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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西方要決釋疑通規白話淺譯 法宣法師白話譯

西方要決釋疑通規白話淺譯 法宣法師白話譯

第五

[日期:2010-12-15]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法宣法師白話譯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第五

第五。《最勝妙定經》云:「若是有人建造種種的寺院佛塔,其數量有無邊之多,不如有人於暫時之間,端正身心而靜慮思惟。」又如諸部的大乘經典當中,說無生之道理,教人應當要修道學習智慧。

疑惑者曰:准照依循前述之教法,佛陀慇勤讚歎無生,乃是在一切的業行當中,特別最為尊貴殊勝。而《阿彌陀經》等經典,勸導眾人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厭離惡棄娑婆世界,發願求生於彌陀淨土。然而「生」乃是一切老病死等過患之主,「生」如果能夠滅盡,則種種過患便消除。若是捨棄娑婆之「生」,而求於西方之「生」,則過患之因便會漸漸增廣。何以不作無生之行,以悟得本有之法身。而卻教人憶念阿彌陀佛之色身形相,使「生」之因不能了脫。設使能夠「生」於彼國,那麼與此娑婆世界之「生」,又有何差殊呢?若是能夠專門觀照無生,則去佛不遠,心即是佛,何必假借他方世界而求呢?此淨土行業既然教人專修,期望師父能開示其甚深之意趣。

 

會通曰:修行之緣和言教之興起,都是為了要利益眾生。然而言教演說會有不同,這實在是因為根器之差別。何以故呢?廣泛地談論其根器,簡略來說有二種意義:一者業深,二者行淺。業行較深之道侶,可以學習無生之理。修行淺薄之流,卻應當要生於淨土。

若是說到修行的造作業行,總共有二條路徑:一者是倒還生死。二者是出離生死。所謂「倒還生死」者,是說此人雖然有在學習佛法,但是只為了名聞利養,不畏懼將來生死輪迴倒懸危險之果報。或是貪求殊勝之見解,轉而執著人我是非,自我稱是、非責他人,不攝受身口意三業。言語上宣說無相之理,可是心中的執著妄想卻熾然不止,設使讓他學習「無生」,反而只是成為其顯異惑眾之伎藝。見到他人念佛,即橫怒而瞋恨嫌惡,致使念佛修行之人,心中懷著退卻退道之念。自己口中宣說有佛法妙藥,自我畏懼無法安忍而不能服用修行,反而去食用其餘導致疾病之貪瞋癡毒藥。以此妄想心為業,其心乃攀緣而漂流浪遊。自心既然不能諦察明了,未能加以管制看守,自己稱云我已悟解,可是其自我的勘察檢視、反省懺悔卻完全都無。不知不覺之間便已命終,卻又沉淪於生死之中,於六道中來去逡巡受於艱苦,解脫之事未能期待,此即是為「倒還」生死者。

所謂的「出離」生死者,又有二種門路:一者無生。二者有相。所謂的「無生」者,即是心中守於安恬寂靜,能夠了別外在之緣,對於其是依他有、是遍計無之二相,善於了知而取捨。制止心念使其任運自然,而不住於空有二邊。口中言說、心中能行,隨於種種的事相當中勘驗檢視自心。不論是違逆之境或是順境,其心念都可以均齊平等。且如將炭火吞食,或是口中飲食美味,暢快喜悅無法稱讚。吃火食炭對其來說,並不差別於受用美食。而於一切的違逆境界與順適之境,都可以如此平等相待,如此便堪能住於娑婆世界,即使長久居住也不會退轉。迴轉此污穢之國土,翻轉作為清淨的世界,其功德力用既然如此,即能成就出離生死之行也。

所謂的「有相」者,是指有的修行人其污垢業緣的障礙深重,因此無相之行難以成就。若是住在此方娑婆世界,諸般的痛苦便更再增加積聚。雖然想要守住自心使其內在寂靜,可是心念卻散於境界而被外緣所牽引,心念既然隨逐於境界而移轉,那麼「無生」便不可能悟得。若是能夠專心緣念於一尊佛,觀想憶念阿彌陀佛,種種惡業不再作為,而求生於西方淨土。見到他人別種的修行業道,能夠隨喜讚歎而加以顯揚;聽聞到他人之過非,不會生起輕視毀謗。繫住心念於極樂世界這一處,遠遠遙想於西方淨土。身業禮拜、口業稱念讚歎、意業憶想,如是三業互相扶持,則必定可以往生彼國,如是也能夠成就「出離」生死之行也。

希望大家能夠各自以自己的根器檢驗於教法,契合於自己的才是適當之修行。如果自己明了認定是業行深厚之人,其地位已經居於不退轉之地,那麼便不必勞苦取相,而發願求生西方。若是根行淺薄之人,尚未能夠免於六道生死的流轉波浪,那麼「無生」一要證得,才能夠出於生死之纏縛。若是只有口中稱誦「無生」,而其身心所作的卻與口中的「無生」並不同一,考據其能證得的,百人之中無有一人。是故凡夫之人想要證得無生,必定要由殊勝的境界。所以想要求「無生」者,一定先要求見於阿彌陀佛,以此作為證得無生之勝緣。

若是長久住於南閻浮提世界,雖然常常可以遭逢善友,雖然也能聽聞正法,可是說法的人也是凡夫,日夜雖然恆常聽聞佛法,可是未能證得無生之理。《維摩結經》云:「雖然終日說法,不能令人證得寂滅、修習佛道,即是無益之戲論,非是求法也。」設使來生來世,能夠遇到善友,重新再起如今修法之因,還是成為戲論。那麼不如求生於西方淨土,便能夠斷絕於三界輪迴,登入於七寶之林,一聽聞到阿彌陀佛的正法言語,如微塵沙數的法忍,應念便可圓滿明了。應當詳細探究此二種緣起,勿再煩惱猶豫也。

【書籍目錄】
第1頁:第一 第2頁:第二
第3頁:第三 第4頁:第四
第5頁:第五 第6頁:第六
第7頁:第七 第8頁:第八
第9頁:第九 第10頁:第十
第11頁:第十一 第12頁:第十二
第13頁:第十三 第14頁: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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