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居士聶道真 譯
菩薩受齋法言:某自歸佛、自歸法、自歸比丘僧。某身所行惡、口所言惡、意所念惡,今已除棄。某若干日、若干夜,受菩薩齋,自歸菩薩,如前六萬菩薩皆持是齋。我是菩薩,如先行菩薩文殊師利、洹那鳩樓、阿蕪陀、曇無迦、彌勒、阿惟樓尸利、沙門陀樓檀那、羅首楞及陀宿命菩薩所持齋。我是菩薩,持菩薩齋。若我分檀布施,當得檀波羅蜜;如我受別,當得惟逮波羅蜜;一心坐禪,當得禪波羅蜜;如我說經,當得般若波羅蜜,是為漚和拘舍羅,從是得摩訶般若波羅蜜,如念泥犁中人、薛荔中人、畜生中人,令得解脫出生為人,從是分檀布施,當到須摩提拘樓檀阿彌陀佛前,受得三味禪,是為菩薩受齋法。
佛告須菩提:「菩薩有十念當護之。何等十念?當念過去佛,是菩薩法;當念未來佛,是菩薩法;當念一切十方現在佛,是菩薩法;當念尸波羅蜜持戒,是菩薩法;當念禪波羅蜜,是菩薩法;當念漚和拘舍羅,是菩薩法;當念般若波羅蜜,是菩薩法;當念禪三昧六萬菩薩,在阿彌陀佛所,是菩薩法;當念過去、當來、今見和尚阿闍梨,是菩薩法。是為十念。若有發意求菩薩道者禪,日當思惟,是為十事,不念為污行。
菩薩齋日有十戒:
第一、菩薩齋日,不得著脂粉、花香。
第二、菩薩齋日,不得歌舞、捶鼓、伎樂、莊飾。
第三、菩薩齋日,不得臥高床上。
第四、菩薩齋日,過中以後不得復食。
第五、菩薩齋日,不得持錢、刀、金銀、珍寶。
第六、菩薩齋日,不乘車、牛、馬。
第七、菩薩齋日,不得捶兒子、奴婢、畜生。
第八、菩薩皆持是齋,從分檀布施得福,我是菩薩,如我念在泥梨中人、薛荔中人、畜生中人,令得解脫出生為人,從是分檀布施,當至須訶摩持拘樓檀阿彌陀佛前,受得三昧禪,是為菩薩解齋法。
菩薩齋日,去臥時,於佛前叉手言:今日一切十方其有持齋戒者,某助安無量;今日其有持戒者,某助安無量;今日其有忍辱者、念天下人民者,某助安無量;今日其有精進者,某助安無量;今日其有智慧說經者,某助安無量;持是代勸助歡喜福,施與歸流十方一切人、非人,薩和薩所在,勤苦厄難之處,皆令得福,解脫憂苦出生為人,安穩富樂無極,是菩薩齋日,不得見掃除。
第九、菩薩齋日,不得飲食盡器中。
第十、菩薩齋日,不得與女人,相形笑、共坐席;女人亦爾。
是為十戒,不得犯、不得教人犯,亦不得勸勉人犯。
菩薩解齋法言:南無佛,南無法,南無比丘僧。某若干日、若干夜,持菩薩齋。從分檀布施,當得檀波羅蜜;如我持戒,當得尸波羅蜜;如我念十方天下人,令得安穩,當得羼提波羅蜜;如我受別,當得惟逮波羅蜜;如我坐禪,當得禪波羅蜜,是為漚和拘舍羅,如摩訶般若波羅蜜。如諸菩薩六萬菩薩法齋,日夜一分禪、一分讀經、一分臥,是為菩薩齋日法。正月十四日受,十七日解;四月八日受,十五日解;七月一日受,十六日解;九月十四日受,十六日解,右齋日數。
歸命西方阿彌陀三耶三佛檀,廅樓亙摩訶那缽菩薩,三毒消除,住生尊剎。
清淨尊神國,安隱在西方,
願得自歸命,奉事無上王,
神通聖智達,照見我心情,
自歸諸大護,百劫不動傾。