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化
公家預算要透明化、選舉政見要透明化、公用物品要透明化、人事制度要透明化、工程招標採購要透明化、法院審判要透明化、升貶獎懲也要透明化。透明化就是公開、公平、公正的意思。
人民的事物與權益,應該要透明化,但私人的穩私我們要保護,不可隨便地揭發。現代的媒體,不斷報導公眾人物的私生活,其實是誤導了群眾「知」的方向,這種透明化,是不合透明化的道德標準。
在台灣不能有名,一有了名,就會遭受傷害。就如選舉,只要一參選,候選人的祖宗八代,都會被搬出來批鬥,而家人也會在媒體的一再追蹤報導下,影響全家人的生活。
古人,隱惡揚善,希望給人多多鼓勵,縱使有過失也會讓犯錯者有自我反省,以及改過的機會。但是,現在的社會,是隱善揚惡,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每天打開報紙或電視,都是一些壞人壞事,好像台灣是一個犯罪的社會,已經沒有好人好事了。
我們雖然不希望媒體隱善揚惡,但我們希望每個人要自己反省,自我改過,自己以透明化的方式向朋友,家人或是信仰的對象,表白自己的過失以示改過。
佛教的發露是對佛菩薩、師長,將自我的過失,毫無隱覆地表白;佛教的布薩、問遮難、舉過、三番羯磨,也都是將所犯之過失透明化;法院的陪審團、公聽會,也是為了將審判過程透明化。
此外,人我是非要透明化,才能讓世人了解善惡得失;晉升管道也要透明化,才能讓員工知道努力的方向;商業股東財務更要透明化,才能監督管理,讓企業正常運作;國家政策要透明化,才能讓國民有所依歸;各種的競賽也要透明化,才能公平選出實至名歸者;選舉不但要透明化,更要公平化,才能選賢與能。
此外,企業的機密、產品的構造、銀行的密碼、國防的秘密,國家的外交,有透明化的,也有需要保留的。
君子不欺暗室,凡事講清楚、說明白,不要黑箱作業,才不會讓人有疑忌,如幻影戰機、拉法葉軍購案,都是因為沒有透明化,才會有至今仍然無解的舞弊醜聞與命案。
所以,只有透明化才能消除腐敗、投機、不平、冤獄、貪污,以及賄賂。惟有透明化,國家才能清廉公正、企業界才有公平競爭、人民才肯服從政府的領導。
萬里晴空之下,事事物物都能欣欣向榮,如果失去了透明化,當黑夜來臨時,就會有偷雞摸狗的惡事,所以吾人要有光明磊落不怕透明化的情操。《人間福報》200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