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每一個家庭的父母,都會把一些遺產留傳給兒孫;有的人則把智慧、道德留給後人景仰,這都是遺產。
孔子、孟子、耶穌、釋迦牟尼佛,他們為後世留下許多的金玉良言、法語真理,這都是人類的遺產。
遺產,有時是社會的財富,如:前人所種的樹、所開闢的道路、所發展的建設成果,都成為社會的遺產。
大自然留給我們許多遺產,如美國大峽谷、黃石公園、巴拿馬運河、亞馬遜森林;甚至金字塔、萬里長城、泰姬瑪哈陵、吳哥窟,都是前人留給人類的文化遺產。
科學家發明電燈、飛機、電話、電腦等,都是促進人類文明的遺產。乃至畫家梵谷、畢卡索、達文西留下的作品,音樂家貝多芬留下的心靈交響曲,莎士比亞留下的舞台戲劇,都是人類的藝術遺產。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應該為世間留下一點色彩,例如一句好話、一件好事、一個善緣。所謂「三不朽」:立功、立德、立言;能夠留給世間上的人紀念、學習,成為他人的榜樣,都可以成為我們留給世間的遺產。
身為現代人,我們的任務不但自己要能留給後人一些遺產,甚至還要將前人留給我們的遺產,繼續好好的保存下去,進而還要發揚光大。
遺產,不一定只是指有形、有相、有價、有限的金銀財寶、土地房屋;遺產,也不一定都要留給子孫。有的子孫不肖,為了爭奪遺產,禍起蕭牆,反失前人的苦心;不如把遺產捐給社會公益單位,無形中也把自己的慈悲、智慧留傳後世,造福人群,更能發揮遺產的價值。
遺產,當我們能把留給家族的遺產,擴大為留給社會、留給大眾;能夠擴大遺產的價值,那就是人類的進步了。
佛教的信徒,在生的時候都懂得要行善布施,但是臨終時,總把遺產留給子孫;西方人,兒孫自有兒孫福,都把遺產捐給社會,捐給自己信仰的宗教。子孫不一定會善用父母的遺產,不一定能光大父母的遺德;而宗教必定能把聖財用之於社會,用之於眾生。所以,佛教的信徒們,你們的遺產何不捐給你所信仰的教團或者教會呢?
《人間福報》200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