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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學佛知津 聖嚴法師著

佛教的倫理觀

[日期:2010-07-19] 來源:法鼓全集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二、佛教的倫理觀
  
  何謂倫理觀?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如果希望彼此能夠互相協助
  
  與共同合作,就不能沒有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係。這種正常的關係,可用兩個名詞來說明,那就是各人應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叫做人倫。人倫的道理,叫做倫理。研究人倫道理的學問,叫做倫理學。倫理學的定義:就是研究人類的責任或義務的科學。對於這種責任或義務的看法,便稱為倫理觀。
  
  研究倫理學的範圍,分有兩種:一是理論的倫理學,一是實踐的倫理學。前者是探究倫理的根本原理或普遍原則,即是說明為何要有應負的某些責任,或應盡的某些義務;後者是研討人生的行為價值,並指導人類的處世方法,即是說明如何去負起某些應負的責任,或如何去盡到某些應盡的義務。
  
  因為人類的思想,各有各的角度和深度,所以對倫理的看法,也各有不同之處。唯其人類總是人類,所以人類的基本觀念,一定是相差不多的。
  
  什麼是佛教的倫理學?
  
  我們既已知道,倫理學是研究人類的責任或義務的科學,那末,衡之於佛教的整個內容及其全部精神,無非是為了倫理學的配置而作的設施。全部教理的開展,乃系理論的倫理學,一切教儀的遵行,乃系實踐的倫理學。
  
  理論方面,固然浩瀚博大,若以綜合介紹,不出無常無我。實踐方面,固有八萬四千法門之說,若予歸納來說,也不出戒定慧的三無漏學。
  
  現在先談理論方面的:?
  
  佛陀成道後,最初說法度人,即是說的無常無我。因為眾生之有苦惱,根原在於有生有死,有生有死的根原,在於迷失了本具的佛性,誤將無常的萬物現象當做常恆不變的;誤將非我的內外事物當做是我及我所有的。因為誤認萬象是常恆不變,所以生起依賴心;因為誤認內外事物是我及我之所有,所以生起執著心。有了依賴心和執著心,便會引起貪、瞋、癡等種種的煩惱心。比如對於可欲的事物,常希望得到它,得到之後,仍嫌太少,又恐怕已得的少許,也會失去;對於不可欲的事物,不希望得到它,得到之後,雖然不多,已夠煩惱,何況唯恐將會來得更多。像這種患得患失的心理,便是由於有一個常有的我之觀念而來。
  
  有了患得患失的心,人便生活在煩惱苦痛之中了。而且繼續製造出永無了期的更多的煩惱之果與痛苦之因。首先將他人與我對立起來,再將自我用煩惱與苦痛,築起一個生死的牢獄,把我關進了生死的牢獄。
  
  事實上,真所謂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若能細加考察,一切現象,無非因緣的假合而暫有。一切現象的價值之中,也根本不可能有一個常恆不變的自我。一切現象的存在,是由於各種因素或關係的配合及分散。關係配合時,產生暫有的現象;關係變更時,現象即隨著移動;關係分散時,現象即歸於消失。我們舉一個例子:像我聖嚴身上穿的這件長衫,它原來是沒有的,當我們人類需要它的時候,人們即利用棉花,紡成紗,織成布,染上色,裁剪縫紉,即出現了這件長衫。我人需要長衫,是長衫出現的主因。利用棉花、紡紗、織布、染色、裁縫,是長衫出現的助緣。如果願意分析這件長衫的話,那末,除了它的主因和助緣的聚集,就沒有長衫這樣東西可見了。再進一步看,我這件長衫完成之後,是不是就能永遠存在於世呢?這又是不可能的。因為當我穿著它的時候,它就開始舊了,多穿一次便更舊一次,穿上幾年,它就被我穿得破舊不堪而不能再穿了;縱然我不穿它,做好之後就藏在箱底,可是,過了幾十年後,它也會漸漸地毀敗。因此,據科學家的實驗,若用精微的儀器觀察一切現象,無一不在剎那剎那地生滅變化著它們各自的組織關係。可見世間的一切現象,無非假有和暫有,而非永恆的常有。既非永恆的常有,若要對它們生起依賴之心,豈非可笑!
  
  世間的一切現象,既非永恆的常有,「我」及「我所有」的觀念,也就無從立腳了。所謂「我」及「我所有」的觀念,可分精神和物質的兩方面來說,這在佛學的專有名詞,精神的部分稱為「正報」,即是生命的主體;物質的部分稱為「依報」,即是生命所賴於顯現的附屬品。
  
  我們先說物質部分的我及我所有:這可分做身內和身外的兩部分。我們的自我感,首先是對自身的肯定為「我」。以身體就是「我」的表徵,有人損害到自己的身體,就會起而與之對抗乃至反擊,這是把物質組成的身體,當做「我」了。再進一步,對於身外的資生之物,也看成為我,若有他人對我的資生之物或愛好之物,加以損傷或侵奪,我人就會對他起而抗拒衛護,乃至有人可以犧牲性命,而去爭取身外的財物,真是所謂要錢不要命。又有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把外在的我執再擴大出來,就有爭王爭霸爭江山打天下的事情發生,而且層出不窮。事實上,我們如願稍加考察,物質部分的我,根本不是「我」的主體,而是「我」的所有物,比如我們的身體,粗看起來好像就是「我」的主體,其實,我們的身體是由五官四肢、五臟六腑、血肉筋骨、皮毛爪發等所聚合而成,如說身體是「我」,那麼究竟是身體的那一部分是「我」呢?顯然地,把它們這些零件拆散開來,固然無「我」可求。把它們集合起來,依舊不見有「我」。否則,經過外科手術切割下來的斷肢腐肉,應該仍然是「我」,而當聽從「我」的心意去動作;剪下的頭髮甲爪,乃至汗水、唾液、屎尿等的排泄物,也該仍然是「我」,而當聽從「我」的心意去動作。可見,我們的身體並非即是「我」,要不然,人也不應死,因為人皆不希望死,當該決定自己不死。縱然死了的屍體,也該和活人一樣才對。由此推知,身外的資生之物或愛好之物,更加不是「我」了。身體是「我」的所有屬物,身外之物或愛好之物,乃是身體的所有屬物。對於身體誤以為「我」,是由於內在「我」的移情;對身外之物誤以為「我」,更是移情之「身我」的外延和膨脹。總之,這都是一種虛幻的妄情所現,因為尚有一個「我」的主人翁躲在幕後哩!那就是俗說的靈魂,在佛法來說,即是「正報」精神部分的心識。
  
  現在再看我們那個精神的「我」及「我所有」,是否真的存在?在前面已說過,世間的一切現象都是無常的。物理現象、生理現象,既是如此,屬於精神的心理現象,亦復如此。我們的心念之波動起伏,好像長江大海的水面,真所謂無風三尺浪,而且後浪追前浪,一浪接一浪,相繼不已,瞬息變化。所以,雖在我人身體的幕後,有著這麼一位大導演。這位大導演的面貌,卻也是變變不已,捉摸不定的。這在佛教,稱它為「識」而不是俗稱的靈魂。因為俗稱的靈魂觀念,是固定性的生命的主體。人的生死死生,一般人即以為,不過是這個靈魂從這個肉體搬到那個肉體之中,肉體雖可搬來換去,靈魂卻永遠是固定不變的。這在佛教,便把存有這種想法的人們,稱為「常我外道」。佛教所說的「識」,即是心的異名。心的現象,既是變易無常的,識的內容,必然也是變易無常的。心識的活動,必定要對它自己負責。識的狀態,有點像近代的錄音帶,一方面它能把外在聲音錄進去,一方面又能把已經錄進去的聲音放出來。我人的心識也是如此,它把我人的行為的影像(業)記錄進去,同時又把已經記錄進去的行為影像(業)顯現出來。前者是造業,後者是受報。有業報的身心,必將繼續造作新業。繼續造作了新業,又將再受業的果報。因此,我們的心識,就成了使我們輪迴於六道之中,生死而無了期的中心。但它又與錄音帶的性質不同,因它絕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我」。因為心識的功能,既在進進出出地接受記錄與把記錄拿出來銷帳,所以心識的內容,也是在變化無窮的狀態下存在。作一個比喻:心識的存在,好像掛在懸崖上的一匹瀑布,遠看固然有點像一匹白布,永遠掛在那裡。但若近看瀑布的內容,乃是由於水流的相續。水既在不斷地流下山來,瀑布的內容當然也是在變更不已的了。可見,精神部分的「我」,以及由心的活動所產生「我所有」的種種喜怒哀樂等的心理現象,也是無從可求的東西了。
  
  不過,上面所講的無常與無我,從理論上說,已經非常明白。唯其要想親證這種無常無我的境界,尚須加上修持實踐的功夫。否則,雖然口頭學著說無常無我,一旦誘惑的外境,或不愉快的逆境,出現在你面前時,你就把握不住自己,而要接受它們的擾動了。
  
  同時,無常無我的理論,即是實踐佛法的基礎。因為佛教所講的無我,是去掉自私的我,而不是連帶應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也去掉。
  
  唯有去掉了自私的我,方能真得解脫。唯有去掉了自私的我,才能更積極更深廣地擔起應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什麼是佛教的倫理觀?在沒有說明佛教的倫理觀之前,我願先來約略地介紹一下中國儒家及西洋耶教的倫理觀。因為佛教並不反對它們,而且是包括了它們又超勝了它們。
  
  中國的儒家以孔子為代表,是以人間之「我」為中心的人間倫理觀。從個人向外推展,便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則以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的五倫來網羅了一切。儒家的推己及人,雖也講到推仁及物,然於物的仁愛心,終究不是這麼深刻。再從個人向內做工夫,便是正心、誠意、格物、致知。用心的次第,則為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這種觀念,乃是人本主義的倫理思想。
  
  至於西洋耶酥教的倫理觀,是以求上帝賜福音給「我」為中心的天國倫理觀。儒家是以人間之「我」為倫理的中心;耶教乃以天國的神為中心。信神有恩典賜福音給信它的人,人因神的恩典而得救生天。但是,神有權威決定何人可得救及何人不可得救。信它的人雖有得救的希望,卻也未必一定可以得救。為了祈求神將生天國的福音賜給信它的人,信它的人,就不得不遵守它給信徒們立下的「約」命,那就是舊約和新約。約中的主要規定,就是摩西的十誡。十誡的遵守,不是為了造成人間的幸福,而是作為生天的條件之一。這不是人類自己的要求,而是上帝的命令。因此,在耶教的基本理論上,為了求生天國的理由,必要時可以犧牲人間的和平與安樂。可見,耶教雖然也以人間的「我」之要求為起因,在他們的想法上,卻是倒果為因的。是假想以天國的上帝在無中生有,造了世界萬物及人類,再以恩人的姿態來救人去生它的天國;人類為了求生它的天國,就不敢不聽信摩西假托上帝之名而編造的一套神話。所以我說耶教的倫理觀是以天國的上帝為中心的。在境界上說,天國固然比人間高了一層,但在倫理的實踐上說,以天國的上帝救「我」為中心的倫理觀,遠不及以人間之「我」為中心來得貼切可取。因為耶教在必要時,可以為了生天國的「理由」,而犧牲人間的倫理。
  
  再說佛教的倫理,乃是從有限到無限的倫理觀。這可分做三點來說明:
  
  一、由消極的到積極的持戒:佛教的人天善法是五戒十善。所謂人天善法,即是做人和生天的基本德目,因為佛教主張,要從人的本位上走向成佛之道。成佛超勝於做人,若不先把人做好就想成佛,那是不可能的。人的進一步是生天,生天是由於為善的結果。為善的最高結果,是生到天上享受天福的報賞。但是,佛教的目的,並不教人即以生天享福為究竟,因為當在一定的天福享完之後,又會接受苦的折磨。所以,佛教教人應以解脫生死,乃至求成佛道為目的。
  
  不過,要想保住人天的境界,也有它必守的條件,持五戒者,不失人身。五戒即是不殺生(主要不殺人)、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在此五戒之中,但能把一戒或兩戒持守清淨,轉生仍可為人。五戒全部清淨,即可於來世成為富貴尊榮和壽考的人。若能守十善,即可生天。十善即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慾、不?恚、不愚癡顛倒(邪見)。
  
  粗看五戒十善,乃是消極的,不作惡就是善。實際上,在不作惡之後,進一步努力,必須要盡量地行善。例如佈施、供僧、放生、濟貧、修橋、築路、穿井、植樹、以及種種社會福利事業。
  
  修五戒十善者,成就人天福報。以人天善法為基礎,用解脫生死的要求,去為一切眾生的解脫生死而努力,那就是行的成佛之道。在行此成佛之道的過程之中,即被稱為菩薩,所以也可名之為菩薩道。在菩薩來說,但問結果,不拘方法。以人天善法的立場,犯了五戒十善,均為不善。犯了不善,即不得善報。但在菩薩道的立場,僅僅消極的「不」是不夠的,還要做到積極的不「不」,故在瑜伽菩薩戒本輕戒第九條之下,有明文規定:「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此所謂性罪,就是指的前面所講十善行的上來七項,也即是說,菩薩為了適應度生的機緣,殺、盜、淫、妄的方便善巧,也不得不用。例如殺一惡人而救多數好人是應該的。
  
  又如瑜伽菩薩戒本輕戒第二條,規定菩薩不得貪取名利。接著第四條,卻又規定不得不去應供受襯。第五條,更加規定不得不受貴重的寶物佈施。這是說,菩薩不當為個人來貪取名利,如果為了接引眾生,卻不得放棄任何一個有利的機會,來接受他們的好意。
  
  佛教主張忍辱,如梵網菩薩重戒第七條說:「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但在瑜伽菩薩戒本輕戒第十三條,卻要規定菩薩不得不護雪外來的「惡聲、惡稱、惡譽」。這是說,為了愛護眾生,應代眾生受怨受辱;為了維護三寶,應該護雪惡意的中傷。再說,菩薩對眾生,當存慈悲心,但在必要時也應以威折的方法,使得眾生馴服。所以瑜伽菩薩戒本輕戒第四十二條規定,菩薩若見到有些人應加呵責、治罰、驅逐默擯(不和他說話),而不如此處置的,便犯戒。
  
  二、由個人的到一切眾生的推善:菩薩度眾生,雖有只為眾生而不為自利的存心,但從佛法的常理上說,總以健全了自己之後,更容易發揮度他的效果。身教總比言教更能夠感人,身教配合了言教,乃是佛法化世的常軌。所以,作為一個佛的弟子,他本身的言行,必須要一致。他的言行必須是:說佛所應說的話,作佛所應作的事。然後才可談到影響他人而攝化眾生。
  
  從個人的自我教育與自我修持,而到度脫眾生,這是上求佛道以自度,下化眾生以度他的菩薩之道。但是菩薩的精神,絕不是在於自度的工夫之中,乃是於一邊修行自度,同時也要從事於兼度眾生的工作。並且他們在基本觀念上,沒有自度的存心。他們之將自己健全起來,目的是在利用健全的自己以度眾生,而不是要使自己首先度脫生死的苦海。
  
  個人健全之後,便可影響他的家人親友,感化他的家人親友;進一步影響他所處的時代和環境,形成一種佛化的風氣。並使造成佛化社會的人間淨土,這是菩薩行道的主要任務和目的。
  
  作為一個菩薩,他的境界越高,他所能夠影響的範圍,也就越大;他的悲願力越大,他能應化的眾生類別,也就越多:一般的菩薩,僅能在人間之中的文明地區教化。聖位的大菩薩們,卻能不離於聖位的本處而去隨類示現,乃至深入最低下的眾生如傍生、餓鬼、地獄道中,應化救濟。這比諸儒家的推己及人與推仁及物的觀念,更要積極貼切到不知多少倍數了。
  
  三、由「我」到「無我」的自在:佛教雖以無我為目的,但也絕不是不分層次的虛無主義者。佛教講無我,乃是修學的宗旨而非出發點。因為佛法的修行階段,大略可分為五個等級,稱為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的五乘。在人與天的階段,仍是有「我」的。聲聞與緣覺的階段,「我」的意識便可解脫。到了最高菩薩(佛)的階段,才是徹底「無我」的大自在境界。現在就把它們分做三個小題目來加以說明:
  
  1人天乘法的五戒十善是有「我」的倫理觀:在沒有超越三界的生死之前,均受善業及惡業的支配而上下浮沉於天、人、修羅、傍生、鬼、地獄的六道之中。這種由於「業」所積聚而成的生命主體,在悟界的聖人看來,雖然不是真實的「我」,在迷界的凡夫而言,因果的造作與報應,卻是歷歷不爽的。唯有恐怖「我」於未來受苦,所以不敢縱情作惡;唯有欣求「我」於未來享福,所以必須盡力作善。站在凡夫的立場,如果把這業所積聚的假我否定了,那他便是不信因果的斷滅論者。若非社會法律的制裁,他們便可肆無忌憚地為非作歹,縱有社會的法律,他們也會想盡方法去鑽法律的漏洞了!
  
  2二乘法的四聖諦是「我」之解脫的倫理觀:聲聞與緣覺,合稱為二乘。他們重於自求解脫而淡於救度眾生,所以通常把此兩階,稱為小乘聖者。所謂四聖諦,就是苦(凡夫是苦的活動)、集(苦的原因)、滅(苦的滅除)、道(滅苦的方法)。修四聖諦,即能滅苦而入於不生不死的涅缲境界。既入不生不死,便從業所積聚而成的「我」中解脫。但是,個人的我雖解脫了,眾生仍在其「我」的束縛之中,受著苦難的煎熬,要為眾生脫苦,那就得由菩薩的化導了。
  
  3大乘法的四攝六度是「無我」自在的倫理觀:菩薩不以自度為目的,而以救度一切眾生為心願,所以稱為大乘。菩薩道是成佛的正因,故也可將菩薩道稱為成佛之道。菩薩道首重化他自度,四攝與六度,就是化他自度的方法。愛語(安慰鼓勵)、佈施(財物、智慧)、利行(福利人群)、同事(深入各階層去),稱為四種攝化眾生的方法;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稱為六種菩薩自度的方法。自度是將自己從「我」的束縛之中解脫出來。解脫出來超然於眾生的生死大海之外,那是小乘的境界,小乘聖者若想成佛,他們必得再到生死的大流之中,來救度生死不已的芸芸眾生。這就是回小乘而入大乘的菩薩精神了。凡夫由於各自所造的業力而受生死果報的束縛,是有我的境界;小乘聖者,解脫了生,乃是無我的境界;大乘聖者雖已超越了生死,卻仍以悲心願力,進入生死界中,化度生死界中的凡夫眾生,以願力進入生死,乃是無我而自在的境界。這是佛教倫理觀的逐級昇華,也是佛教倫理觀的特別超勝之處。佛教倫理的實踐法佛教倫理的實踐方法,廣義地說有無量法門,或泛稱為八萬四千法門。統攝起來說,不出戒定慧的三無漏學,現在我只能把它們的大致內容介紹一下:
  
  一、持戒:持戒的內容,既是消極的止惡,更要積極的行善。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四句話,就把持戒的全部精神說明了。從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比丘尼戒,乃至菩薩戒的內容,無不盡備於此了。
  
  二、習定:這是一種思想過濾或心念沉澱的方法。不習定,浮妄的心境便平靜不下來。心境的混亂,便會引生煩惱而造作罪業。心境平靜,便會啟發智慧而遠離煩惱。習定的工夫,則是由於身體的安適而達成心念的靜止為目的,主要是在調伏粗重的心病。
  
  三、修慧:智慧的最高境界,是在親自證悟體驗到諸法的實性,也就是無常無我的緣生空性,無我而得大自在的最勝佛性。初修之時,則從聽聞佛法與閱讀三藏入手,以此聽聞及閱讀的所得,來指導持戒與習定,再從持戒與習定之中,啟發智慧。將此戒、定、慧的工夫,連成一個連環回轉的螺旋狀態,互為因緣,奔向成佛之境。
  
  諸位先生,我非常抱歉,因為時間關係,未能將本題多作發揮。在座諸位雖不完全是佛教的信徒,但我知道,貴會的會員,都是當今的知名之士,或為教授學者,或為高級公務員,對於佛學均有相當的研究和認識,今天我能有此機會,來向諸位先生請教,作為貴會第三十次集會的主講人,內心感到萬分的高興。
  
  最後謝謝貴會主持人李譽先生的邀請,並謝謝趙茂林居士的介紹。謝謝各位。
  
  一九六七年四月十七日講於台北市甲辰學佛粥會
【書籍目錄】
第1頁:自序 第2頁:原始佛教
第3頁:佛教的倫理觀 第4頁:怎樣做一個居士?
第5頁:怎樣修持解脫道 第6頁:為什麼要做佛事?
第7頁:神通的境界與功用 第8頁:神鬼的種類
第9頁:佛陀的生滅年月 第10頁:僧人的姓名源流
第11頁:佛教的道場名稱 第12頁:正法律中的僧尼衣制及其上下座次
第13頁: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 第14頁:化緣怎麼講
第15頁:建寺做什麼 第16頁:「大師」考名
第17頁:「舍利」考原 第18頁:「龍象」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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