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 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惹姦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 法,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世間物各有主,凡未經他人許可,私自盜取 他人財物,或非法強求,都屬於偷;偷亦是生死根本之一,故應當戒除。佛言:若果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致隨其業力所牽,生死相續不斷。否則,諸修行人, 原本志在超出塵勞,今因偷心不除,何止塵不可出,反而墮落邪道;即使具有世智辯聰,又能修習有漏禪定,如不斷偷,亦難幸免墮落。
「上品」,指禪智勝於偷心的人,則墮落精 靈一類;盜日月的精華,竊山川的靈氣,附山托水,惑人祭祀,如山精海怪等,為妖怪的領袖。「中品」,是禪功智力與偷心相等,則墮為妖魅,即魅魑魍魎,盜人 物的津液,竊山川的潤氣,伺機作孽。「下品」,是偷心勝於禪定,則墮為邪人,個性邪僻,每為精靈所附,妖魅所迷,誑言欺世,詭異惑俗。
此等鬼怪,亦各有徒眾,邪知邪見,邪言邪 語,欺世盜名,受人供養,各各自謂,己「得上人法」;上人之法即是菩薩法,以菩薩居聲聞之上故。尤其是佛滅度後,末法時期,此類鬼怪,或潛跡於都市人潮 中,或藏匿於偏僻郊野之間,妖言妖行,稱善知識。或自言是佛菩薩再來,散播謠言,或言大水將至,應急避之;或言世界末日,大禍臨頭,要擇地搬遷,誘惑無知 無識的人,令人恐怖,對現實環境,失去信心而求助於他,乘機騙取金錢,使遇上他的人,家財為之耗散。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云何賊人,假我衣服,稗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佛制比丘乞食的原因,目的是令人捨棄貪 心。因為貪心是根本煩惱之一,不除貪心,絕對不可能成就菩提。佛制比丘,不得自己烹飪熟食,必須循方行乞的意義有四:一福利眾生:因為三寶是世間最上福 田,乞食能令施者種福故。二折伏憍慢:乞食可令貴族出家的人,折伏昔日驕慢的習氣故。三知身是苦:佛制乞食之法,次第行乞七家,若不得飲食,便應受饑餓, 令知身是苦本,而精進辦道故。四除滯去執:小乘人執著,滯留深山,離群獨居;故佛制乞食,令深入社會,接近大眾,以便隨緣教化眾生故。因為比丘受供完畢, 必須為齋主說法,以法施回報眾生的財施。
據說:佛在世時,有一位初出家的比丘,雖 然沒有學問,但很用功,有一天,接受一對老年夫婦的供養。齋畢,夫婦倆敷設高座,請比丘登座說法;自己則跪在座下恭聽。初學比丘,既未多聞佛法,又缺乏口 才,苦苦思索,不知如何說好,不覺脫口而出:「苦呀!」夫婦倆聽了,覺得比丘說的很對,自己年老無子,又疾病纏身,實在太苦;於是叩頭禮謝,請師父繼續開 示。可憐初出家的比丘,想了半天,仍然不知,應該說些甚麼?但夫婦倆卻非常虔誠地等待著,不禁著急起來,大聲的說:「真實是苦呀!」說罷離座,急急跑回精 舍。豈料,年老的夫婦聽了,卻共同進入沉思的回憶中,想起貧窮困苦的童年,想起命運坎坷的少年,再想起艱難奮鬥,辛酸勞累的壯年,又想起現在眾病煎逼,年 老無依的晚年,啊!自己的一生,都是與苦結下不解之緣,想呀,想呀,終於給他們想透了人生真實是苦的真諦,結果,斷見惑,證初果。正當他們法喜充滿,舉頭 謝師時,己經人去座空,唯有匆匆趕去精舍,當面禮謝法乳之恩。
正在一角靜坐的初學比丘,見他們趕來,雙 雙拜倒在前,以為又是請求他開示佛法,心裡一急,突然靈光一閃,無漏智慧立即顯發,斷盡見思煩惱,證得阿羅漢果。竟然辯才無礙,滔滔不絕的為他們講解人生 真理,令他們知集是苦因,慕滅修道;而夫婦倆也因聖人比丘的開示,激發善根,立刻捨俗出家,修學佛法,終成聖果。如果初學比丘,不實行佛制乞食,就失去度 脫這對夫婦的機會,而自己的道業,也不會被逼速成,由此故事證明乞食,的確是可以隨緣教化眾生,利己利人。
還有乞食,一可以永除貪欲,令知止足故; 二可以永斷諂曲,無希望故;三可以現離眾苦,無追求故;四可以所在安樂,無積聚故;五可以遠離恐怖,不畏盜故;六可以道業易成,無顧戀故。有如是種種因 緣,故佛制比丘實行乞食,即使是日無供,也不應自己烹飪熟食。由於饑餓因緣,令知有身是苦,而此無常苦空的色身,只暫時寄居三界而已,終非故鄉;猶如旅泊 之人,必須回家。在陸地投宿曰旅,在水上住宿曰泊,出家人寄居三界,等如旅客投宿旅泊,應該精進辦道,求一生成就,希望有朝一日,子縛既斷,果縛亦滅,即 可超越三界,一去不還,豈可為此暫時寄居三界的殘軀,貪求名聞利養,愚惑眾生?
「云何賊人」以下,是佛痛斥冒充弟子,形 似出家,心不入道的人,假借僧服,以助其經營貨利,販賣如來,破壞佛教;或將佛法作人情,以套取他人的供養;或非法說法,法說非法,炫惑世人,卻說是真正 的佛法。對於真正出家修行,具足比丘戒,三衣一缽,不積蓄金錢的佛弟子,反被誹謗,視為小乘;而身披袈娑,經營貨利,販賣如來的賊人,卻妄自稱為大乘菩 薩。由於以假亂真,令無量眾生,真假莫辨,心生疑惑。或誤信邪說,或起邪行,結果,此等賊人,弟子與師,都要墮落無間地獄。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決定心,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燃香一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道,是人於法,己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此是佛教比丘,捨身懺悔。佛滅度後,末法眾生,障深智淺,如有出家二眾,發大乘心,決定捨諸有為,欲想從耳根進修如幻三摩提者(即修習首楞嚴王大定的人)。能於如來聖像前,在自己身中,燃燈、燒指、或燃香一炷,以供養佛,必仗佛力加被,銷除宿業。
「無始宿債」,是指眾生自從無始時來,因 貪心偷盜他人財物,所欠負積累的業債,「揖別」意即永辭,「世間」指三界,「諸漏」指見思二惑,憑此捨身懺悔的功德,即可酬還完畢無始業債,而能長期揖別 有漏世間,永遠脫離見思二惑,不再漏落三界受生。雖然一時末能明了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但對佛果菩提之法,已經有了進取的決心;終有一天,成等正覺。若然不 燃燈燃香,捨身供佛懺悔,則宿債未清,雖得無漏,還要受報;如紫金光比丘尼,已證聖果,仍為阿闍世王污辱,即使己成佛道,也要來人間酬其宿債。
「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是佛引自己作 證。據傳記說:昔日舍衛國,毘蘭邑,阿耆達王,請佛與五百比丘,到王宮結夏安居,接受三個月的供養。國王非常恭敬,每日親自入廚,督促廚師設齋供佛及僧。 至第七日,為魔所惑,在內宮耽戀五欲,竟然忘記供佛的事,宮人未奉王令,不敢擅自設供。當時有一馬夫,減半馬麥,供佛及僧,如是三月期滿,解夏回精舍時, 王始記起,立即設齋供佛,求哀懺悔。
阿難問佛因緣,佛言:過去毘婆尸佛,受王 供養,佛僧食畢,為病比丘,取一份供,途經梵志山,梵志聞香心生妒忌,惡口罵言:「此禿頭應食馬麥,何與其甘饌」;當時梵志所教的五百童子,亦隨其師口出 惡言,唯獨其中有二人說:此等大德,誠應受人天供養。當時的梵志,就是釋尊的前身,五百童子,即今的五百阿羅漢,讚佛二人,是現在的舍利弗與目建連,彌勒 菩薩,就是當時的病比丘。因宿世作此口業,今雖成佛,尚且不免受報,何況盜他人財物,或食眾生身分,豈可幸免,不受報應。所以修行人,非捨身燃燈燃香,供 佛懺悔,仰仗諸佛威神之力,銷除宿業不可。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佛命阿難,轉教末法眾生,若想修習成佛的大定,應先斷婬,次斷殺,後斷偷。因為婬能障定,殺傷慈悲,偷者負債,都是障道因緣,非斷不可。無論古今諸佛,皆以斷偷,作為公開教誡眾生的清淨而又明確的訓導。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喻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佛以譬喻,說明偷盜的過失。若不斷偷,以 偷盜之心而修禪定的人,猶如有人用水灌入破漏的瓶中,欲想其滿,縱然經過塵沙劫數這麼長的時間,終不可得。「卮」是承酒之器,漏喻偷心,水喻定慧,如不斷 偷,而入三摩地,欲得成就定慧,猶如用水灌入漏卮,欲求其滿,縰經塵劫,終無平復。
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蓄,乞食餘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作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釋尊勸導修定的人,應捨棄貪瞋痴慢及名利 之心。因為殺盜婬的行為,皆導源於人心的貪瞋痴,特別是貪心。由於貪利者奪利,所以社會上處處都有損人利己的人;由於貪財者謀財,所以社會上關於明搶暗 偷,謀財害命的新聞時有所聞;由於貪名者盜名,故社會上常有沽名釣譽,自讚毀他的事情發生;由於貪色者劫色,故社會上充滿非禮、強姦、輪姦種種罪惡行為; 由於貪食者殺生食肉,盜取生物的性命,故社會殺風熾盛,殺家禽,殺走獸,殺海產,殺敵人,殺親人,甚至殺害自己;使社會充滿奸婬邪盜外,還要互相殘殺。因 此,佛教修行人,要捨貪。一個持戒清淨的比丘,除了三衣一缽外,一分錢,一寸衣,亦不積蓄;即使次第行乞所得飲食,多餘的亦應佈施給饑餓眾生,以斷除貪 心。
「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是教捨憍慢心,因為佛性平等,一切眾生,皆是未來諸佛,應該恭敬禮拜,不可輕慢。
「有人捶罵,同於稱讚。」是教捨瞋,雖然被人捶打怒罵,亦應視同讚歎,歡喜接受,不生瞋恨。
「必使身心,二俱捐捨。」是教捨身,亦即 捨痴。一般愚昧眾生,於自身執為實我,於身外之物,執為屬我所有,每為滿足個人的佔有慾而貪,貪不得就欺騙奸詐,強奪巧取,明搶暗偷,偷他人私有的財物, 偷社團公有的物品,偷十方常住所有的僧物,如是窮年累月,多生多世,由偷心而欠負的業債,必須償還,三界尚且不可出,何況佛道?因此佛教人捨棄貪瞋痴,斷 除我法二執,外財固然要捨,連自己身命的內財亦捨,視自己的「身體骨肉」,與眾生所共有,而能實行佈施內外之財,廣作佛事,心捨身亦捨,身不偷心亦不偷, 方可成就不偷之心。
「不將如來,不了義說」等四句,是教捨 名,不了義說是佛權巧方便施設的小乘教,而諸佛教化眾生之目的,是欲令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的知見,皆共成佛道。猶如本經所顯示的如來藏性圓三諦理,正是 了義大教。欲修証此了義大教,當戒婬,戒殺,戒偷,還要斷除貪瞋痴慢,使身心清淨,成就無我大悲精神,捨巳濟人,自利兼他;不應該以如來方便所說的不了義 教,作為解釋不實行大乘佛法的理由,以維護自己的過失,令初發心學佛的人,發生誤解。不婬、不殺、不盜是身清淨;不貪、不瞋、不痴、不慢,不求名利,不維 護己短,是心清淨;身心皆清淨,必然得證圓通,故:「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如我所說」以下,是結成分辨邪正的原則。末法時期,若果有人如佛前面所說:修三摩地,先斷婬,次斷殺,後斷偷,不欺世盜名,不曲解佛意,不文過飾非,才是真正的佛子,即等如是佛所說,否則,持相反的意見,唱相反的論調的,就是屬於魔鬼的話,不可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