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虛雲和尚法彙—規約 虛雲老和尚著

虛雲和尚法彙—規約 虛雲老和尚著

農場組織簡章

[日期:2010-08-15]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虛雲老和尚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農場組織簡章

一本農場為適應現實環境之需要。特組織僧伽開發本寺所有荒地。努力增加國家生產。并以彌補本寺糧食之不足。且達到人人勞動自給自足之目的。用以維護祖庭為宗旨。

二本農場定名為雲門山大覺農場。

三本農場內設總管理一人。副管理二人。監植一人。均係義務任職。不受酬勞。總管理以本寺方丈任之。副管理以首座及監院任之。監植由總管理選派。至庫房人員由總管理指派。負責辦理農場一切事務。

四凡在本寺長住之僧眾。除總副管理監植可免墾種工作。及年在六十以上。體格衰弱。確不能任勞者。酌量派遣其他任務外。其餘均須一律參加墾種工作。如有好逸惡勞。苟且偷安。不肯參加者。概不留單。惟臨時掛單。及年在十五齡以下者。不在此限。但遇公規出坡。則應隨眾工作。

五規定每人應墾種荒地最少三十方丈。但庫房大寮米頭等人員。因其工作繁忙。可自由參加。免受規定之限制。而各當職人員。亦因其各有任務。時間有限。可減少規定之半數。其餘均須依照上述規定墾種。

六如有發心加墾荒地者。甚表歡迎。但事前須將其欲加墾之數量及處所。報告監植或農場其他負責人。取得同意。以便登記。

七分配土地。以抽簽法行之。

八由總管理指派庫房一人負責。將抽簽所得荒地之名字號碼數量分別登記清楚。至收成時并分別抽收常住應得之利益。

九未及參加而新到本寺長住之僧人。仍須遵照本章程第五條之規定參加墾種工作。

一○墾種所用各種工具。概歸常住辦理。分配借用。由監植負責將各人借用之器具分別登記。如有損壞則借者應負賠償或修理之責。

一一各樣種子由常住貸發。收成時如數繳還。但用何樣種子及數量。須事前到庫房登記。以便準備。

一二墾種人員。每日二時一粥一飯。由常住供給。不另備點心。

一三所有收獲之農作品。除種子外。種者與常住均分。

一四在墾種時間。每日早殿及晚上坐香或普佛殿。除另有任務者外。均須齊到。但晚殿則可輪班行之。

一五凡聞板聲。即是常住之公務。大眾師應一齊出坡。先將公事做完。方得做私人之墾種工作。

一六各任職人員。應將其每日應做之公務。先行分別辦理完竣後。方得繼續其墾種工作。以免因私誤公。

一七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公議修改之。

一八本章程自公日佈起施行。

【書籍目錄】
第1頁:雲棲禪寺萬年簿序 第2頁:雲棲寺萬年簿記
第3頁:教習學生規約 第4頁:客堂規約
第5頁:雲水堂規約 第6頁:禪堂規約
第7頁:戒堂規約 第8頁:愛道堂共住規則
第9頁:衣缽寮規約 第10頁:庫房規約
第11頁:大寮規約 第12頁:浴室規則
第13頁:農場組織簡章 第14頁:學戒堂規約
第15頁:水陸法會念誦執事規約 第16頁:題雲水堂記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      
本書評論   查看全部評論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數
點評:
       
評論聲明
  • 評論要尊重該書籍的作者
  • 請遵守佛陀的教誨 - 五戒十善,不要謾罵
  •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
  •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
  •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