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朝濤通訊員鄔耀廣李中原)女大學生網絡交友,沒想到給自己引來殺身之禍:昨天,記者從廣州中院獲悉,廣州一女大學生被網友誘騙,在酒店裡殺害,隨後兇手還勒索死者家屬18萬元。落網後,兩名兇手構成綁架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死刑和15年有期徒刑,此案再次引起社會對網絡交友安全性的重視。
約見網友走上黃泉路
據悉,馮明東和錢李芳是河南省鄧州市人,在東莞市打工。2003年初,馮明東在互聯網聊天認識了廣州女子許某,倆人甚是投機,許把馮當作知心朋友,卻不料馮明東存有歹心。交往中,馮得知許某是廣州一大學的學生,馮明東由此認為許社會經驗尚淺,可以從中搞一筆錢財。
同年5月中旬,馮明東找到錢李芳商量,兩人決定對許某下手。同月22日,兩人從東莞市竄至廣州市,並於23日入住天河區一酒店。當天下午2時許,按照事先的約定,錢李芳在一大學廣園校區門口找到許某,說是馮明東來廣州了,一時抽不出時間叫他來找許某,許某自是非常高興,在錢的花言巧語下,跟隨錢到該酒店房間。年紀尚輕的許某沒想到等待她的竟是死亡。
肢解屍體還向家屬索財
當天下午5時,在酒店客房裡,就在許某談得高興時,馮明東迫不及待,露出猙獰面目。他趁許不注意,用手臂緊緊箍住許的頸部,叫囂著說要許的家人拿錢來贖人,許驚恐不已,極力反抗。馮明東越箍越緊,最後許某窒息而死。
出了人命後,兩個歹徒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將許某身上的財物搜刮一空,隨後馮明東用水果刀將許某屍體進行肢解裝進行李箱內。第二天早晨,兩人將裝著被肢解屍體的行李箱拋棄在廣州市廣園東路與廣州大道北交界廣深鐵路橋下沙河湧邊。
幹完這一切後,許某手機突然有信息來,是許的表姐來信息詢問許為何不回家。兩歹徒就此靈機一動,便回了一個恐怖的信息「報警收屍,我不想用電話講,3天內準備18萬,否則……」
兇手落網分別被處重刑
許某的家人立刻報警,兩名歹徒不知公安機關已布下天羅地網,竟還多次通過短信息及打電話的形式向許某的親屬勒索贖金18萬元,並約許的家屬到廣園東站、天河景星酒店接人等。
2003年6月4日,許某的屍體被人發現,許某的家屬遂知道許某已經不在人世。6月8日,公安機關經詳細偵察後,在廣州市將馮明東抓獲,在馮的協助下,同日,錢李芳也落入法網。
2003年12月15日,檢察機關以涉嫌綁架罪對兩歹徒提起公訴,廣州中院經審理後,認為兩人的行為極其惡劣,其中馮明東是主犯、錢李芳是從犯,雖然馮明東有立功表現,但不足以免除其死刑,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說法
一時不慎引來大禍
廣州中院研究室的法官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當前,有不少犯罪分子通過網上交友的方式進行犯罪,其手段一般是網上交友後先與被害人約定見面,利用當事人疏於防範,麻痺大意的心理,將被害人引至事先安排的地點進行搶劫、強姦、盜竊、綁架等。
而近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審理了若幹起類似手段犯罪的案件,其中有一名犯罪分子曾經以網友見面之名,連續對十八名被害人進行搶劫。此外,此類案件中,犯罪分子不僅包括男性,有不少女性也有涉及,比如以交友之名約見被害人後,協同其他同案人對被害人進行暴力搶劫,或者給被害人食用藥物,趁被害人昏迷之際進行搶劫。因此,一些年輕的女性,在網上交友一定要謹慎,否則將給自己引來大禍。(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