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法不同於哲學上的唯心論
一般人總以為佛法是唯心論的,在這辯證唯物時代,已經失去它的存在價值。其實哲學與佛法,有本質上的不同。前者的根本問題,在於研究存在與思維的關係;而後者則在於證到真如實相,以解決生死為主題,原不必混為一談。但人們既有這樣誤會,我覺得有申述一下的必要。
佛法說真俗二諦,就真諦方面講,照而常寂,本無可說;就俗諦方面講,寂而常照,無法不備。我們研究唯心唯物,必先將「唯」字搞清楚。唯就是「為主」的意思,也就是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問題。佛法所說,根塵(物)和合方生六識(心),以及「心本無生因境有」等說法,正說明人的認識是客觀事物的反映,物是第一性的,心是第二性的,是存在決定意識的。不過就思想有其主觀能動性的積極作用方面來說,佛法便有「唯心所現」的說法;但佛法所說的這個「唯心」,正指出它唯是主觀的妄想分別,教人不要上當,要徹底加以破除。這就是佛法的唯心和西方哲學的唯心(誇大的觀念論)絕對不同的地方。此外,佛法就存在與思維關係的密切來說,而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心物共說的教理和即心即物、心物不二的說法,那麼佛法又像是亦心亦物論。但因為心和物都是運動變化、生滅不停的假相,而說「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中論),那麼佛法又是非心非物論。可見佛法說心說物,原無定法,它的目的總在使人破除主觀的分別執著而歸到客觀的真實。既一切不立,又一切不廢,空有齊資,縱橫無礙。所以光說佛法是唯心論者,對佛法是不夠了解的。
(二)不是單純的「勸人為善」
也有人以為佛教無非是「勸人為善」而已。這一看法,實似是而非。誠然,佛教是講究為善的,因為它本來大無不包,細無不舉。由於人們貪瞋痴慢、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為太多太深,所以不得不用五戒十善來作對治。但問題在於佛不但勸人為善,更重要的是在教人為善而不住著於善,也就是說,為善要有大公無私的「忘我」精神,方能達到覺悟的目的,否則雖有作用,終不徹底。這卻不是一般人所能知道的了。
(三)不是消極逃世
「學佛是消極逃世的」,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實際上,人的身體既是物質,當然還得以物質來維持生活。因此學佛的人,是照樣穿衣吃飯,照樣生產工作,而且應該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勞動觀點,不過就在日用生活上加上一個覺照,不做違法亂紀、自陷苦惱的事,作到「不離佛法而行世法,不離世法而證佛法。」所以六祖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法華經也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又說:「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不但如此,學佛的人,要處處不忘眾生。華嚴經說:「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這正是要聯繫群眾,依靠群眾的群眾觀點。維摩詰經說:「為眾生趨走給使。」又說:「負荷眾生,永使解脫。」這又是佛法自我犧牲的服務觀點。可見學佛絕不是消極逃世。至於大乘佛教四攝六度,悲智雙運,入世救世,自度度人的精神,更是人間佛教的光輝典範。同時,學佛的結果,定力堅強,自能履險如夷,增長膽力;慧力明朗,自能觀察微妙,應付寬綽。在人事日用上,在學問研習上,在服務群眾、利益眾生上,都能得其大用,形成了偉大的、積極的、光明快樂、自在平等的人生樂趣。從前有人說過:「學佛是在證悟到法性空寂,法相如幻,然後有事可做,然後可以做事!」真可謂一語破的,恰到好處。誰說學佛與現實人生不相結合呢?
不過學佛也有消極的地方,那就是對於世間一切聲色貨利,五欲境界,平平淡淡。不過這種消極,正是準備大積極的一種手段啊!先哲所謂:「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
(四)不是神道設教
佛法完全是一種純理智的信仰,是活生生的講理性實踐的應用學問。它所說宇宙人生的一切問題,完全是從實證的智慧中所流出,與愚昧盲從、不可理解的邪說根本不同。其所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的平等觀點,以及由意識的活動而自作自受的因果法則,更是與宗教家創世主權高於一切的迷信說法完全相反。佛教的所謂佛和菩薩,是能以佛法來自利利人,肯犧牲自己,為人民、為眾生而服務,在不同覺悟程度上的人的代名詞。可是由於千百年來民間習俗的影響,一切愚昧無知、荒謬怪誕的邪道百神,無不附會於佛,這不但埋沒了佛教的偉大真理,也迷糊了世人對佛教的正確認識,我們不能不為佛教大喊冤枉。至於歷來學佛者本身的腐敗、墮落,以身謗法,造成了社會一般人士對佛教發生不良的印象,這不是佛教的問題,而是佛教徒本身應負的很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