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自從踏進佛門後,對於釋尊的遺教,有著很強烈的認識。以為凡佛所說的法要,五就是五,十就是十,我們只能在五與十範圍內,加以演繹或詮釋,卻不容自作聰明,任意增減一字。否則,必得謗法誣佛的惡報。
因此,我每逢起草一種佛法論著的時候,必先至心懺悔,求佛加被,使我所說的能上契佛理,下契群機。
「論地藏經是佛對在家弟子的遺教」一文,在五年前,即想從事著述。然而屬稿四次,均未愜意,延擱者屢,用是勤自懺悔,至第五次,始得勉強成書。這是我寫本論的經過。
本論重點,是在說明菩薩行是大乘佛法的重心所繫。佛在靈山會上一再宣說:「菩薩為法王子,能荷擔如來家業。」期望是何等的殷切!
說到如來家業,沒有別的,祇是「犧牲個己,普度眾生」八個大字。
怎樣叫犧牲個己?小則衣食金銀,大則國城王位,手足頭目,有人來乞,皆應施捨。
怎樣叫普度眾生?歌臺舞榭,屠坊淫窟,乃至無足多足,天空海底,皆去化度。
我們不應小覷了這八個大字,試問林林總總之中,除釋尊外,那個能做到?
菩薩欲成就這種大行,不是一蹴可及,要從無量劫來,勤懇發願,修習復修習,像地藏菩薩,是人們學菩薩行的一個最好榜樣。
釋尊於涅槃前夕,在忉利天宮,當百萬人天之前,宣說這部地藏本願經,是有其深意的。
我有鑒於此,因發願著論,略加引伸。但自愧智慧淺薄,業障深重,未能契機契理,時用滋懼!
當本論問世時,很榮幸地嘉義佛教會,首先重印一千冊結緣外,還請菩提樹主編朱斐居士代講本論。
香港佛教同仁,也翻印了一萬二百冊,勝緣如此,更令我悲欣交集,惶悚莫名!
港版籌備付印時,我在第七章結論後面,增補了一段文字,作為總結。其最後一段,我認為是大乘佛法的重要關鍵所在,故不憚費辭,重引如下:
以出世的精神,作入世的事業,不求名,不爭利;不委過,不卸責;常反省,勤懺悔;樂善好施,怨親平等;少欲知足,安貧守道;為眾生而服務,為萬世開太平;雖不能至,心竊嚮往之,菩薩如是,其庶幾焉。
這是大乘佛法的極則,願與在家菩薩共勉之。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彌勒菩薩成道日樂清朱鏡宙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