或少華而多果;如胡麻一類(喻世人修一善事得享天福);或一華一果,如柿子一類(喻緣覺修十二因緣法僅得涅槃小果);或先華後果,如梅華一類(喻權教菩薩先藉緣修後生真修);或先果後華,如瓜茄一類(喻初果先得見道而後修道)。唯蓮華,華果俱多,且華果同時,處染常淨,因為有這麼勝妙,所以稱它為妙蓮華。這是比喻本經中所明,如來藏妙真如性之一種微妙的道理。華果俱多,正顯妙真如性的因含萬行(諸菩薩萬行),果彰萬德;華果同時,正顯妙真如性與生佛同源,凡聖一如;處染常淨,正顯妙真如性,在塵不染,在凡不減。然而怎樣又稱為蓮華王,王的意思是什麼?「王」是自在義,因為它—蓮華:能夠華果同時,處染常淨的等等自在作用,故以王稱之曰蓮華王,正顯妙真如性的解脫自在,妙用無窮。

「十方佛母」:謂十方一切諸佛之母,母有能生義,十方諸佛皆由此經出,則此經能生十方諸佛,故曰十方佛母。又經是能詮,理為所詮,此經所詮之理,即常住真心—妙真如性,此心乃成佛之因,十方諸佛由此心而生出,故亦可稱它為十方佛母。

「陀羅尼咒」:陀羅尼三字是梵語,咒一字是華言,乃華梵合稱。陀羅尼譯為總持—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正顯真心,總持宇宙萬有世出世間的一切諸法。又總持一切善法而令其不失,正顯真心永具一切功德智慧的不失;總持一切惡法令其不生,正顯真心本自離過絕非的永不變壞。又陀羅尼即是一種真言。謂諸佛親從真性中宣說出來之密語,一一皆是真實不虛,正顯真心永離一切虛妄。上七字,大方廣妙蓮華王,為「要」,此經為修行要法故。下八字,十方佛母陀羅尼咒,屬「妙」,乃指真心微妙不可思議(第四個經名講完)。

其次「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此十二字為本經五名中之五。是以因果立名。灌頂章句四字為果;諸菩薩萬行首楞嚴八字為因。

「灌頂章句」:灌頂是密教之經藏名。章是章段,句是句逗。謂『楞嚴經』屬密教灌頂部所攝,其章句是從灌頂部錄出,故曰灌頂章句。又印度的風俗,凡國王受位時,即以金瓶取四大海水,灌於王頂以表慶祝為統御四海治理萬民。至於佛教之行灌頂法,乃以初地菩薩乃至等覺,因其究竟可以成佛。諸佛以大悲水為之灌頂,而授成佛之記,這是譬喻依此大佛頂法而修行,可以究竟成佛。

「諸菩薩萬行首楞嚴」,這一段文留在後面解釋正題時講。上四字,灌頂章句為果,得灌頂便可成佛故;下八字,諸菩薩萬行首楞嚴就是因。

總之,以上所講本經的五名,第一是以境智立名。二、是以機益立名。三、是以性修立名。四、以要妙立名。五、以因果立名。列表於下:

            ┌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無上寶印

一、境智為名┤

            └十方如來清淨海眼

            ┌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

二、機益為名┤

            └得菩提心入遍知海

            ┌如來密因

三、性修為名┤

            └修證了義

            ┌大方廣妙蓮華王

四、要妙為名┤

            └十方佛母陀羅尼咒

            ┌灌頂章句

五、因果為名┤

            └諸菩薩萬行首楞嚴

復次,當知本經現在所用的名,乃是結集者,從佛答文殊所問的五名中揀擇重要,採取十九字而合成的。蓋一切經的題目,並不一定全部都是為佛親自所安的。一部分固然是佛親自所說,如『地藏經』『金剛經』等。但卻也有一部分是翻譯者所安的,如『佛說阿彌陀經』是。還有一部分是結集人所安的,本經就是屬於這一類由其刪去與採取的,內容具有說明的必要,因為不能將五個名統統安在經上,所以只好刪繁就簡,擇其重要為主,這是結集經家的一種善巧,以符合人心為旨趣。

「大佛頂」三字是分取第一題。「如來密因修證了義」,此八字是全取第三題。「諸菩薩萬行首楞嚴」八字是分取第五題。第一題採取三字,略去十八字者,以大佛頂三字為一經法之體,而本經乃顯密詮圓,大佛頂為顯密所依之體,故取之以冠首。悉怛多下十字是詮密,以其不離此體故。十方如來下八字是顯詮,亦不離此體,所以略去。第二題因為從用立名,局於一面故全略。第三題為此經之宗要故,所以全取。第四題以其從喻從密立名,仍為大佛頂三字所攝,故全略。第五名以灌頂章句屬密詮,為大佛頂所攝,故略去。諸菩薩下八字亦為此經之重要,所以採取之。連前十一字的「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共成十九字為本經選定之題目,圓滿經中一大宗要。(略為會知五名竟)

【書籍目錄】
第1頁:序說 第2頁:初、略明五重
第3頁:二、會知五名 第4頁:三、正解經題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1)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22-7-6 18:03:09
考證是專業的學問,有興趣可以參考《考證概論》一書,用科學的方法破疑古謬說。譬如以上所說誰的眼光不會錯失,都是主觀看法,無法成為客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