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閻王就叫判官查一查乙在世上的善惡業,判官回答:「此人在世只知道掙錢、只為自己兒女,一點善事功德都不做,世間有災難毫無同情心救濟別人。他掙的錢雖不是偷來的搶來的,可是他不知道錢財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發了財不知回報社會,反貪吝不捨、漏稅、逃稅,盜了國家的稅收。名副其實是個守財奴。」閻王一聽十分憤怒,就判定說:「這種自私自利、為富不仁的人,把他打入餓鬼道。」世上就有這種富而貪吝的人,貪吝將來就遭受餓鬼報。
富貴又是如何得來的呢?從布施來。既然前生知道行布施,得到今生富貴的好報,應該可以好好享受果報,再布施一分福報濟貧,怎麼反而變的貪吝,感召來世的餓鬼報呢?因為每一士各有種種不同的因緣。好像前世是個貧窮人,在某種善緣下,曾發一念至誠心跟隨別人行了布施,或供養三寶;今生仍得富貴的福報。但畢竟未聞出世無生之法,沒有以此供養的功德回向佛果菩提,還是人天法,只得到人世間的富貴而已。
要知道,一得人間的富貴,就會沈迷在「財色名食睡」這五欲之中。欲望就好像鹹水,永遠不能止渴;任你怎樣富貴還是不知足,總不會嫌多的,愈多愈好,只有進沒有出。到這時人就昏迷了,變地貪吝不捨。一切的財物本來是活寶,到了手中,就收藏起來變成死物,社會上不能流通了;由於一個人的貪吝,別人也跟著受苦,所以就遭餓鬼這種惡報,因果則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