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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佛教律學入門 虛雲老和尚講述

佛教律學入門 虛雲老和尚講述

丁、餘義

[日期:2010-08-15]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虛雲老和尚講述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丁、餘義 

一、總結上文以上把持戒與犯戒的比較觀察,大概這樣,若是微細得失,探究律藏,盡難枚舉。若據菩薩有三聚淨戒:一攝律儀戒,謂一切律儀無不聚攝,無惡不離!「諸惡莫作」。二攝善法戒,謂所行之行,能攝一切善法!無善不攝!眾善奉行。三攝眾生戒,能攝受一切眾生,以慈悲喜捨等法,饒益有情。以此三聚,盡攝一切戒了。

二、開遮持犯佛陀的法律;不是一味專制呆板的,乃是最適應社會環境的,終利濟群眾為前題。在大乘菩薩戒中,就有開遮持犯的不同:如殺盜婬妄酒等,都有開遮持犯的道理,比況現在國家提倡大家要勞動生產,由是一班僧尼也可自力更生,苦種田開廠織業等,這就是開緣的道理。或有生病,醫師說是要用酒配藥,這亦可開。至於方便妄語等,凡有利益大眾的皆有開緣的必要,否則就犯,遮則便持。

這些道理,詳看瑜伽菩薩戒本,並及巨讚法師寫給二埋法師的「關於戒的開綠」一文可知道的。所以世尊說法制戒;當開則開,開則名持,不開反犯!當遮則遮,遮則名持,不遮反犯!總而言之,要於功德上,自利利他!合法合理的,才許可方便有開緣的意義,不然的話切切勿得開的!

三、懺後還淨「律學」如十誦律,五分津,四分律,根本說一切有部等,這麼多,又這樣的嚴厲!若果在幼小受戒,或沒有學識研究過的便易犯戒!縱使能知這些的,就永不犯戒吧?「知而故犯」,罪業更重!這樣講來,佛陀慈悲方便,也許我們知過必妀,慚愧懺悔,方可清淨,如戒本序說:「眾中若有罪者,當懺悔,懺悔即安樂,不懺悔罪益深。」

 

梵網經說:「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使得滅罪,……若犯四十八輕戒者,對首懺悔罪便得滅。」

懺悔有事懺理懺:事相懺悔,就是對佛菩薩像前,三業虔誠,身業禮拜,口業念誦:「往今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業障皆懺悔!」天天這樣懺悔,自然清淨;如衣垢汙,浣之清潔。涅槃經云:「本所受戒,設有所犯,即應懺悔,悔已清淨。」

若理懺悔,就是端身正坐,心中觀想,普賢觀經說: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放生儀說:罪徙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這叫做理懺悔。

前來寫到此止,本文圓滿了,有缺點地方,請大善知識,德學居士指數!最為歡迎。

最後個人過去所造殺盜淫等業,面向十方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及現代高僧大德懺悔,使我永無業障能遮止,以此功德,令一切有情同成佛道,這是吾人寫這文的願望哩!

華嚴經偈說:

戒為無上菩提本    應當具足持淨戒

若能堅持於禁戒    則是如來所讚歎

冬元一九五三年四月八日佛誕節寫完於上海法藏寺靜室

【書籍目錄】
第1頁:甲、敘言 第2頁:乙、戒持功的功德
第3頁:丙、犯戒的過失 第4頁:丁、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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