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放棄自己的成見
我們是凡夫,凡夫在一生當中不能成就,原因在哪裏?隨順自己的煩惱習氣。這個虧就吃大了!古今中外,凡是有大成就的人,決定是放棄自己的成見。我們的成見是錯誤的,從自私自利而生的,哪裏會正確?我們的成見,是從妄想分別執著裏面生的,不是正確的。我們有幸能夠遇到佛法,能夠遇到善知識,我們要想做個好學生,真正有成就,決定是放棄自己的成見,放棄自己的煩惱習氣。《華嚴經》裏面,世尊教善財童子隨順善知識的教誨,這個很有道理。
真正善知識,對待一切人決定是平等而無條件的,他的教學完全是看來學的人。他是不是真的想學,從哪裏看?從態度上就能看出來。就是印光大師所說的,“一分誠敬,他就有一分成就;十分誠敬,他就有十分成就”。
我們要真誠恭敬,要尊師重道!諸位要曉得,決定不是老師刻意要求你尊敬,若是,這個老師決定不是個好老師,不是真正善知識。誠敬是我們的性德流露,是真誠、謙虛、恭敬,決定沒有虛偽,沒有虛假!你只要有這樣的本質,這善友說:“這個人可教!”在佛法講,這個人是“法器”,你不幫助他,有罪過。他能接受,你不幫助他,你有罪過。他不能接受,你可以不必幫助他,為什么?你幫助他叫白費功夫,因為他已經滿了,自滿了,填不進去了!
——淨空法師《淨空法語》
我們的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雖然我們生活在同樣的天空下,但各人心中的世界卻如天地懸隔,如能突破我執,放棄對這片雲彩的執著,凡夫心就失去了立足點。
一切執著的根本是我執,即執著有個自我。因為我執,就和眾生有了自、他的對立,由此帶來新的痛苦。生活中我們可以發現:那些特別在乎自己的人,煩惱往往也特別多;反之,無私的人卻更容易快樂、自在。
“我” 是什么?其實只是一種感覺。比如一本書,本身並不存在你、我的差別。但我們將這本書買來之後,就會在其上附加“我”的標簽。一旦確定這種感覺,這本書的損壞或丟失就會影響到我們。而在此之前,無論它發生什么變故,都不會對我們構成傷害。再如我們去購房,未買下之前,房子出現什么問題都無足輕重,因為它還未和我們發生關系。可買下之後,它的任何變化都會牽動我們的心。這種難過,正是由於那些附加的“我”的感覺所致。
為什么我們會為這瑣事煩惱,而非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呢?世間每天有很多災難,有很多人遭遇挫折或離開人世,但我們只是感歎一下,不會有多少切身感受,更不會因此寢食難安。這是因為其中還未貼上“我”的標簽,一旦發生的事情中介入“我”,感覺立刻就不同了。如果那個遭遇挫折的是“我”,那個離開人世的是“我” 的親人,一場普通的人間悲劇便頓時上升為頭等大事。是呵,在我們的世界中,還有什么比“我”受到傷害更嚴重的事件呢?當一個不相幹的人去世了,我們會覺得人皆有一死,未足為奇;可當親人或我們自己面臨死亡時,就不會如此坦然面對了,不是抱怨上天不公,便是哀歎自己薄命。
可見,一切煩惱皆圍繞“我”展開。我們將緣起的念頭和想法當做是“我”,將種種不是我的當做是“我”。若不是受這種錯覺的影響,那些來來去去的念頭又如何能在心中生根,進而傷害我們呢?如果沒有“我”的幹擾,世間的無常變化就是我們能夠接受的客觀規律,就如我們能夠接受四季更替和草木枯榮那樣。
濟群法師《濟群法師開示》
能放下個人的意見、執著,至少在家中會得到家人的認同。自己認同別人,一定是先放下自己才能做得到,否則,僅僅相信自己而不認同他人,縱然是親如夫婦也會起幹戈,更何況是兄弟、姊妹、朋友、同事之間的無法體諒和包容,當然會問題重重、爭鬥不已了。如果每一個人都能站在自己的原則之下,又不堅持己見,且能包容他人的話,從表面上看,好像是放棄自己的立場,將自己既得的利益、權勢、名望、地位拱手讓人,自己似乎吃了虧。其實,若是恰到好處的退讓,以近處看,好像只是讓給一人而已,就長遠看,說不定將來可獲得十個人、百個人的擁護與愛戴。
例如:有人認為,師父對弟子而言,具有權威性。在佛法的原則上,我會堅持。但是,我不會對我的弟子有相爭的行為表現出來。我的弟子常常會說:“師父,您錯了。”或是:“師父,這件事情您處理得很不恰當。”我會說: “啊!是的,我錯了,是我處理不對。”事實上是不是我真的錯了呢?不一定。站在師父的立場,可能錯誤,但也不一定是處理不當。但是既然有弟子認為我錯了,一定有他的原因,那是站在他自己的立場,認為師父不應如此。我為了包容他,就必須接受他的意見,否則他將難以成為我的弟子。能夠承認對方的想法是對的,因而調整自己的做法,這就是包容。當我們包容他人時,好像是放棄了自己,實質上並非如此,他們反而成為我的弟子,既然是我的弟子,才能跟隨我學佛,幫助我弘法。所以,還是要“放得下”,才有進步和包容。
聖嚴法師《禪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