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使人才能不斷的發展,佛光山成立了「宗務委員會」,將所有的僧眾依學歷、年資、經歷、特殊技能、戒臘、道業、學業、事業各項目,核定僧眾的階位與升級制度。
出家徒眾分成五級:
清淨士——共六級,每級一年至兩年。
學士——共六級,每級兩年至三年。
修士——共三級,每級四年至六年。
開士——共三級,每級五年至十年。
大師(長老)
另外,又創立在家眾的「師姑」、「教士」制度,即住山發心修行未受出家戒者,分成三級:
清淨士——共六級,每級一年至三年。
學士——共三級,每級三年至六年。
修士——共三級,每級五年至八年。
依照這個制度,所有傑出的人才可以依次進階,最後也達到大師、長老的階位。但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升等,如果年資屆滿,但沒有特殊表現不合升階標準,另設「安士」例如「清安士」、「學安士」、「修安士」。
「這個等級階位的辦法,可以避免傳統佛教的弊病。例如有一些出家人,學業、道業、事業 並無可觀之處,一百剃了頭做人的老師,甚至私收徒眾、傳授戒法;或者自以為神通,號稱大師:在佛光山不會發生這種情形。我們鼓勵徒眾進修,不但希望他們都 有好的學歷,也希望他們對經論、講學、著作都能確實深入,而有心得。我們也鼓勵徒眾在事業上有成就,社會經歷的鍛煉與成就,也是序列升等的重要條件。我們 更重視道業,『早晚殿堂,精進不懈;早齋必到,生活規律;威儀莊重,合乎戒規』這是最基本的,對常住、佛教、弘道事業是否有貢獻,在人品、道德、修持上是 否有突破,都是考慮的標準。」星雲大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