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長命百歲,不可背姓棄祖。
所謂背姓棄祖,就是該姓人家的姓而不姓,該拜人家的祖先而不拜。比較常見的例子是本地人的「招贅」。女方因為沒有生育男丁,招贅男子來入贅,約定來 日所生的兒女,雙方各分一半,是為「抽豬母稅」。但大多數的男人都對「入贅」引以為恥或怕顏面無光,而半路反悔,甚至連該承繼女方姓氏與祖宗牌位香火等 等,都一概死不認賬。
有位大學教授,三個孩子在美國上大學,暑假兄弟約齊一道回台灣。不料,卻在下桃園國際機場後,搭計程車回家的途中,在高速公路上發生嚴重車禍,而全部被撞死在車內。
這位大學教授很痛苦,托我的客戶來問我原由。因為他認為自己從未做過任何缺德的事,也不曾做過見不得人的惡行劣舉。
我是嚴重的貧血症患者,時常暈厥休克而進出陰間世界。我說,我如果碰巧能查出答案,我再托我的客戶轉告他。
大約一個多月後,他自己親身來我辦公室,而我剛好暈眩無法站立,躺在床上由醫護人員進行急救。在迷迷糊糊中,看到了這教授的身影,也看到了他的親人在他左右正爭爭吵吵。原來,他的姓氏有問題。
他姓廖,但他本不姓廖,應該姓賴。他的爺爺被他奶奶招贅,答應第一個兒子歸女方,第二個歸男方,依序公平分配,這是招贅的通例。
豈奈,結婚後他們只生了一個兒子,再也沒有男丁。男方父母堅持先歸男方所有,如再有喜,才歸女方。後來,除了這兒子外,一直再也沒有生出半個男丁。所以,女方便絕子絕孫了。
女方父母很不甘心,便一狀告進法院,可是官司纏訟多年,仍沒下文。
數十年後,這兒子又生了兒子,就是這位教授和他的兄弟。但他們這一代也沒人姓他們奶奶家的姓。現在,他和他的兄弟又生了兒子,仍然沒有半個人去姓他 們奶奶家的姓。這公平嗎?招贅時,立誓說男女方各分一半,而今,一大堆全是男方的香火,而女方卻半個子孫也沒有,任其祖先飢寒交迫,連個祭拜燒香的,都分 不到。
第一代是 他爺爺 約定兒孫兩姓彼此各半。
第二代是 他父親 歸男方。
第三代是 他和他兄弟 全歸男方。
第四代是 他和他兄弟的兒子 全歸男方。
這樣大小通吃,使招贅的女方從此絕子絕孫。想想:女方的歷代祖先,怎有可能不會不平不滿呢?
兩姓在陰間打官司,陽間吃人的,在陰間一定吃癟,所以,這教授的男方祖先輸了,除了賠女方當得的配額外,也該還女方該得的公道。然而,陽間的人根本不知道上一代的恩恩怨怨,因此,兒女一個接一個被對方給抓走了,還不知道究竟哪裡出了問題。
我告訴那教授,下次再生的孩子,一定要姓賴,也就是當初他奶奶一方的姓,這樣孩子才會活。他說,他兄弟也一樣,養一個死一個,幾乎下一代全夭折了。
目前,這件事還沒解決,因為已經隔了那麼多代,要如何去讓自己的孩子,能姓到年代已經十分久遠的奶奶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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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您有多少祖先嗎?
如果您已第三十代,您的祖先便有2的30次方。請算算總數有多少人? (約十億七千萬人)所以,每一方在陰間的親人,都一定比陽間的多很多,而父方與母方各一半,這兩造打起官司來,你可知道到底各有多少人馬嗎?請別不當一回事。
我的朋友有不少人就為這事,而一個接一個不明不白地冤枉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