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命由因緣而來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中論•觀因緣品》
佛教的根本觀點就是“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一切萬事萬物都是各種因緣和合而生,因緣分散而滅。生命也不例外,我們的生命是由因緣而來。因又叫業因,業是梵文譯音,它的含義是活動、造作。比如一粒種子,它是生命的根源。而緣,則是生命生存、延續的外在條件。如果一粒種子沒有陽光、水、土壤等外在條件的結合,無論再優良的種子會發芽、生長嗎?由此可見,我們這個生命也不是突然出現的,也不是單獨存在的,而是由許多條件相互依存而產生的。
——星雲法師《佛教叢書》
要是從法界的眾生來講,推求它本來的究竟性,一切事事物物乃至人生的體性,沒有個別的自性可得。因此,說它有始有終,有一有多,都不可說。並不是有這樣的問題而故意的避開不論,它本來就沒有這樣的問題,所以也就根本沒有可說。要是從因緣生滅上講,法界眾生都是無始無終,一切無情的事物和一切有情的生命,在因緣離合的變化上流轉,無始無終;一切有情的生命,變來變去,總是永遠的相續不斷。因此,一切法界諸法,因緣生滅無始無終;一切有情的生命,業果相續,無始無終。一切既是無始無終,也就無所謂起源。佛在《仁王護國般若經》上說:“若有說言,三界外別有眾生新起者,即是外道大有經說”。這很可為這種意思的說明。
——太虛法師《太虛大師全書》
佛教依據緣起的智慧考察生命現象,提出了三世論,認為生命是相似相續、不常不斷的。生命不僅包括了我們的現在,還有著生生不已的過去和未來。我們這一期的人僅僅是生命延續中的一個片斷。生命像流水,從無窮的過去一直延續到無盡的未來;生命又像鐵鏈,一環套著一環。我們現有的生命形式,僅僅是其中一朵浪花、一個環節。
——濟群法師《生命的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