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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買不得:日用商品的健康殺手 作者:船瀨俊介 、渡邊雄二

買不得:日用商品的健康殺手 作者:船瀨俊介 、渡邊雄二

第一部份:味精:谷氨酸鈉:MSG(3)

[日期:2016-05-23] 來源:  作者:船瀨俊介 、渡邊雄二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從奶粉、湯羹等中大量侵入
  
  厚生省把谷氨酸鈉確認作為奶粉添加劑。奶粉是嬰兒每天大量飲用的食品。這種做法完全忽視了嬰兒在哺乳期大量攝取液態MSG的事實。而且,MSG也被許可作為斷奶食品的添加劑。若大腦尚處於形成發育時期的嬰幼兒飲用了摻有MSG湯羹,MSG將會對大腦造成損傷。
  
  根據口服谷氨酸鹽容量的反應曲線,我們可以看到和老鼠和猴子等實驗動物相比人類嬰兒血液中的谷氨酸鈉濃度變化是最明顯的,而味之素公司卻無視這個事實。比如按照每千克體重服用100毫克的谷氨酸鈉的劑量,嬰兒血液中谷氨酸鈉濃度比猴子的要高出近20倍。
  
   實驗證明了防止有害物質侵入大腦的腦血管關門(BBB)尚未發育成熟的嬰幼兒當大腦發育成熟時也會受到MSG等有害物質的影響。大腦、神經細胞都會受到 損傷。即使是成人,腦血管關門(BBB)保護不到的視床下部(CVO區域)也比老鼠、猴子等實驗動物更容易受到強烈的影響。
  
  《第七版·食品添加物法定說明書》中明確記載了「人的敏感性最高」,人更容易受到高出老鼠20倍的影響。因此,歐尼爾博士在實驗中給老鼠服用MSG的劑量是嬰兒食品中所含MSG的五倍,是完全有道理的。(船瀨俊介)
  
  ●味之素公司、武田藥品工業的自主規定
  
   從1970年前後「面部麻木、呼吸困難」等MSG急性中毒症開始在全球出現,被稱為「中華料理店綜合症(CRS)」,這一現象引發了全世界的關注。就這 一現象,味之素公司的原社長鈴木恭二明確承認道:「MSG劑量達到三克以上,會引起中華料理店綜合症」。因此,就「不許過量使用味精」這一「自主規定」召 開了記者招待會,並且在中華料理店大會上分發了「禁止過量使用」的小冊子。
  
  1972年8月17日媒體各大報刊圍繞著味精公司的自 主規定,作了題為《〈谷氨酸鈉〉不能過量使用——味精廠的特例自主規定、在家用容器上標明「適量警告」》、《禁止過量使用》的多篇報道,告誡大家從現在開 始要嚴守適量的基準,廣大消費者群體也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普及活動。(味之素公司董事長〈當時〉——歌田滕弘《週刊郵報》1972年9月1日)
  
  隨後,武田藥品工業於8月17日決定在生產的化學調味料中加入「安全性標示」。
  
  「中華料理店綜合症的症狀多種多樣,包括口舌麻痺,面部、下巴、咽喉、胸部、體表疼痛,身上發疹子,心跳衰弱,呼吸困難,胸部有壓迫感。有的患者胸部疼痛,做心電圖檢查卻檢查不出任何異常。」(比卡一博士)
  
  泰國技術專科工科大學的諾歐凱副教授講:「我親眼目睹了食用化學調味料的人因頸部和膝部關節麻痺而身體不自然抖動的樣子。如果一次性大量攝取的話,造成的傷害是多麼可怕啊。」(船瀨俊介)
  
  ●大人每天一勺(6克)以上——危險
  
   世界衛生保健組織(WHO)稱,成人以及出生十二周以上的嬰兒體重每公斤每日不能攝取120毫克以上的MSG,或者體重50公斤的人每天不能攝取一勺 (6克)以上的化學調味料MSG。體重為5公斤的嬰幼兒攝取量不能超過0.6克。所以,WHO和FAO並沒有斷言MSG是安全的,如果每天超過以上攝取量 的話,就會出現危險,告誡消費者不要超過每天可以攝取最高值(ADI)。這是在和食物一同攝取情況下的安全值。歐尼爾博士等越來越多的人指出「MSG會造 成胎兒、嬰幼兒的腦損傷,不要讓出生後不到三個月的嬰兒接觸MSG。」
  
  接受FAO警告的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加拿大以及日本的 嬰兒食品生產商們同時自覺地宣佈停止使用MSG。但是,這已經是後話了。為什麼共和黨裡根政權時期的WHO和FAO設定的ADI值和嬰幼兒安全攝取基準會 突然間蕩然無存呢?讓我們來讀讀這份「辯解書」,其中寫道「……並不安全,不能設定基準值……」,這種解釋根本無法讓人接受,但可以感覺到這種解釋的背後 有大企業施加的無形壓力。
  
  WHO(世界衛生保健機構)原事務局局長中島被視為是日本大企業派進WHO的。他就任之後就發表了「黑 人的辦事能力差,在錄用時要注意……」等驚天動地的人種差別論,引起眾人議論,美國員工紛紛抵制中島的言論。由此可見,世界大企業對WHO、FAO持有一 定的影響力。(船瀨俊介)
【書籍目錄】
第1頁:前言 第2頁:第一部份:食品添加劑不能食用
第3頁:第一部份:合成添加劑的危害性 第4頁:第一部份:安全性值得懷疑的天然添加劑
第5頁:第一部份:具體思考食品添加劑的問題(1) 第6頁:第一部份:具體思考食品添加劑的問題(2)
第7頁:第一部份:具體思考食品添加劑的問題(3) 第8頁:第一部份:「危險的」人工甜味劑(1)
第9頁:第一部份:「危險的」人工甜味劑(2) 第10頁:第一部份:「危險的」人工甜味劑(3)
第11頁:第一部份:罐裝方便面是「亡國食品」(1) 第12頁:第一部份:罐裝方便面是「亡國食品」(2)
第13頁:第一部份:快餐綜合症—味覺障礙、精子銳減(1) 第14頁:第一部份:快餐綜合症—味覺障礙、精子銳減(2)
第15頁:第一部份:快餐綜合症—味覺障礙、精子銳減(3) 第16頁:第一部份:味精:谷氨酸鈉:MSG(1)
第17頁:第一部份:味精:谷氨酸鈉:MSG(2) 第18頁:第一部份:味精:谷氨酸鈉:MSG(3)
第19頁:第一部份:肉類食品(1) 第20頁:第一部份:肉類食品(2)
第21頁:第一部份:肉類食品(3) 第22頁:第二部份:飲料(1)
第23頁:第二部份:飲料(2) 第24頁:第二部份:飲料(3)
第25頁:第二部份:沒有特定名稱的清酒 第26頁:第二部份:破壞生態系統的合成界面活性劑
第27頁:第二部份:洗滌劑波及生育能力和胎兒 第28頁:第二部份:合成洗劑肥皂粉的使用
第29頁:第二部份:漂白劑、去霉劑(1) 第30頁:第二部份:漂白劑、去霉劑(2)
第31頁:第二部份:漂白劑、去霉劑(3) 第32頁:第二部份:化妝品、藥品(1)
第33頁:第二部份:化妝品、藥品(2) 第34頁:第二部份:化妝品、藥品(3)
第35頁:第二部份:危險的抗菌劑、防蟲劑 第36頁:第二部份:電動剃鬚刀和電磁波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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