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日本傳來一陣供養嬰靈的歪風,這種風氣,在日本為一種求心安的方便,而傳來台灣,卻成為斂財的工具。究竟供嬰靈是否能消災解厄?是否真能使被殺害的嬰靈得安養而不生報復之心?
工商業社會中,人們總是習慣於用金錢來換得一切,而自然對鬼神也產生了——「只要花錢就可以收買」心理。其實供養嬰靈是一種逃避的行為,非但不能消災解厄,反而可能惹來更多災禍。
因為墮胎要至誠懺悔才能滅罪,若心存花錢供養嬰靈,便可不欠對方,而無懺悔之心,則為心存僥倖,不能滅罪。何況墮胎的罪並不是嬰靈來討,而是地獄鬼使及惡鬼羅剎,所以收買嬰靈是絲毫不能滅罪,反而因此變相鼓勵無知眾生,因而敢於墮胎,心存著殺了他再供養便沒事,如此變相鼓勵墮胎,反而使得墮胎的人越來越多,而更多無辜胎兒的生命也因此遭受摧折。所以供養嬰靈的行為是間接殺胎,只有使罪業更重、災厄更多,而對滅罪無補。
墮胎的罪業並非胎兒來追討,從因果而言:墮胎者應受重病、短命、無間地獄之罪報,而至於胎兒若懷怨報復,則是另一回事,所以即使胎兒不追討報後,墮胎者仍是要受重病、短命、無間地獄之罪報。
這世間是否有嬰靈這回事?即使有也是非常少數,為什麼?因為胎兒是因已具足投胎之因緣,才會來投胎,所以墮胎只是殺了他的生命,而不能滅除其投胎的因緣。
所以多半胎兒之靈識,在被殺後只好等待下次的投胎因緣,並非像人們所想像的糾纏不清。真正糾纏不清的是良心的譴責而產生心虛,心虛則產生種種恐懼、疑慮、甚至因而招來陰魔附身。
至於胎兒若懷怨追討,則是將來另一種因緣果報,或許是種種不同因緣,不同方式來討債,而不是以遊魂糾纏。經常有人莫明其妙被人誤殺、誤傷或有人突然神識失控殺人......等行為,多半是業障現前之故。所以若害怕嬰靈糾纏,最好的辦法還是懺悔及信受奉行這部經,供養嬰靈並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而且將整部長壽滅罪經讀完,你會發現佛陀沒有提到任何嬰靈報復,罪是由閻王派無常大鬼追討,而非嬰兒本身之靈魂。
佛陀說法一向透澈無漏、完備具足一切,若真有嬰靈追討之事,必無遺漏不說之理。當然,眾生皆有靈,隨其業習於六道浮沈,除非他開悟自己的習氣,忍耐自己的貪求,端正自己的心性,才有解脫身心業苦的因緣,否則將隨自己的業習所造的後果去承受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