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舉了「阿羅漢」與「菩薩」的特質,來說明內心的光明。
阿羅漢有三種特質
一、光明如日月: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智慧現前,內心斷盡了煩惱,如烏雲被衝散,顯現了太陽的光明。阿羅漢的光明正如日光朗照,處在萬里無雲的晴空一樣。
二、不染如蓮花:證得羅漢果的人,他的說話、他的行事,不會再犯威儀。雖然在沒有捨報之前,仍然生活在世間,但是,心不貪住,意不執著,不入於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塵境界,即不受雜染的環境所熏變。如蓮花生長在淤泥中,而仍能保持微妙香潔。
三、安住如大地: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有大禪定、大智慧,身心已安住在微妙的正法之 上,寂然不動如同大地一樣。大地常受世人踐踏、耕種、挖掘,甚至推積垃圾等穢物,但是,大地卻分毫不動。證阿羅漢果的聖者,在接觸六塵境界時,不論合意 的,或是不合意的,都不會再起貪瞋之心了。一切毀譽得失,他都再不會動搖了。
菩薩則有十種特質
一、若聞譏毀,心能堪忍:完全能夠忍受別人的譏諷、侮辱、毫不生恨。
二、若聞稱讚,反生慚愧:有人稱讚你,心裡感到慚愧。
三、修道歡喜,自慶不傲:自己慶幸自己修道、利他的成就,但卻不因此感到自傲。
四、人之慚恥,不為宣說:對於別人感到慚愧羞恥的事,不加以渲染。
五、不為世事,而做咒術:不要為了世間上的事情,去懷恨、咒罵別人,或者怨天尤人,施放法術。
六、少恩加已,施欲大報:別人對我有些許恩惠,心中念念不忘,所謂「滴水之恩,湧泉以報」。
七、怨恨已者,恆生善心:對於怨恨自己的人,要常想方法對他好,以慈善之心待他。
八、見有罵者,反生憐憫:別人罵我們,不但不因此生氣,反而要憐憫他的無知衝動。
九、視諸眾生,猶如父母;對一切眾生,都能如同父母兄弟姐妹般看待。
十、擁諸所得,樂於助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歡喜與人共享。
到了佛的境界,則是「萬德莊嚴,內外明徹」了。
大師說:「聖者的光明境界和凡夫有高下深淺大小之分,本質卻是沒有差別的,因此,保有內心的光明特質是修行者在生活裡最重要的。」
星雲大師回想起多年來,曾經在監獄弘法布教,內心時常生起無限的悲憫。他感慨的說: 「作惡的人在社會上往往不能安身立命,最後不是在牢裡,就是下場悲慘,這是什麼道理?我們可以說這是因果,也可以說是天綱恢恢,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失去了 內在的光明。就像小孩子對山谷叫『我恨你』一樣,如果一個人總是怨恨整個世界,恨意只會不斷的加深,到後來縱使天地無限廣大,自己也就寸步難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