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雖然生長在公元前五世紀的封建時代,但他的思想,卻是趨向於民主自由平等。他為太子時,無刻不在盼望自己的真理革命早日成功,無刻不在思索如何去實現他理想中自由平等的政策。及其覺悟成佛,不止發現了解脫煩惱,獲得真正自由的方法,同時證得理性的平等。所以他創立人間佛教,不但給人生活上、思想上、行動上、言論上的自由,還令人獲得精神上、生命上真正永恆的自由;不但主張階級平等、種族平等、法律平等、經濟平等、男女平等,待遇平等,同時說:佛性平等,人人皆有佛性,人人皆可以成佛。十方諸佛是己成之佛,一切眾生是末成之佛,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平等平等,無有高下。」是以佛制「四河入海,同一鹹味,四姓出家,同一釋子。」使所有接受佛教導的人,在六和敬的僧團中,獲得一律平等待遇,沒有階級的尊卑,沒有種族的貴賤,沒有上下的分野;放眼觀看,其他宗教,都有一個高高在上的上司,和一群服從的下屬。當然,這些下屬是沒有資格,沒有權能昇任上司的,他們應該永遠服從自己主子的指揮,任由自己主子的賞罰。佛教則不然,今日的教主,是過去的教徒;現在的教徒,可以充任未來的教主。
佛教在平等的氣氛中,溶化了一切種族的歧視,衝破了貴賤的界限,以及階級的不平;而促進人類互相尊重的精神,以及提倡人類互愛互助的美德,可以說:佛教是真正自由平等的宗教。佛教的自由,除了生活的自由,還要實現生命的自由;除了侍遇的平等,還要實現理性的平等。這種徹底的自由平等,在其他宗教,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人間佛佛教,卻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基石上,不止提倡,而且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