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佛教的優異點—特好之處
宗教很多,好處都有,然佛教有特別好而不同於他教的地方,我們應當平心靜氣的說,不可胡亂說人家壞,比如基督教的財施,也可以使人快樂,也是布施的一種。但是佛教有三個主要點不是其他宗教所能具足的,就是真善美都齊全了,其他有一部份善和美,但是缺少真,外道最多只有一部份,所以也只能達到部份的解脫。
1真—諸法實相
2善—自發善
3美—法喜道樂
事裏更非要「究竟解脫」不可了。我們研究學問為的是真,應用科學為的是善,音樂、藝術、娛樂小說繪畫為的是美。社會人士大家匆匆忙忙,就為的求得最後的究竟解脫,社會如此,學佛就更加如此了。
我們現在來看佛法是否合於這四點:
(一)佛教告訴世人的,教徒修得的,開悟的,就只是發展「諸法實相」世上的本來現象,決不東拉西扯,不牽強附會的,佛法是合於上述之第一條真」。
(二)佛法對第二條也符合。像修菩薩行的,大慈悲,化娑婆為淨土的大善精神固然不必談,就是單將個人自己照佛法去修持所得的善,已經是了不起的了。有修行的人由不好不圓滿的狀態中改變過來,那怕有一點修持就能改好一點,這是由內心出發的自然改進,沒有修持前如果有「自發」的行為,必定多是屬於惡的,要行善事除非是受了管制不能不如此,決不是隨意行善的。但是修持之後,「自發」的行為反而是善事,違心的不自發的反而是惡事,反而是勉強,由此可以說明佛教也自然的合於第二點「善」。
(三)我們佛教裏,美境無窮,修持的時候,內心有特殊的快樂感覺,佛法裏因了正確知見參悟之後的快樂,是難形容的,所以俗語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閻王老子管不了也」。心內自發的道樂和法喜,確是不能形容的,像佛成佛的時候內心的和美,將一切環境都改為極端的優美,世間任何美都無法相比,故由「美」的這一點看,佛教也正符合。
(四)再看第四點,學佛知道世界上的真理,一切不執著,破除疑惑,不再受騙,已經減去了部份的煩惱,不糊塗的煩惱,而且又能自發做善事,造好因,就不會遭到煩惱的結果,內心有一種極端良善平靜的感覺,久而久之,就成了「常樂我淨」,當然也就究竟圓滿解脫,再沒有超乎他之上的了,所以學佛成佛正是得到一個至高無上的究竟解脫,完全合乎上面所講的第四點。
諸位!佛理確是至上圓滿的,短短的時間不能講得詳細,希望諸位聽聞之後發心,多聞多行多學多研究!(完)
民國四十六年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