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的同本異譯有四譯或五譯的說法。實觀的《藥師經義疏》倡四譯說:(一)宋孝武帝大明元年(西元四五七年)丁酉,沙門釋慧簡於秣稜(江蘇、江寧縣)鹿野寺譯出,名為《藥師琉璃光經》,亦名《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此經自《大灌頂經》第十二卷抄出。
(二)大業十一年(隋煬帝、西元六一五年)南印度羅囉國(此據《開元錄》與《貞元錄》;《大唐內典錄》與《翻經圖紀》則云為北天竺烏場國沙門達磨笈多及法行、明則、長順、海馭等譯,在東都(洛陽)洛水南上林園翻經館重譯,名為《藥師如來本願經》。
(三)唐代三藏法師玄奘在京師(長安)大慈恩寺翻經院譯出,乃為現今之流通本。據《內典錄》所載,可能為貞觀年間翻譯,但《開元錄》及《貞元錄》則以為是永徽元年(西元六五○年)五月五日所譯,沙門慧立筆受。
(四)沙門義淨於和帝(唐中宗)神龍三年(西元七○七年,此年九月改元景龍)丁未於佛光寺內翻譯《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二卷。此經上卷總明東方藥師七佛淨土,下卷特明藥師琉璃光佛淨土及其本願功德。與玄奘的譯本約略相同。
比較前後各本,或簡或繁文辭雜糅,傅之後徒或生疑惑。而唐玄奘的譯本,在譯文上咸認較為恰當,故成為流通之版本。
東晉之帛尸梨蜜多羅所譯之《灌頂經》第十二卷,一名《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與《藥師琉璃光經》同本。據實觀的《藥師經義疏》謂有九卷《灌頂經》,即(一)、《灌頂二千神王護比丘咒經》。(二)、《灌頂十二神王護比丘咒經》。(三)、《灌頂三歸五戒帶佩護身咒經》。(四)、《灌頂白結神王護咒經》。(五)、《灌頂宮宅神王守護左右咒經》。(六)、《灌頂塚墓因緣四方神咒經》。(七)、《灌頂伏魔封印大神咒經》。(八)、《灌頂摩尼羅亶大神咒經》。(九)、《灌頂召五方龍王攝疫毒神咒經》。而十二卷《灌頂經》是加上(十)、《佛說灌頂梵天神策經》。(十一)、《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十二)、《佛說灌頂拔除過罪生死得度經》等三卷。但《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一卷是後漢靈帝光和年中(西元一七八——一八三年)支讖所翻譯的。而《佛說灌頂梵天神策經》有人以為是疑偽經。所以《灌頂經》的後三卷有可能是帛尸利蜜多羅的後人所附加。而十二卷《灌頂經》是《開元錄》所記載,因此判斷開元時代前所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