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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智諭法師主講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日期:2010-08-26]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智諭法師主講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隨說不同於具足說。具足說是宣說經的全文,隨說是隨緣隨分隨力而說,非是宣說經的全文。乃至四句偈最少的一部份。當知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

一切世間本來是六道世間,今言天人阿修羅者,是僅言三善道。至於三惡道眾生,為苦所逼,無暇修供養,故不說也。

供佛靈骨之處曰塔,供佛像之處曰廟。諸佛非身,以法為身。故金剛經即佛法身也。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

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便有如是功德。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其功德將更不可思議也。

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當知是受持讀誦為人演說者,定將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受持讀誦金剛經為人演說者,即深悟法性,不取於相。故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

故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應於金剛經,悟入法性,受持讀誦,為人演說也。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如果此金剛經所在之處,即佛法身常住。故曰則為有佛,以法即佛也。若尊重弟子,要像弟子們尊重佛一樣,尊重此金剛經。因為金剛經,即佛法身故。

此是說敬法如敬佛也。今人多於經卷不加重視,輕拋污瀆,實得多罪。今睹此經文,當生戒慎之心。

【書籍目錄】
第1頁:法會因由分第一 第2頁:善現啟請分第二
第3頁:大乘正宗分第三 第4頁:妙行無住分第四
第5頁:如理實見分第五 第6頁:正信希有分第六
第7頁:無得無說分第七 第8頁: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9頁:一相無相分第九 第10頁:莊嚴淨土分第十
第11頁: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第12頁: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第13頁: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第14頁: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第15頁: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第16頁: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第17頁: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第18頁: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第19頁: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第20頁: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第21頁: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第22頁: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第23頁: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第24頁: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第25頁: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第26頁: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第27頁: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第28頁: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第29頁: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第30頁: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第31頁: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第32頁: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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