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
古代的「御史」,就是考核的官員,專任評鑑、彈劾的職稱。同樣地,現代機關、學校,企業,也有評鑑委員會、政風室等,以審核各單位的績效。
評鑑是為了發現問題;評鑑是為了進步;評鑑是為了確認發展方向;評鑑是為了品質保證;評鑑是為了制度的認可;評鑑是為了檢討與反省;評鑑是了解需求;
評鑑是改革的依據;評鑑是努力的動力;評鑑是升等的依據;評鑑是獎罰的標準;評鑑是保護消費者的方法;評鑑是了解屬下特質的管道。
評鑑,除了產品要評鑑、團體也要評鑑,乃至國家的國防、政府機關、社會經濟、教育方針、民間社團,都要有評鑑。此外,廠商的營運、工商界的事業投資、政治人物的問政績效、官員的操守,也都要有評鑑,而這些評鑑的結果,都要能公諸於世,才能達到評鑑的目的。
子曰:「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而現代評鑑人的方式,除了主管對屬下言行的評鑑外,也有同儕間的評鑑、以及用輿論來評鑑,或者找第三者來評鑑,因為旁觀者清,且彼此無利害關係者,較為公正。不過,無論用那一種方式,評鑑都要以「客觀」為主。
現代的社會,升學要考試、國家公職的徵才要考試、出國進修要考試,甚至升等晉級也要考試。有人說,以考試來評鑑人才難有公道,雖然,考試不是一個評鑑好的方法,但在沒有更好的辦法時,考試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除此之外,個人也要能願意攤在陽光下,接受別人的評鑑,因為經得起評鑑的人,才有資格做公眾人物;經得起評鑑的人,才能知道自己擁有多少實力。自古以來,能人義士、節婦烈女、忠臣孝子,都是能禁得起評鑑的人。
負責評鑑的個人或單位,除了要有好的名望,以及公平、正直、誠明、清廉的操守外,也應該被他人評鑑,如此才能昭信於人。
日常生活中,人們也要常常自我評鑑,如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這就是古人的自我評鑑。
孫中山先生云:「佛教為救世之人,佛學為教世之母,可補法律之偏。」因為佛法可以防患範於未然;佛法是自制自律的評鑑;佛法是良心的評鑑。但是,內在的評鑑不成,就要靠外在的法律規章來評鑑了。
將評鑑結果,做為日後學習、改進、反省、繼續努力的方針,補足自身的不足,保持優良之處,甚至精益求精,這才是發揮評鑑的功效。《人間福報》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