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集中營裡的生存者一樣,癌症患者也要保持自己的尊嚴。患者要自己掌握選擇權,在完全了解現狀的前提下帶著自發的喜悅
接受治療。患者被迫接受治療毫無意義,坦然接受醫生的幫助,和醫生共同商討決定治療的方法和原理、過程,才能保持自己的尊嚴,成為一名成功克服絕望的生存
者。
刨根問底,直到完全了解情況
癌症患者可分為三種類型。A型的患者總是有意無意地說自己想死。癌症是
他們的歸宿。他們注定會“如願以償”地患上癌症。這種“自暴自棄型”患者大約占所有癌症患者的15%~20%。屬於B型的患者特別在意醫生,他們為得到重
視定期去診所,對醫生千依百順,視他們的話為聖旨。此類患者占所有癌症患者的60%~70%,屬於“千依百順型”。C型的患者事事跟醫生爭論,屬於心中不
能存有疑問,喜歡刨根問底的類型。此類患者占所有患者的15%~20%,屬“刨根問底型”。
統計上述三大類患者群可得出驚人的結
論。即,A型患者肯定會死亡,B型患者的生存率為一半,C型患者肯定能夠生存。C群患者在治療中自己掌握主導權。他們喜歡刨根問底,從不放過任何疑問。由
於自發地掌握主導權,此類患者的生存率極高。人是尊貴的存在,故掌握主導權非常重要。只有掌握主導權才能帶有責任心地做出反應。此類患者即使遇到少數不太
親切的醫生,也會頂著醫生的不滿,堅持自己做出選擇,故而在治療中必然能夠掌握主動權。
癌症患者的分類
●自暴自棄型:無意識地盼著死亡,經常說“要死”之類的話。占所有癌症患者的15%~20%。
●千依百順型:為得到重視,嚴格按照醫囑吃藥、定期去診所,對醫生千依百順。占所有癌症患者的60%~70%。
●刨根問底型:從內心抗拒醫生,喜歡刨根問底。占所有癌症患者的15%~20%。
例如在胃癌、大腸癌、肝癌、膽囊癌、胰腺癌治療中,抗癌劑並沒有太大的效用。為了慎重起見,治療上述幾種癌症時,應求得患者的同意。即,應把選擇權交給患者。因為在這幾種癌症的治療中,大多數情況下用不用抗癌劑,都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問題是很多醫院都喜歡使用抗癌劑。選用抗癌劑,應先進行基因檢查或對癌組織進行靈敏度檢查,只在可預期療效的狀況下使用。很多醫生無視教科書裡的記述,
強行對不適用的癌症投入抗癌劑。不得不說這是非常魯莽的決定。也許這種決定會帶來較好的療效,可實際上該決定導致的惡果則更多。而且,這還牽涉到醫生的責
任問題。
我如此強調選擇權,是為了強調信賴醫生的前提下,由自己進行確認和判斷的重要性。
掌握選擇權,要如實了解現狀並借此作出決定。比如:“我得的是膽囊癌,我決定只進行手術,而不接受抗癌劑治療。抗癌劑只會降低免疫力並損傷身體,不會有太大的療效。我要通過飲食療法和運動提高免疫力。”
覺得有必要確認和爭論某件事情時,患者應毫不猶豫地進行確認、爭論。
腫瘤學教材裡的證言
‧胃癌:尚無術後實施輔助化療,可提高生存率的明確依據。但在復發可能性較高的高危人群中,應考慮實施術後輔助療法。
‧大腸癌(結腸癌):1期患者實施手術後復發的可能性很低,因此不推薦實施輔助療法。至於2期和3期結腸癌,目前為止尚未開發出令人滿意的輔助療法,需實施持續的臨床研究。
‧膽囊癌:對抗癌劑不很敏感的腫瘤。治療中化療只作為保守療法使用。迄今為止尚無抗癌劑延長生存期限的報告。
‧肝癌:肝癌對抗癌劑的反應同樣不靈敏。因此使用抗癌劑療效甚微。此外,合並投入多種抗癌藥劑時,效果不明顯且副作用有所增加。因此,目前為止尚無可提高生存率的全身性化療手段。
‧胰腺癌:對抗癌劑不敏感的典型性腫瘤。普遍認為,抗癌化療無法延長患者的生存期限或改善生命質量。出處:《腫瘤學》,首爾大學出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