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七葉佛教中心  支持書舍的建設: 請點這裡  書本報錯: 留言板
你好,各位佛友 登錄 註冊 搜索
背景:
閱讀書籍 -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陳女士著

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陳女士著

補遺篇二

[日期:2016-07-01] 來源:  作者:陳女士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補遺篇二

(五)我死我生死復生

這件事發生在一九四五年,台灣剛光復,當時我才六歲。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產士,接生技術十分老練、十分老到,所以,我們都尊稱她為「老產婆」。

當然,我也是老產婆所親手接生到這人世間來的。當時,我爸是抗日的台獨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頭號通緝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時,便抓我媽去充當人質,並嚴刑拷打以逼問我爸的下落。

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監獄裡被踢出來的。這老產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時,趕來救我媽和我的命。所以,老產婆也是我們的救命恩人。

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症,也因此而變成低智障。老產婆覺得很歉疚,每次都對我外婆和我媽說:「真沒想到把您們的孩子接生成這副樣子。」

我六歲時,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像懷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媽便央求老產婆為我檢查,是不是還有個孩子沒生出來,譬如雙胞胎或連體嬰等等。

由於老產婆很忙,一會兒東家求,一會兒西家請,根本連坐下來喝杯茶的時間都沒有,她哪有可能為我作詳細檢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媽把我交代給她,隨在 她身邊,這樣她一有空檔,便可隨時隨地為我一項一項地作必要的檢查。因為肚子脹得太大便會有生命危險,所以我外婆和我媽只好勉強同意了。

這老產婆似乎與我有緣,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經很深了。有一對老阿公與老阿婆來找老產婆,請她趕緊去為他們難產的媳婦接生。老產婆匆匆忙忙牽著我,背著一個黑色有十字記號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輪車的伯伯,馬上就出發了。

老產婆與那對老阿公、老阿婆約定在大裡鄉快靠近七將軍廟的地方相候。這條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霧峰,這是一條必經之路。

我們到指定地點會面後,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沒有辦法坐車了。眼前全是彎彎曲曲的羊腸小徑,好多矮小房子很雜亂無章地擠在一起。老產婆緊緊地牽住我, 好後悔帶我這麼小的孩子來走這麼小的路,何況天色又黑又暗,連一盞路燈也沒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顛簸,還是拉三輪車的伯伯背著我才能平安地走過 去。

我們終於到了一間又矮又小的違章式平房。有個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號。老產婆立刻打開黑色醫藥箱,拿出一大堆醫療器材。她叫我到外邊等,不要進這房間。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顆大糖球(又叫金含)給我吃,但我卻好想睡,因為夜已這麼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經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陣又一陣的小娃娃哭聲,好吵好吵,幾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覺得好討厭唷!

老產婆說:「恭喜您們喜獲一位麟兒,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與老阿婆很高興,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訴老產婆說:「我們家境不好,實在沒有錢付您接生費,請您原諒。」

老產婆說:「不必擔心,只要孩子能順利生了下來,母體也平安,就可以了。至於錢,有沒有,給不給,都沒關係。」

老產婆說,明天、後天都會準時來幫小娃娃洗澡。老產婆轉過頭來,又叫拖三輪車的伯伯把帶在身邊的嬰兒服、睡袍、裹毯等,全拿進來送他們,好讓小娃娃也能溫溫暖暖。

我們照規矩,如期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幫產婦換藥,修補撕裂的產道傷口。總之,老產婆很盡責地幫那阿姨做了所有該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動又很感激。

臨走,那阿姨對老產婆說:「這小女孩是您的嗎?她的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

老產婆摸摸我的頭,要我向那阿姨敬個禮,大聲說謝謝。我真的做到了。我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麼?但那天,我真的會敬禮,也會大聲說謝謝。老產婆好高興。我相信那時的老產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裡,像我這種小孩子,能活過年底就夠慶幸的了,怎會有什麼學問、地位、福氣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剛剛有點亮,有警察來找老產婆說:「大裡公墓上發現有一個男棄嬰,身上裹著一條嬰兒小毯子,印有您產房的名牌。」

老產婆聽了很著急,馬上叫拖三輪車的伯伯趕快準備出門。老產婆問:「現在小娃娃放在哪裡?」

「在派出所。」對方答。

老產婆以最快速度趕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嬰,小心檢視,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婦所生的,一點沒錯。

老產婆把小男嬰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興。警察先生拿了一條小背巾,幫我捆得緊緊地。

我們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問問看他們到底怎麼了,為什麼連自己親生的小寶寶都可以丟掉呢?

我們來來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們請教了七將軍廟附近的住戶,大家也都說不知道,甚至連聽都沒聽過。

警察先生說:「這裡是我們的管區,為什麼我們也從來沒聽說過呢?」接著又說:「會不會就是發現棄嬰的那處大公墓?」

老產婆說:「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區,哪會是死人的墳墓呢?」

老產婆說我也跟著每天去,如果是墳墓或公墓,我這六歲小女生豈不早就嚇死了。

警察說:「何妨試試看,不也很好嗎?」

老產婆說:「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名字,連姓什麼都不清楚。」

警察說:「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婦什麼名字?」

老產婆靜靜地慢慢想,終於想出對方叫什麼。於是,警察們開始一一核對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產的那女人的墓。

警察根據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產婆和警察大人一起按址拜訪了這小男嬰的爸爸。老產婆說:「這小男嬰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親手接生的。」 

對方很疑惑,怎麼說都不相信。他說:「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難道她還活著嗎?可是,她是我親眼看著被埋葬的,怎會有錯呢?」

老產婆說:「您太太死的時候,有身孕嗎?」

對方答:「有,大約七個月左右。」

老產婆說:「那就對了,到前幾天,不正好是滿十個月嗎?如果您堅決不信,是否可以請人開棺驗驗,看您太太所懷七個月大的胎兒是否真的生出來了?」

對方還是面有難色,一點也不肯同意。

警察大人說:「我們可以發強制命今,到時您不開,我們還是一樣照開。」

那人只好認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幾個警員到場,請來的工人也來齊了。挖開墳墓,開了棺。那躺著的女人,正是生產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兒沒了,肚子平平的。身邊還有一些老產婆給的藥和紗布、棉棒。這下謎底揭曉了。

老產婆說:「我真的是進了墳墓,真的是為死人接生嗎?」

對方似乎哭了,眼眶裡全是淚水。

對方說:「死人生的嬰兒,會是活的嗎?如何證明這小男嬰真正是我的親骨肉呢?」

老產婆說:「您的父母不是也過世了嗎?他們的墳墓不是也在這附近嗎?是您父母到台中市來請我為他們難產中的媳婦接生的!」

對方便帶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墳墓。警察先生也早已約到了一位法醫,請他幫忙監定這小男嬰是不是對方的真正骨肉。

法醫說:「挖開墳墓,開棺!」

法醫又請老產婆從我背著的小男嬰身上抽出一小針筒的血,把這血滴在對方父親的骨頭上,一下子全吸進去了。

法醫一本正經地告訴對方說:「這小男嬰絕對是您的至親骨肉,沒錯!」

回到家後,老產婆要開出生證明,連同小男嬰送去還給對方。我哭了,因為我好想留下這小弟弟。老產婆說:「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還呢?」

我們到了對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間有個大廳,擺著祖先牌位,牆上掛著一張張大照片,我好奇地抬頭一一仔細看了。我告訴老產婆:「您看,拿大糖球給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請我喝的老阿婆,還有生產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像唷!」

對方靜靜地看我邊稱呼邊指,楞楞地注視著我。而當我看完照片低下頭來看他時,我發覺大人也會哭,並且一哭就沒完沒了。

我把小弟弟還給了對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捨不得。

老產婆看我哭成淚人兒,對著我說:「請你媽也為你生一個小弟弟,不是更好嗎?就別再哭了!」

後來,我一想到這小弟弟就哭。我媽怕我罹患嚴重貧血絕症的虛弱身體會崩潰,只好在我病情最為危急的十八歲,為我生下了一個小弟弟。但我還是想念我六歲時所背的那個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樣。

屈指算算,那小男嬰也該是五十多歲的人了!好神奇的小弟弟現在不知住在哪裡?他會記得我這小姐姐嗎?這世間第一個抱他、背他、愛他的人。

 

附註一:這篇回憶,我是邊哭邊寫的,所以,顯得很雜很亂,還請讀者原諒。當時,我從沒有背過小娃娃,包括真的娃 娃和玩具娃娃。而這小弟弟一出生時,那阿姨就讓我抱他、背他,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個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我有自閉症,從六 歲到今天六十三歲,我不知買過多少小娃娃,抱過多少小娃娃,背過多少小娃娃,但最為溫馨甜蜜的,還是我六歲時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註二:這位阿姨是這世界上相信我「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的第一人,那時,我還是六歲的低智障兒,但對我今日的成就影響非常之大。當時,連我父母都對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註三:經典上說:看到對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對方活。只有不知道對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對方活。老產 婆和拖三輪車的伯伯還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們都可以看到他們為了應付緊急狀況而復活的真實情境,這絕對不是幻覺。但當您 拆穿時,對方就破了。

附註四:活在陽間多久,便可積存多少的陽氣與太陽光子。當一個人死了,在墳墓裡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積存的陽氣與太陽光子來延續他的陰間生命。所以,埋葬後再挖墳開棺,都會使已充塞的陽氣與太陽光子外洩外漏,一至點滴無存。這時,那人的陰間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險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而死人則吸收負的陽氣與負的太陽光子。活人活多久,他於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後所存留的負陽氣與負太陽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陽氣與正太陽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晝。

附註五:我背這小弟弟時,他的身體是溫溫熱熱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則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於我自己的手呢?當然也是一樣冰,一樣冷。所以,那阿姨好幾次疼痛難忍時,都緊緊握住我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會受到陽人熱氣的傷害,但那阿姨卻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註六:我們去幫小娃娃洗澡時,左鄰右舍一個接一個來找老產婆看病拿藥。老產婆都很有耐心地為他們診治,也幫他們打針、擦藥。老產婆說:這些人是不是沒錢上醫院,為什麼病得這麼痛苦,還不看醫生呢?有什麼困難嗎?

附註七:您可認真思考過:親人車禍死了,重病死了或其它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進土裡或火化就沒事了嗎?誰來繼續治療他們?誰來照顧他們?在陽間是病,在陰間還是病;在陽間是傷,在陰間也是傷。

附註八:槍決是很殘忍的暴行。因為槍傷使死者在陰間無法療傷止痛,而受盡折磨,十分悲慘。即使埋葬這類受刑人,也要先敷藥、包紮傷口、止痛,再入土。別以為人死了就死了。

 

(六)昨死今生悔已遲

賴OO是死刑犯。案發時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來預訂房屋的一位小姐給強暴後殺了。而且把這小姐身上所帶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惡行重大,令人髮指。

賴OO在警局所作的筆錄對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認了。不管這些筆錄上所記載的是什麼,他似乎都無所謂,既不喊冤,也不申辯一言半語。

現場模擬時,他還一直請教警察們,這樣對不對,那樣對不對。真怕與警局所作的筆錄不符。

或許我自己是個貪生怕死的軟弱人吧,我始終認為貪生怕死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還這般認份認命,毫無掙扎的跡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死刑犯不可能一審定讞。我們的公設辯護人也抽絲剝繭,尋找出好多有利的證物和證人,都可以證明他不是這件兇殺案的嫌犯。但賴OO不願意再上訴,他拜託檢察官別再為他的事費心了。他也拒絕公設辯護人的好意幫忙。

我好納悶,他到底怎麼了?為什麼活得這麼不耐煩?

我一向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來關懷照顧,與他們感情很好,沒什麼大距離,所以,對於賴OO的毫無求生意志,我很不能瞭解,也很不能諒解。說真的,坦然面對死亡豈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修到了「老僧入定」嗎?

我很捨不得,我深信賴OO必有隱情。

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長帶路,從睡夢中把他叫醒,一起到會客室密談。

他剛開始,什麼話也不說,靜靜地低著頭,聽著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話。但任憑我怎麼講,他都不發一語。

後來,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幾乎哽咽到哭不出聲來。他楞住了,呆呆地瞪著我:「請別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為我哭呢?我的生命連螻蟻都不如,您怎會這般為我牽腸掛肚呢?」

他也掉著一滴一滴的淚水。他說:「我告訴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當兵。利用放假,和部隊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貝湖(現在的澄清湖)玩。大約下午四 點多左右,我們看到兩位穿得很時髦的小姐,長得很漂亮,便動了歹念,合力把她們脅迫到一處遊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輪暴,再把她們殺死,棄置在非常隱密的 地方。我們把兩位小姐的衣服財物全部剝光、搜光,然後從容趕回部隊報到。不久,部隊移防,我們便遠走高飛了。」

我問:「您這樣不會『我心難安』嗎?」

對方答:「我會,但我那朋友一點也不會。退伍後,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堅決不肯。因為他知道這是死罪。當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個人去自首。我多年來,時常對空祭拜這兩位小姐,祈求她們能原諒我。真的,我好懺悔,也願意接受國法制裁,以命抵命。」

我問:「您應該已成家了吧?我看過您的資料是已婚。」

對方答:「我退伍後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賢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兒子在國立大學就讀,大女兒也在國立大學就讀,二女兒快升高三了,在省女中就讀,明年可望保送國立大學。」

我說:「我聽他們說,您應該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這麼幸福的家庭,這麼優秀的子女,為什麼一點都不想活呢?」

對方說:「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觀光區殺死那兩名小姐,就已經死有餘辜了。那時,我就該接受國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卻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對自己的良心。 最近,我那朋友的兩個女兒都被姦殺死了。他的大女兒畢業旅行時,因為不小心脫隊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狀很慘。他的二女兒讀夜校放學時,在自己家裡的巷口被綁 到偏僻地方,強暴後分屍了,死狀更慘。」

我問:「難道您開始害怕了?」

對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兒,就想到我的兩個女兒。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來了。我怎捨得我兩個女兒因為我所犯的罪惡,而無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 道,殺人就該償命,也願意自己償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殺死的那兩位小姐,千萬別抓我兩個女兒去抵債,我願意自己被處死,來贖罪。」

我又問:「如果您不死,會怎樣?」

對方答:「我兩個女兒一定會死,這是惡有惡報,是絕對逃不掉的!」

我聽完後,一臉全是淚水,而對方也泣不成聲。我請看守所所長先把他帶回去,而我自己則在那兒靜靜地淌著止不住的淚水。

我決定成全他的心願,也請同事們別再深入追究了。

賴OO被處決後,一家大小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我在賴OO被處決前,曾告訴他:「您請安心走吧!」

賴OO死得很平和,很安詳。

我請朋友開了一個小會,幫助他夫人做點小生意,並每年幫忙三個孩子註冊,直到大學畢業。其中,最小的女兒還出國讀到博士。(如今,他們應該都已是五十出頭的人了。)

我因三個孩子都已能自立,覺得責任已經完成,便沒有再與他們來往。

這三個孩子,對他們父親的無罪被判處死刑,都一直耿耿於懷,很不能諒解,也因此對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們的恨,從不為自己作任何辯解。畢竟,這三個孩子總有一天,會自己長大而懂事。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會有失足的時候,但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要勇敢面對,不要逃避。

(本文賴OO為假名。每個人都有他的尊嚴,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樣。賴OO的子女非常上進,更不該受到傷害。無論您知否真實姓名,皆無權對任何人宣洩。)

 

附註一:賴OO於處決前,留下三封絕筆書,一封給家人,一封給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另外一封給一名同事。據賴OO之夫人後來告訴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兩派兄弟火拚,被不長眼睛的流彈所射殺。

附註二:賴OO知道這兇殺案是他的一名年輕同事幹的,被害人的錢也是他拿走的。但據賴OO的夫人告訴我,這名同 事的媽媽是寡婦。他的爸爸車禍死時,只留下他這名遺腹子。這名同事的爸爸是獨子,爺爺也是獨子,而且早就過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這一柱香火。所以, 賴OO心甘情願為他頂了,無怨無悔。

附註三:高雄那個案子不歸我們管轄,無權過問。

附註四:賴OO的三名兒女問過我:「阿姨,我爸為什麼非死不可?」我都告訴他們:「你爸為了挽救一個年輕人的一生,而替對方死。」我不能讓三個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親形象為此而破滅。我堅持給三個孩子一個偉大的爸爸,讓他們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親為榮,站在人前人後,都能毫無愧色。

附註五:賴OO的冤情,以當時罪證之明確,要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難,所以,沒有人有把握。何況,賴O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賴OO想一舉兩得,既為自己贖罪以保自己女兒之命,又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價,死而無憾吧!

附註六:賴OO的三個孩子都認為我養育他們,辛苦教育他們,只是在為我自己所誤判的冤獄,作良心上的贖罪罷了。

附註七:聖經說:「主啊!請您原諒他們,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

 

(七)黃梁一夢誰先覺

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應該可以公開了吧!

大約三十多年前,那時還是威權統治的圖騰歲月,我們的最高領袖在我們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們被禁止談論無憑無據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風水或靈魂輪迴等等,舉凡任何事,講的全是科學辦案。

我奉派到基隆服務。那裡是個熱鬧的大海港,各國人與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廳、酒吧、咖啡館可說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問題也層出不窮,真是五味雜陳。

在同事中,我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人。日常生活裡點點滴滴,都嚴格持守戒律,從不敢稍稍隨便。

有一天午覺時間,我做了一個怪夢:有位小姐站在一處獨棟房屋的門口,像是公家宿舍,從她身後還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門牌號碼。這位小姐哭得很傷 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視著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樣子。不久,突然一聲慘叫,這位小姐的身體像爆開似地裂解成一小塊一小塊,令人慘不忍睹。

我時常作夢,而且時常是莫名其妙且毫無任何意義的亂七八糟夢。所以,睡醒後便不當一回事,一古腦兒把這夢全丟到腦後去了。

然而,從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樣的夢,看的都是同樣的情境,簡直看煩了,嚇得幾乎不敢留在辦公室裡睡午覺。

但只要稍稍闔上眼,這位小姐就又出現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這事告訴年長的同事,他們都勸我別太介意了,做夢是家常便飯。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是:天底下哪有連續七八天都在同一時間做同樣的夢呢?

我終於忍不住把這事向上級稟報,請示這中間是否另有文章,畢竟我年紀還太輕,閱歷還太淺。

長官說:「夢中不是清清楚楚地有門牌號碼嗎?何不找兩名同事陪你一起去現場查訪,說不定去了就一切都有了答案,何必閉門造車來瞎猜呢?」

長官很疼我,也很信任我,就這樣把這夢當正事交辦了。

我們按址找到夢中所顯現的那房子。真的有,而且與夢中的完全一樣。可見夢中那位小姐也必真有其人,應該真正存在。

因為這棟房子外觀很像公家宿舍,而公家單位的宿舍,必須照會公家單位才能搜查。我們所掌握的只是一場夢,怎能出公函呢?

我們客客氣氣請教這棟房子的主人,他說這是一般住家,不是公家宿舍,也不住公務人員。我們總算放下了忐忑的心。

我們先出示證件,然後很有禮貌地問這房子的主人,詳細說明我們的來意。我們告訴他,目前只是初步拜訪,我們尚沒有充分的資料得以進入法律程序,所以,就他的立場而言,他可以拒絕我們。

真沒想到,這房子的主人非常憨厚善良,他很願意與我們合作,很願意幫助我們。

他還告訴我們,他這棟房子是沒多久前,才透過掮客,向一位姓崔的人頂過來的。而這姓崔的資料,只需找代書查詢,就可問到。

我們聯絡到了代書,對方說這姓崔的已移民美國,早就離開台灣了。

我偷偷請教同事:光憑一場夢,就可以到別人房子裡查東查西嗎?還好這家主人很幫忙,又很合作,他陪著我們仔細地一間一間地看了再看,但我們竟然什麼都沒看到,連個蛛絲馬跡也沒發現,真的沒有半點令人值得懷疑之處。

我們垂頭喪氣地回到辦公室,一五一十地向上級稟報我們實地勘察的結果。我說:「真有夢中那棟房子,而且完全一樣,也真有那門牌號碼,一點沒錯。可是,為什麼卻怎麼也看不到夢中那位小姐呢?她到底是誰?又在哪裡?」

長官說:「別急,慢慢來。只要因緣成熟,自會水落石出。說不定那位小姐還有難言之苦處,尚不便現身。但可以確定的是,那位小姐必有冤情,要我們為她平反。千萬不可放棄,用點心,再接再厲!」

可是,我已經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

說來慚愧,這事我們已忙了快半個月了,到今天,卻什麼頭緒也沒有。我覺得我好對不起同事,我好想放棄,畢竟這只是一場虛無縹緲的幻夢而已!但我的長官不僅一點點責怪也沒有,反倒慈祥和藹地一再鼓勵我,別灰心。

第二天,我又請求長官派兩名男同事陪我去現場。我請教那棟房子的主人:是否有位年輕小姐,住在這裡的地下室?那主人感到很奇怪,這棟房子哪有地下室?他拿出產權證明及平面圖讓我們瞭解這房子的全盤結構,果真沒有地下室。

我又很失望地回辦公室,也再度很沒臉地向長官稟報,我一無所獲。

長官說:「你確定沒有地下室?你確定地下沒有住人?」

我回到座位上,把長官的兩句話轉問同事,聽聽他們的看法。

其中一名同事若有所悟地哇了一聲,說:「我們明天多帶一些人手去,大家幫忙動動腦筋。」

又一大早,我們好多人出發了。

我們有兩件任務:

1、確定有沒有地下室?

2、確定地下有沒有住人?

到了現場。我們請求主人讓我們再次一間一間地詳審細查。這房子是老式的,但大廳卻裝潢得很高雅,連地上的水泥都是新鋪上去的。

同事說:「這大廳的水泥是新鋪上去的,但為什麼只鋪大廳,其它一房一房都已破破碎碎,為什麼卻連修也不修呢?」

我們請求主人准我們明天請師傅來敲開這水泥,我們覺得這水泥有點不尋常。

回到辦公室,我把所見所聞一五一十稟報給長官,請他表示該如何下手。

長官出了手諭,正式出搜索票,一道陪我們去那現場。

長官說:那水泥底下,應該有玄機,可能是地下密室或不能公開的秘密。

那天,我們正式依法執行公務,敲開了那大廳的新鋪水泥,挖了大約一個人深,赫然發現埋有兩個馬口鐵打造的大儲藏桶,加蓋,而且密封。

我們請那主人前來說明。他說他一點也不知情,也不知裡面裝的是什麼。我們通知有關單位會同前來開驗,以防百密或有一疏。

兩個儲藏桶終於打開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一堆小肉塊,好好地沒有什麼腐爛。我們請法醫及助手們把小肉塊全部拼湊出一個人的樣子,十分完整,就是少了這死者的頭。

我們開始緝捕殺人分屍的兇嫌,但他已移民美國,我們有什麼辦法呢?

長官說:「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時,我們可真的很扁,因為不只拿兇嫌無可奈何,甚至連這死者究竟是誰,都還查不出來。

我們全部陷入膠著了。

 

★      ★      ★      ★      ★

好幾個月以後,基隆關查到了煙毒走私犯,逮到了主嫌,解送到我們這兒來。

在看守所,這主嫌一到夜晚不知何故,嚇得魂飛魄散,哀號慘叫。而且嘴裡不停地喊著:「救命啊!有人頭要殺我!有人頭要殺我!」聽說那人頭一到夜晚就一定出現,在半空中飛來飛去,一會兒瞪眼,一會兒伸出長長的舌頭,一會兒吐痰,還不停地罵個沒完沒了。

長官說:「或許這人與分屍案有關。帶他去冷凍庫看看屍體,再押去那房屋看看他的反應;找那房東來辨認,他的前手是不是這個人。」

當這人一眼看到被分解後再拼湊一起的屍體時,他禁不住自己跪了下來。後來到了那命案現場,他更嚇得胡言亂語,有如中了邪一樣。

終於老天有眼,明察秋毫。這件分屍案果然自己破了。

人頭也循線索找到了,正是夢中那位小姐,是位大舞廳的當紅大舞女,由於知道煙毒走私的重要秘密,被殺人滅口了。

全案到此,總算告了一個段落。這殺人兇嫌既販毒又殺人分屍,實在太過凶殘狠毒,經過一審再審終於伏法了。

這件刑案從頭到尾,應該不是我們破的,而是被害人自己托夢,自己顯靈破的。

經典上說:「犯罪的手法無論如何周延,都必有破綻,所以,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凡您所知道的,天一定知道,除非您讓自己也不知道。」

附註:本文之敘述與公家之正式記錄或有所出入,此乃不得不爾,尚請見諒!

 

(八)道成肉身鬼神欽

台中市民權路發生了火災,整排樓房陷入一片火海。

一名婦人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抱著一個小孩,只見她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裡面跑。

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又抱著一個小孩,只見她一樣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裡面跑。

又過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再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仍然抱著一個小孩,她習慣地又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回頭又向火場裡面衝去。

當時,火場的火勢已猛烈到極點,不管是誰,只要稍稍靠近,便必死無疑。大家看著這婦人正要衝進去,人人不禁失聲喊叫了起來:「快拉住她,快拉住她!」

說時遲,那時快。兩三個消防隊先生趕忙衝到前頭,擋住她,有的則從後頭緊緊拉住她。

「啪!」的一聲,這婦人的手斷了,手腕上的肉與骨剝離,掉了下來。

「啪!」地又一聲,這婦人應聲倒了下來。這時,令人驚奇的事出現了。

這婦人的頭髮全部變成灰,瞬間瓦解崩散,掉了一地,而婦人的衣服也一樣,全部變成灰,掉到身上一絲不掛。急救人員匆匆趕到。不料才一摸,這婦人的肉已是稀稀爛爛,全被火場內的大火燒熟了,沒有一處仍是活人的生肉。

好多人哭了。好可憐的媽媽,為了搶救自己的子女,就這樣犧牲了。

法醫說:「你們說這婦人是往火場裡跑時,被您們阻攔下來的?」

消防隊的幾位先生說:「是呀,一點也沒錯!」

法醫說:「燒熟的人怎麼還能跑呢?她很早就已被大火燒熟了!」

後來清理火場,不幸還有一個小孩被燒死了。圍觀的群眾和消防隊先生都很自責:「當初為什麼要阻攔她呢?害她不能衝進火場裡救出她最後一個孩子。反正她早已被燒死了,再跑進去幾次也沒關係呀!」

這時,有人好奇地問:「她第一次從火場裡衝出來時,她已經死了。但一次、二次又衝進火場裡,救出她兩個孩子,她真死了嗎?她真是死人嗎?」

她所救所抱出來的孩子,個個都是從熊熊烈火中硬掙脫出來的,卻沒有哪個孩子受到半點燙傷或燒傷。到底她是怎麼把孩子呵護出來的?頭髮、衣服全燒成灰了,為什麼在倒下前依然完好如初?

太多的疑問,只能無語問蒼天。我們都是非常「科學」的人,怎會有答案呢?因為這是很不科學的。

 

(九)似真若幻,如影隨形

在大排水溝的涵洞內,有人聞到陣陣惡臭,似乎有人死在裡頭腐爛了。

起初,有人以為或許是死貓死狗,但死貓的可能性比較不大,因為本省習俗,都把「死貓吊樹頭」,而遇到死狗,才「放水流」。

涵洞的洞口,流出小小白白一條條的東西,密密麻麻,好多好多。看熱鬧的群眾說:那是蛆!有人很有膽子,就探頭進去瞄了一下,趕緊又摀住鼻子縮頭回來。就一直嘔吐不止。

這人說:一堆白骨,是個人。白骨一根一根都掉開了,被水沖得零亂不堪。

派出所的警察先生忙著把現場圈了起來,以免好奇的民眾越聚越多破壞了現場。

法醫終於到了。他戴上口罩與手套,還有頭套。這涵洞很雜,塵封已久。

法醫是我們所佩服的福爾摩斯,閱歷多,經驗豐富。他是我們的希望。

但面對這散落一地的白骨,他也楞在那兒,直搖頭。

法醫說:「應該是個男的,中年人。其它則莫宰羊(不知道)。」法醫決定先送到殯儀館處理,再作定奪。

這件事到這兒就陷入膠著了。一切努力也停擺了。

這人會是被人謀殺的嗎?還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都爛到這般地步了,不會冤沉海底嗎?

 

※    ※    ※    ※    ※    ※

大約八個月後(因年代太過久遠,不敢確定),有個人非常困乏疲累地自己跑進派出所,請警察先生救救他,並讓他自首。這些日子,他已經快崩潰了。

警察先生問了一些筆錄,當天就把他移送到我們這兒偵查庭復訊。這人說:「我十多個月前殺了一個好朋友。之前,我們合買獎券,中了大獎,按理應該每人 一半。可是我那時正缺錢,希望對方先把他應得的那一半借我周轉,等我喘過氣以後再還他。但他就是不肯幫這個忙。其實,他是大老闆,一點也不缺這區區一筆獎 金。

他太無情了。於是,我借題慶功宴,請他喝酒,把他灌得酩酊大醉,然後運到排水溝,把他丟棄在靠涵洞處,再用一些石頭把出口堵住,一來讓水位升高,以淹死他,二來讓死者的屍體流不出去。」

我問:「這般天衣無縫,可說神不知鬼不覺。為什麼你還要來這兒自首呢?」

他答:「我再不自首,我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我很驚訝地又問:「為什麼?有這麼嚴重嗎?」

他又答:「豈只嚴重,簡直不堪設想!」

我再問:「出了什麼狀況嗎?」

他再答:「就且聽我做個報告吧!

我把對方弄死以後的第一個半年。不論我走到哪裡,所有的人都看到有個人與我形影不離,幾乎全是兩人行。譬如我坐火車,明明只有我一個人,剪票員問我 要兩張票;火車上的查票員也問我要旁邊那個人的票。我坐在位置上,只有我一個人,可是旁邊卻永遠沒有人再坐上來。他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旁邊坐著一個不說 半句話的人。

我到餐廳吃飯,我只一個人,但店老闆卻說是兩個人。我坐計程車,明明只有我一個人,司機也說是兩個人。我回家,妻子兒女都說我身邊有個人一起進門。 我上床睡覺,旁邊也睡了一個人,這叫妻子兒女如何受得了呢?即使洗澡,浴室裡也總站著一位我看不到的怪人,幾乎把我們一家弄亂了。

我們家人都很害怕。除了我看不到外,人人都看得到。這人到底是誰?很痛苦地熬了半年,這人突然不再出現了。但我兩眼開始屢屢產生幻覺,無法分辨真 假。我搭火車,站在月台上,明明看到火車來了,我一上車,卻整個人掉落在月台下的鐵軌上。鐵路警察扶我起來,我卻不知道剛才明明來了一列火車,怎麼會突然 不見了。我曾一連好幾次因為兩眼幻覺而踩空,以致摔落在月台下的鐵軌上。我真不知道該如何來判斷是幻覺還是實景。

我開車,明明前面是條大馬路,我往前開,卻掉進一條大河裡。有時,我明明走進一家商店,卻掉落路旁的水溝。我已經不知道我兩眼所看到的情景是真還是 假。更不知我往前走,所碰到的將是什麼危險!我每餐吃飯都看到一條條的蛆在碗裡鑽動,我哪吃得下呢?可是不吃,我又怎麼能活呢?說真的,我已沒有辦法活下 去了,所以,心甘情願來接受國法制裁。」

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後來,我們帶他去現場模擬當年作案的實況。

我一直不瞭解這個謀財害命的刑案究竟是誰破的。是死者自己嗎?他不是早被害死了嗎?而且不是爛得連骨頭都崩散了嗎?

人死就真死了嗎?

 

附註一:被告說:被害人在夢中告訴他,要他把屍體上的爛蛆一條條全吃光。

附註二:被害人緊跟被告時,人人都看到,獨獨被告看不到。但被告吃飯時,整碗的蛆卻只有被告看到,任何人都看不到。

【書籍目錄】
第1頁:作者原序 第2頁:作者簡介
第3頁:願你也長命百歲 第4頁:有漂亮的心,必有漂亮的一生
第5頁:幾句真心話 第6頁:這樣的人,得這樣的病
第7頁:福是種來的,不是求來的 第8頁:感恩的心
第9頁:愛與神及光 第10頁:有慈性才有磁性
第11頁:您看對方是什麼 第12頁:耶穌的聖靈
第13頁:我想死,我高興,不行嗎? 第14頁:不予不取
第15頁:人不恨人 第16頁:不可冤枉人
第17頁: 第18頁:不可欺負比自己不幸的人
第19頁:太貴的不吃‧太貴的不穿 第20頁:天地君親師
第21頁:什麼是祖德?什麼是道德? 第22頁:能除一切苦 真實不虛
第23頁:孝 順 第24頁:聽話碰聽話的
第25頁:拿香的手 念经的口 第26頁:新 年
第27頁:為什麼要戴佛珠 第28頁:念 佛
第29頁:成人與成佛 第30頁:放生與成全
第31頁:難言之隱 第32頁:血紅的婚紗
第33頁:未婚媽媽 第34頁:阿母,您到底是誰?
第35頁:老天爺沒眼? 第36頁:裹小腳
第37頁:不讓媽媽再掉半滴眼淚 第38頁:爸爸和我
第39頁:慈母手中線 第40頁:真正的絕症
第41頁:我的期望 第42頁:不可出名,不可出風頭
第43頁:武士道 第44頁:產前篩檢
第45頁:借屍還魂 第46頁:醫師的眼睛
第47頁:吸血殭屍 第48頁:披麻戴孝
第49頁:天律與定數 第50頁:什麼是天律?什麼是定數?
第51頁:和平共存 第52頁:背姓棄祖
第53頁:平安的天課 第54頁:背姓棄祖(二)
第55頁:背姓棄祖(三) 第56頁:補遺篇一
第57頁:補遺篇二 第58頁:補遺篇三
推薦 打印 | 錄入:admin | 閱讀:
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