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腳
當醫生宣告我非截肢不可時,第一個閃進我腦海裡的念頭便是:我太對不起疼我如命的外婆了。
我外婆出生在清朝大戶人家,從小便裹著火柴盒般的三寸金蓮。她老人家始終堅持,「身為一個女生,一定要裹小腳才算良家婦女,也才算是淑女。」
我是外婆唯一的香火,第三代只有我這個外孫女。所以,在外婆心目中,我一定要按傳統規矩與祖宗家法把兩隻小腳裹成標準淑女型,才對得起陳家的門風,也才能不丟人。
特別是我罹患了近似血癌的嚴重貧血症,如不裹上小腳,一定會觸犯天地之禁忌而養不活。
當時,是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時期,日本政府嚴厲禁止女生裹小腳,違者重罰。外婆原以為替自己外孫女裹小腳是自己的家務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覺,所以,不 管三七二十一便開始為我纏布條,泡藥水,用盡力氣把我的腳裹得緊緊的。可是我有嚴重貧血症,要定期抱到醫院輸血,必須出入公共場所,自然很快便被好奇的人 發現外婆裹我小腳的愚昧行為,而向警察提出檢舉。
外婆時常被警察抓到警局。但外婆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裹了又裹,簡直把警察大人給惹火了,便警告她,如果再犯,就以累犯論處判她重刑。
外婆好傷心唷!
台灣光復了,外婆很是高興,因為日本人終於走了,她又可以自由地為自己疼愛的外孫女裹小腳了。
一九四五年,我開始進入小學。每天上課,兩腳纏著長長的裹腳布,腳趾由於浸泡明礬水都快爛了。小學老師看我寸步難行,十分奇怪,後來發覺這個年代竟然還有人在替外孫女裹小腳,實在太不可思議了。便又一狀告進警察局,指責外婆凌虐病弱幼童,沒有良心。
外婆的心願又泡湯了,更是傷心。
小學畢業升上初中。外婆說:「你已快成年了,可以自己做主。這下要裹不裹,別人還管得著嗎?」
就在初二暑假,外婆又為我裹上纏腳的長長白布條,又一樣浸泡藥水,再把我兩腳用力捏成一團,讓左右腳,除大腳趾外,其餘四個腳趾頭都並在一起,扭壓 在腳板底下,再把足躁弓起來,用古錢固定,以減少長度。外婆很用心,很苦心,也很細心。畢竟我這外孫女是她一生僅有的一點希望,她好希望我成為好命的淑 女,將來可以享盡榮華富貴。她很努力,只要能讓我幸福的事,她一定努力爭取到底。
我的腳一天天變形,外婆很高興,很有成就感。而我看外婆很高興,我也很高興,把所有裹纏的劇烈疼痛全給拋到九霄雲外了。
放完暑假,我們又開學了。
導師和全班同學都以為我兩腳摔傷或扭傷,因為我幾乎無法自己站立起來,有家人扶著,都還搖搖擺擺。後來,導師很捨不得我這好學生受這種苦,便叫我到 醫務室,請校醫老師詳細作個檢查。這校醫老師解開我兩腳的繃帶,發覺竟然是纏小腳的裹腳布,好是生氣,大罵:「這是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老古板!」
從此,我的兩腳又裹不成了。警察要外婆寫下切結書,保證決不再做這種傻事。我看外婆很失望、很傷心,我也很失望、很傷心。我告訴導師:「只要能讓外婆高興,我什麼苦都願意受。何況裹小腳也不是什麼壞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什麼不可以呢?」
我想,外婆這般疼我,從小到大,救我,養我,育我,可謂恩重如山,深如海,而我雖然已是十多歲的小大人了,竟然連報答的能力都沒有,甚至連讓外婆了 卻裹我小腳的最大心願都一波三折,無法順利實現,實在太對不起外婆了。我告訴外婆,再幾年我就十八歲了,到時我已成年有自主的行為能力,便可讓外婆好好裹 出她所喜愛模樣的小腳了。
高二、高三,我功課很緊,整天早出晚歸,幾乎沒有時間讓外婆為我裹腳泡腳。而深山裡的師父也警告我,女生裹了腳,還能攀爬這崎嶇坎坷的登山古道嗎?
上了大學,有軍訓護理課,一當掉便得立刻退學。教官說:「你看過軍人裹小腳嗎?」
我很慚愧地稟告外婆,我要再拖四年才能裹小腳。我看外婆有點要哭的樣子,我許久許久都不敢抬起頭來看她的臉和眼。啊!我好慚赧,好愧疚,好悲哀唷!
終於大學畢業,外婆很是高興。我知道外婆眼巴巴地一年望過一年,這下她總算可以滿她多年念念不忘的心願了。
豈奈我剛一踏出校門,竟然又國家考試及格,遵照任職規定,我不得不到陽明山受訓。這樣一拖,又得要大約半年左右不能在家。我請求外婆再等我六個月。外婆似乎又落空了,呆呆地瞪著我沒有什麼表情。我知道我不得已又要再一次黃牛了。我覺得好對不起外婆,不禁自己落下淚來。
不久,我分發了。我報到的第一天便請示長官:「我能不住公家宿舍嗎?我能否回去與外婆一起住?我能裹小腳嗎?」
長官很生氣,又很疑惑的訓了我一頓:「當然不行!這是什麼年代了,還裹小腳。想想:女生裹了小腳,還能上班嗎?」
我哭了,我真的很對不起外婆,她老人家一生只有這麼區區一點心願,為什麼會這般困難呢!
我只好厚著臉皮,再度回外婆家,當面懇求外婆原諒。我說:「再幾年,我當了主管,我就可以自己做主了!」
我一階一階地往上陞官,而外婆也一年又一年地苦等。可是,再大的官都有上司騎在上頭,永遠是:「眾人之上,眾人之下。」我哪能做得了主?
一九七一年,外婆九十二歲高齡,已經接近她生命的尾聲了,又老又弱,她說:「要裹就要快,我要走了。」我直覺地感到外婆的聲音好是沙啞,而且哽哽咽咽,已經低沉到快聽不清楚了。
我知道我已不急不行了,便趕忙上辦公室,再度請示長官。但儘管我千求萬求,直至淚流滿面、泣不成聲,仍然不准就是不准:「這是什麼時代了,還做這種傻事!」
我只好辭職,為了外婆,我已別無他法。因為外婆實在不能再等了。我以最快的速度遞上辭呈,並辦理移交。幾番大小典禮,又留又送,我活像一具失魂落魄的行屍走肉。但無論如何,令全體長官和部屬都很惋惜。
我這算是真正回到老人家的懷抱裡了。
但一切似乎都太遲了。外婆已油盡燈枯,不能起床,沒有幾天,便真的走了。她老人家真的等太久了。
臨終,外婆被換鋪到大廳前。我跪在她老人家身旁羞怯地用裙子遮蓋住兩腳——這是習慣。多年來每當外婆提到,「小丫頭,這偌大一雙腳丫子,真能見人 嗎?」我總先跪下來,向外婆道歉說聲對不起,並設法把兩腳遮掩到裙子裡。但這次,外婆已經不能說什麼逗我的話了。她只示意要我向後轉身,背對著她。我提起 裙擺,照著轉,正要放下裙擺來遮蓋兩腳時,我似乎感覺到有隻手正有氣無力地掙扎著,並且一再試圖觸摸我的腳,但才微微地碰了一下子就沒動靜了。我感到有 異,猛然回頭。啊!原來外婆已經斷了氣了。
我哭得死去活來,不停地嘶喊著,「外婆!外婆……」但一次又一次,我哭暈了又醒,醒了又哀痛暈厥,卻仍然沒有聽到外婆像往日一般親切回我應我的慈祥聲音。我好傷心,不停地自言自語:「外婆,您是在生我的氣嗎?」
我默默地跪著向外婆懺悔,我向外婆稟告我一定會自己自動把兩隻小腳裹好纏好,然後來到墳前祭拜,以告慰她老人家在天之靈。
我低垂著頭,含著盈眶的淚水。我想:「我這一生,真能這樣辜負外婆的親情與愛心,就只一雙小腳而已。真能這樣讓老人家區區一點心願落空嗎?就只一雙小腳而已,不是嗎?我真的太不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