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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書籍 -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 玅境老和尚

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八

[日期:2011-02-20]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玅境老和尚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辛二、勸行 壬一、忍辱離相勸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這以下,是勸行:勸學習般若波羅蜜的人,不要停留在文字上,應該實際修行般若法門。第一段是「忍辱離相勸」,勸我們這樣修行。前邊一開始,在六波羅蜜中,舉布施波羅蜜──「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在勸行這裡,單獨說忍辱波羅蜜。因為忍辱波羅蜜不容易行,勸我們這樣學習。

「忍」,就是不管遇見如意、不如意的事情,心能夠安住不動;不因為如意而心裡激動,生大歡喜,不因為不如意而心裡憤怒,心裡還是原來和平寧靜的境界,這就叫做忍。

忍,有生忍、法忍,無生法忍。「生忍」:對於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或蚊蟲的傷害,都能夠忍受,這叫做生忍。「法忍」:是對身體的老、病痛、或者寒熱這一切的事情,能安住不動,叫做法忍。如果有般若的智慧,觀察生忍、法忍都是畢竟空不可得,那稱為「無生法忍」。無生法忍就是已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一般的生忍和法忍,還沒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

現在說的「忍辱波羅蜜」,就是遇見一切順心、不順心的事情,都能用般若波羅蜜的智慧,觀察忍不可得、是畢竟空寂,所以名為波羅蜜。

說到忍這件事,佛法是重視智慧的。當你學習了佛法,按照佛法思想,在眾生的世界,弘揚佛法、廣度眾生時,遇見了種種的困難,還能用般若波羅蜜,在內心裡面化解一切的煩惱,而思想不受影響──就是原來那個廣大的、偉大的菩提心的願力不變動,這才叫做忍。

「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如果忍辱的時候,沒有般若波羅蜜,那不叫做忍辱波羅蜜。

「何以故」:什麼原因非忍辱波羅蜜呢?若沒有般若智慧在忍辱上發生作用的話,那個忍辱不叫做波羅蜜,什麼理由呢?

這下面舉佛本生──就是過去世行菩薩道時的一件事作例,表明有忍辱波羅蜜的境界。佛又招呼「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譬如我過去世為歌利王用刀劍割截身體的事情。

歌利王,翻到中國話是惡生王,這個王很暴虐、不講道理。這是有一個因緣的:釋迦佛往昔是個忍辱仙人,在深山裡面修行。歌利王帶著宮女,到深山裡遊玩,王疲勞了就在那裡休息;這些宮女離開了王各處跑,看見忍辱仙人;忍辱仙人見這些女人來,就為她們說法。經過一段時間,王醒過來,沒看見這些宮女,就拿著劍各處找。一看見這群女人,圍繞這個修行人,心裡就憤怒,問仙人:「你在這幹什麼?」「我在這裡修行忍辱。」

國王問:「你有沒有得四禪八定?」「沒得。」「沒得!而在這裡看女人,這是不對的!你說你行忍辱,試一試你忍不忍辱?」王就把他的鼻子割掉了、把耳朵也割掉、又把兩隻手、兩隻足也砍掉,看這個仙人的臉色不變。當然這是忍辱的境界,因為他心不動!

為什麼能夠臉色不變呢?「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因為那時候,忍辱仙人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了;這四句總而言之就是無我相,不執著色受想行識裡有我,也不執著色受想行識是真實性。這也就是他能觀察:我不可得!色受想行識不可得!這樣觀察的結果,他的心不住於眼耳鼻舌身意、不住於色受想行識;所以王在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上,動刀劍割截時,仙人的心因不住於這裡,能住於無色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的境界,不感覺到有這件事,所以心就能不動。當然,他應該是有禪定的功夫,再加上般若智慧,所以能夠「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像我們平常人,心不能在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受想行識住,不能安住在離一切相的地方;心一直地在眼耳鼻舌身意、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法這裡活動,而這地方是有「土匪」的。我們在眼前的這一切境界分別時,不是貪就是瞋,不是瞋就是貪,虛妄分別、種種戲論;若不如意,心就苦惱,如意,心就歡喜──心隨境轉!

現在這一位忍辱仙人的心,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能照見一切法不可得,心就在不可得那地方相應;歌利王是在色受想行識,在地水火風這地方動刀,仙人心裡因無住,所以能夠不憤怒。

《大智度論》上說:得無生法忍的八地菩薩,他的法身,凡夫是不能接觸的;他若來同我們見面,就是化身的境界。當眾生用刀用劍殺害他的身體,就像割草、割泥似的,在他的心裡,什麼事沒有;也就是般若波羅蜜的境界,能這樣子!

當然,這是要長時期的聞思修,有止有觀,觀一切法、觀色受想行識,無我無我所、畢竟空。奢摩他成功、加上毘缽舍那也成功了,那就是得無生法忍的菩薩,這時才能有這個境界,這就是般若的力量!

在這些苦惱的境界裡,有般若波羅蜜的時候,苦即非苦,苦不可得!所以我們佛教徒,不管是在家居士、出家的法師,都應該修學般若波羅蜜。說是:「我要不失本心!修行沒有用。」光是注意本心,若沒有般若波羅蜜,割截身體的時候,能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我看不能。為什麼不能?因為沒有般若的智慧;沒有般若智慧,就不能照見五蘊皆空;不能照見五蘊皆空,就是生死凡夫;生死凡夫不要說用刀劍,蚊子咬都受不了。

《般若經》這一段,是舉一個事實,勸我們要這樣學習《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才辦得到的。

這底下說「何以故」,是提出問題,為什麼那時候刀劍割截我的身體,而我心裡不取著人我相,也不取著法我相,能離一切相?為什麼能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心離一切相,當然這是指成功的人。我們靜坐的時候,心想要離相,而辦不到,就是有種種的虛妄分別現前的這個問題;當然這是要長時期的訓練,不是一下子會成功的。

「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我在過去做忍辱仙人的時候,歌利王用刀劍一節一節支解我的身體時,我若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眼耳鼻舌身意是我,應生瞋恨。

所以這就看出來:修行,非要修無我觀不可!只是坐在那裡修止,看自己這一念心明靜而住,沒有般若,是不能得解脫的。

對於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這件事,一般不修行的人也是很模糊的。只有印度的外道,可能經過學習理論,也可能得了禪定,在禪定裡邊觀察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所。一般人,沒有學習這種言論,一天就在色聲香味觸上活動,只是在語言上這樣用──這是我。究竟什麼是我?也沒太認真觀察。若是經過學習,自己也用功,這時候思想會轉變。

舉個例子,譬如說:初開始靜坐,因為腿疼所以不會昏沈,等到腿不疼,心裡就是妄想或昏沈。若這關過去了,腿也不疼,心也不妄想、不昏沈,止修得合適時,生理上會有變化。什麼變化呢?不感覺到有身體了。而不感覺有身體的這個是誰?這個地方有事情的!那就是靈明的本心現出來了。若不用功修行,只是向外攀緣,哪裡能感覺到有靈明的心呢?是承認有心,但印象不那麼清楚。

若靜坐達到這程度,不感覺到有身體、房子、座位;只有內心的明了性,湛然常住。這時候,你自己問一句:誰是我?你想一想就知道:地水火風不是我,因為地水火風是由外在飲食所滋養的,有時候胖、有時候瘦。但是靈明的明了性,在那裡「寂而常照,照而常寂」,這個是誰?你可能說:「這就是我!」所以經論上說執著我,多數執著「識」是我,「色受想行」是我所。

若不學習《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又不學習《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鳩摩羅什法師翻譯的《大品般若經》,也不學習《阿含經》,你知道無我嗎?我看:你不知道!你可能因為修行了,「我見」更厲害,我見更厲害時,是沒有般若波羅蜜的。可能還有些誤會:我靜坐的時候,身體沒有了,那不就是空嗎!

在天台智者大師的《法華玄義》上說:有人靜坐達到這個境界,就認為自己得無生法忍了。為什麼會有這種誤會呢?因為沒有學習佛法!實在這只是感覺──身體沒有,身體空了──而已,眼睛睜開,身體還是在,這不是「照見五蘊皆空」的空;那個空是般若波羅蜜的智慧,不只是感覺。但是若不學習佛法,是不知道這件事的!所以,執著有我這件事,不修行的人也無所謂,有我也沒有關係;但是修行的思想上有變化了,就不是像我們一般的這種想法。

現在說「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這表示若執著「我」就有這個過失。不要說用刀殺害,若是用功修行,而被人貶斥:「你是裝模作樣,沒有修行!」這句話可能是誤會,也可能是有意考驗一下,看你有沒有修行?若讚歎了就生歡喜,貶斥了就憤怒;就知道你修行還是很膚淺的。如果你有智慧,就會反省自己:「對的!我還和一般人一樣:讚歎就歡喜,貶斥就不歡喜!說我沒修行是對了!」

執著有我,有什麼問題?就要保護「我」!嚴重的時候,是要殺別人來保護自己的;所以執著「有我」時,會造罪;若「無我」,被殺害時,還能發大悲心救護眾生。剛才說的這幾部經論都是讚歎無我的,所以應該修無我觀!

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那時自然是應該憤怒,不能忍辱了;也就表示沒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所以這地方勸我們修忍辱,還要與般若的智慧相應!

前面說「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是勸我們布施時要有般若的智慧,布施才是波羅蜜。忍辱時有般若的智慧,就是忍辱波羅蜜。勸我們要這樣學習用功的。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釋迦佛修忍辱不是一世,佛告訴須菩提:我念過去,曾經有五百世做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在那麼長久的時間內,也都是修無我觀成功了。

我執有分別我執、俱生我執;從聲聞法說:修無我觀先斷分別我執,繼續修至阿羅漢才斷除俱生我執,這要很長一段時間的修行。從十地菩薩來論:從初地、二地、三地,乃至到第八地──分別我執、俱生我執才都斷掉了。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這以下,就是勸我們要這樣子,才算是忍辱波羅蜜,能超越凡夫的境界。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佛招呼須菩提!菩薩應該要離我相、離法相、離非法相,離一切相而還要發大悲心、無上菩提心──發無上菩提心上求佛道,發大悲心下化眾生,但還是離一切相的。初開始學習離一切相,還是凡夫菩薩。成功了得無生法忍,是初地菩薩以上了;這時候,發大悲心,能離眾生相;發無上菩提心,能離一切法相、非法相;因為是聖人,有無分別智,所以能和諸法如相應了,那個時候就是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初開始學習時,要修奢摩他、毘缽舍那,訓練自己不在色聲香味觸法上執著真實有;就是觀察色聲香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意一切法都是如幻如化、如夢中境、如水中月,是有而不真實;然後再觀察這些不真實的一切法,都是自性空、畢竟空!那麼,心就能離一切相了,這就叫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若住色聲香味觸法,生什麼心呢?就是生貪瞋癡煩惱了,我們沒有修行的人,就在色聲香味觸法虛妄分別,這叫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現在是佛教徒了,要學習聖道,怎麼學呢?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就是不要再虛妄分別了。

「應生無所住心」:生就是發動,要時時地發動般若智慧,觀察色聲香味觸法,是如幻如化、是畢竟空!這樣,般若的智慧就建立起來了!

這也不是很難的事情,當然就是要學習《中觀論》、《大智度論》、《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學習《瑜伽師地論》;這樣子,清淨的智慧生起,就會知道怎麼樣建立自己的般若智慧。知道方法了,然後在日常生活中常這樣訓練自己,今天也做、明天也做,一方面靜坐、一方面經行,也經行、也靜坐,就是這兩個威儀;這樣有奢摩他、也有毘缽舍那,長時期的訓練,慢慢地般若智慧出來了,那就是聖人了!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若是心在色聲香味觸法上,虛妄分別,那就不能安住在般若波羅蜜勝義諦上了。聖人的心能離一切相,安住在離相的第一義諦,所以於一切法心不執著──住最上捨!住最上捨,就是心裡不著一切法。而我們在色聲香味觸法上虛妄分別,那就不能安住第一義諦,不能與般若波羅蜜相應,也就是凡夫境界了。

這底下引證。「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所以佛說,發無上菩提心的人,要學習聖道,不要在色聲香味觸法上虛妄分別,執著這都是真實的。執著真實就是凡夫,執著這是真的、那也是真的,然後貪瞋癡都來了。所以菩薩行菩薩道,不應在色法上虛妄分別,要正憶念、如理作意,這樣子行布施,有般若的智慧,也不離無上菩提心,就是向「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這條路來了。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說發無上菩提心,應離一切相;修行六波羅蜜也是離一切相。那若是離一切相,什麼都沒有了,也沒有凡夫,也沒有聖人,那還修六波羅蜜幹什麼呢?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佛告訴須菩提,若離一切相,為利益一切眾生,應該這樣布施。因為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修布施,才能利益眾生;如果沒有般若波羅蜜的智慧,心裡還有執著,所做一切事都是利益自己,那就不能說是利益眾生。所以發無上菩提心的人,應該這樣無住──能離一切相,與般若相應的布施,利益一切眾生;利益一切眾生,也就得無上菩提了;這是自他兩利的事情。

怎麼叫做離相呢?「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這就是離相!眼耳鼻舌身意也是離相、色受想行識也是離相、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也是離相,修四念處也是離相,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是離相。這樣子,能一切時一切處都能與般若波羅蜜相應,那就是無相。

「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一切法都是自性空的,所以都是離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利益一切眾生的時候,觀眾生也是不可得!若這樣修六波羅蜜,能利益眾生;如果認為有眾生可度,那就還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個生死凡夫,不是行菩薩道了。

【書籍目錄】
第1頁:一、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2頁:一、前輯.前言
第3頁:一、金剛經講記‧釋經題 第4頁:一、金剛經講記‧敘傳譯
第5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一 第6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二
第7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三 第8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四
第9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五 第10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六
第11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七 第12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八
第13頁:二、前輯.正釋經文.九 第14頁:二、前輯.正釋經文.十
第15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一 第16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二
第17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三 第18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四
第19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五 第20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六
第21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七 第22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八
第23頁:三、前輯.正釋經文.十九 第24頁:三、前輯.正釋經文.二十
第25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一 第26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二
第27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三 第28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四
第29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五 第30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六
第31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七 第32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八
第33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二十九 第34頁:四、前輯.正釋經文.三十
第35頁:五、前輯.問答.一 第36頁:五、前輯.問答.二
第37頁:五、前輯.問答.三 第38頁:五、前輯.問答.四
第39頁:五、前輯.問答.五 第40頁:六、金剛般若波羅密經冠科
第41頁:六、後輯.前言 第42頁:六、解釋經題
第43頁:七、後輯.入正文.一 第44頁:七、後輯.入正文.二
第45頁:七、後輯.入正文.三 第46頁:七、後輯.入正文.四
第47頁:七、後輯.入正文.五 第48頁:七、後輯.入正文.六
第49頁:七、後輯.入正文.七 第50頁:七、後輯.入正文.八
第51頁:七、後輯.入正文.九 第52頁:七、後輯.入正文.十
第53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一 第54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二
第55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三 第56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四
第57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五 第58頁:八、後輯.入正文.十六
第59頁:八、後輯.入正文.十七 第60頁:九、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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